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破產法庭是為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2019年1月14日上午正式揭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破產法庭
- 成立時間:2019年1月14日
歷史沿革,管轄範圍,
歷史沿革
深圳中院在1993年12月1日設立了全國法院第一個破產審判庭,在全國最早開始破產案件集中管轄、專業審理的實踐探索。
2018年12月,深圳法院率先提出創新設立獨立運作的破產法庭,為營造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強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在上級法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深圳破產法庭從請示到批覆、到正式落編,僅用了1個月時間。
2019年1月14日上午,深圳破產法庭正式揭牌成立。
管轄範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批覆,深圳破產法庭管轄以下案件:一是深圳市轄區內地(市)級以上(含本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公司(企業)的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二是前述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的衍生訴訟案件;三是跨境破產案件;四是其他依法應當由其審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