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一般指本詞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北京召開。代表總人數1226人(其中女代表147人,少數民族代表178人)。會議選舉了國家領導人,通過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人民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 簡稱: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
  • 召開時間: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
  • 召開地點北京
  • 主要內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等
會議概況,會議內容,選舉結果,

會議概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北京召開。代表總人數1226人。他們包括了當時中國所有的民主階級和民主黨派的代表人物,包括了工農業勞動模範,武裝部隊的英雄人物,著名的文學、藝術、科學、教育工作者,工商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包括了中國各民族各階層人民的代表,其中少數民族代表178人。這些代表包括了戊戌變法時期、辛亥革命時期、五四運動時期、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抗日戰爭時期、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這許多歷史時期的政治的社會的活動家。他們的年齡從18歲到90歲以上的都有,其中女代表147人。

會議內容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致開幕詞。會議聽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劉少奇《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政府工作報告》。《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我國偉大的人民革命的根本目的,是在於從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壓迫下面,最後也從資本主義的束縛和小生產的限制下面,解放我國的生產力,使我國國民經濟能夠沿著社會主義的道路而得到有計畫的迅速的發展,以便提高人民的物質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並且鞏固我們國家的獨立和安全。”
會議制定並頒布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人民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該憲法對中國的國家性質(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國家)、建設社會主義的總目標和步驟、人民代表大會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權利和義務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
會議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令繼續有效的決議》。

選舉結果

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朱德為副主席,劉少奇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董必武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鼎丞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大會根據毛澤東主席的提名,決定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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