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裁判規則解析》是2016年6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許勝鋒。
基本介紹
- 書名: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裁判規則解析
- 作者:許勝鋒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6月
- 頁數:401 頁
- 定價:7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94823
《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裁判規則解析》是2016年6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許勝鋒。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32次會議通過,並於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為在審理企業破產...
交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辦理;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因特殊情況需對個別企業破產案件的地域管轄作調整的,須經共同上級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六條理解的答覆在2003.09.09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最高...
與人合著《新民事訴訟法再審程式問題裁判標準》《新民事訴訟法再審程式疑難問題解答與裁判指導》《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裁判規則理解與適用(公司卷)》等作品。在《...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鄂高法[2003]389號請示收悉。我庭研究認為,《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四條第二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是為公平、公正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保證破產審判工作依法順利進行,促進管理人制度的完善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一、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破產案件時,必須嚴格掌握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即國發[1994]59號檔案)及此後的有關檔案所確定的試點範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已於2007年4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2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作為衡量一個國家是否是市場經濟重要標準之一的企業破產法,其作用的發揮必須通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和審理破產案件來實現。從我國目前情況看,全國法院每年受理破產案件的...
七、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涉及抵押契約及擔保債權的法律效力問題的,要按照《企業破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通知》、《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等相關法律,結合審判實踐,就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中...債務人破產宣告後,人民法院應當依照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判決駁回債權人的...
(試行)》(以下簡稱企業破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規範對企業破產案件的審理,結合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
《企業破產法》(2006)對此未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依據企業的登記機關的地位,分配各級法院的管轄權,即縣、縣級市或區...
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商事審判的職能作用,正確審理企業破產案件,防範和化解企業債務風險,挽救危困企業,規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維護市場運行秩序,對於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司法職能作用的通知 (2011年9月21日)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2007年4月12日)導讀及適用要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最高...
為公正、高效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規範人民法院確定管理人報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制定本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
二、上級人民法院要切實加強對下級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的監督和指導,對確有錯誤的宣告企業破產裁定,應當通知其依法糾正,必要時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產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在2007.04.25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全省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工作情況的報告》。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破產案件審理工作,...
依照企業破產法、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破產企業在破產案件受理前因欠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屬於普通破產債權。對於破產案件受理後因欠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人民法院應當...
上述企業在2007年6月1日之前已簽署轉貸協定但償還任務尚未落實的,應繼續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的通知》(法發[1997...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兩個司法解釋,為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提供了重要的...
二、法院調研報告 2014年浙江法院企業破產審判報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 關於審理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的調研報告 ——基於衢州法院審判實踐的分析 衢州市中...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產案件適用法律若千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在2007.05.2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