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管轄權

破產管轄權是指法院受理破產案件的職權,是專屬管轄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破產管轄權
  • 外文名:Bankruptcy jurisdiction
  • 簡述:法院受理破產案件的職權
  • 注意:是專屬管轄權
破產申請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法院對破產案件的管轄分地域管轄、級別管轄及移送管轄。在我國,企格凶民業宙趨棵埋破產捉紙背兆案件由該企業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櫃舟微基層人民法院一般管轄縣、縣級市或區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中級人民法院一般管轄地區、地凶宙級市以上工商行政管轄機關核准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將管轄的破產案件交下級棄熱鴉人民法院審理;下級人民法院對它所管轄的破產案件,認為需榆兆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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