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縣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社旗縣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社旗縣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縣中小企業服務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旗縣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學技術、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縣創新驅動發展、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 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推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科學技術規劃。擬訂全縣基礎研究、套用基礎研究和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縣級各類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規劃。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關鍵核心技術需求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平台建 設。支持安全生產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牽頭全縣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性措施並監督實施。編制縣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 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性措施,組織實施相關科技人才計畫。負責全縣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的培育和支持等工作,承擔院士工作站的建設與管理。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性措施。
(三)擬訂工業和信息化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行業和製造業服務化、平台化發展中長期規劃、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政策建議,促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 推進產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引導和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套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負責全縣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依託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全縣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性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社旗縣工業經濟(企業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事務,研究擬訂支持政策性措施;指導開展相關產業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簽約項目落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製造業對外合作年度行動計畫,編制發布我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合作指南;研究協調產業轉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市對口部門和本縣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監測分析全縣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 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工業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相關工作。
(五)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 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規劃、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 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推廣套用。
(六)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縣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解決信息化建設中的 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工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推動跨行業等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基於信息技術 的新興業態發展。
(八)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縣網路安全和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重點行業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基礎網路的相關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九)統籌推進全縣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 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十)建立統一的縣級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和科研項目資金協 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 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促進科技 金融緊密結合。
(十一)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開展創新政策先行先試和機制體制改革創新。承擔科技扶貧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 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落實全縣軍民融合工作,負責民爆生產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鹽業行業管理。
(十四)負責全縣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負責全縣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獎勵相關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督查督辦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機關日常值班、應急值守工作;承擔重要檔案、綜合性理論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目標管理工作;負責聯繫人大、政協及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黨的建設、 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
(二)綜合科學技術股。組織制定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科技與現代服務業的融合發展;負責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科普工作;負責各類科技成果的申報、登記、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已列入國家、省、市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 負責科技管理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縣技術契約法的實施、監督; 組織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技術貿易活動;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和統計工作;負責縣級技術貿易交流會、科技廣告、科技貿易機構條件的審批管理工作。負責工業、農業科技股以外的其他科技工作。
(三)工業科技股。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工業科 技發展的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制定促進全縣工業科技發展 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組織工業部門的重大科技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以及高新技術的發展工作;負責全縣工業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項目的調研、論證、編制、實施及工業科技成果的論證、申報工作;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和科研機構的認定、管理工作。
(四)農業科技股。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性措施,提出關鍵核心技術需求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農村科技攻關的調研、論證、立項管理和農業科技成果的論證申報工作;指導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 推動科技支撐鄉村振興、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縣科技示範鄉鎮、示範村和農業示範基地建設工作;負責農業科技技術培訓以及新品種的引進、示範推廣工作; 負責科技專項、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及星創天地等工作;負責各級科技服務團、特派員管理工作和校地合作工作。
(五)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辦公室。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日常運行情況,分析縣內外工業經濟運行趨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全縣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企業和項目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 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規劃、政策;統籌工業企業環境保護、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推廣套用;指導相關行 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工業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相關工作;指導落實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體系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廣;督促指導工業企業做好錯峰生產工作;參與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信息化和電子信息股。承擔電子信息、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工業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 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 備、元器件、儀器等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按 規定許可權審核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有關事宜;組織實施國家、省、 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專項和產業化示範工程的實施,指導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產學研用相結合; 組織實施管理行業科技成果、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 作;負責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協調推進經濟和社會領域信息化套用;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套用;指導協調全縣網路安全和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統籌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推動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安全領域技術、產品和服務的推廣和套用;參與網路安全重大突發事件及相關應急工作。
(七)中小企業股(企業服務股)。負責全縣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城鎮集體工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培育指導企業小升規;負責推動 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 策性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創業輔導等服務體系建設;貫徹落實上級企業服務政策措施,制定全縣企業服務工作方案並督導落實,匯總並分析企業生產經營及項目建設中的困難和問題,協調督促社旗縣企業服務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時解決;指導企業服務工作,並對各成員單位企業服務工作進行督導考核;承擔縣工業經濟(企業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 公室日常工作。
(八)規劃股(產業政策股)。組織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市對口部門和本縣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技術改造資金安排的建議;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對策建議;組織研究製造業高質量發展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縣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承擔政策性項目爭取工作。
(九)產業融合股(對外合作交流股)。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推動智慧型製造、服務型製造等新型製造模式發展,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促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產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工業網際網路、人工智慧等新興業態發展;指導協調工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套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事務, 指導開展產業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項目落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製造業對外合作年度計畫;實施“走出去”戰略,推進國際產能合作、併購、技術引進等;統籌推進區域產業合作、校企合作;承擔招商引資工作;協調指導產業集聚區的產業發展和推動產業轉移工作,督促重點簽約項目建設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全縣軍民融合工作。
(十)裝備、材料、消費品股(鹽業管理辦公室)。承擔輕工、紡織、家電、工藝美術、食品、醫藥、生物醫藥和鹽行業等消費品工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食鹽專營工作,負責食鹽批發企業的審核、許可工作;落實國家糖精生產計畫,承擔食鹽儲備行政管理、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藥品儲備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促進行業發展的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承擔鋼鐵、有色金屬、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 (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新材料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縣內外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全縣通用機械、汽車、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型裝備、新能源及智慧型網聯汽車產業發展的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依託國家、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 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承擔縣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負責民爆生產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潔淨型煤加工配送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打擊生產銷售“地條鋼”行為;協調相關部門全縣菸草轉型升級工作;承擔白酒振興相關工作。
(十一)企業改制和信訪穩定股。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負責縣改制破產遺留工作及企業人員的穩定;負責政法、綜治、平安建設、掃黑除惡、社會穩定等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十二)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接待、諮詢、受理、辦理結果公示等工作; 負責組織行政審批事項執行情況的後續監督。
(十三)財務股。編報部門預決算,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 組織實施行業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指導行業的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十四)人事股。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企業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工會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夏文平
社旗縣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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