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全文
江蘇省人民政府 政府檔案 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鐵路發展的意見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鐵路是國民經濟大動脈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和支撐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基礎設施,是江蘇率先建成交通強省、打造交通運輸現代化示範區的重點攻堅領域。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全省多層次鐵路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關於交通運輸工作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三屆九次全會決策部署,科學把握新發展階段,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高質量建設“軌道上的江蘇”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美好出行需求為根本目的,以“客貨並重、高普並舉、多網融合、高效暢通”為原則,積極探索“交通強國、鐵路先行”的江蘇路徑,全面助推交通運輸現代化示範區建設,為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的現代化篇章提供強勁支撐。
(二)發展目標。全力打造“一流設施、一流技術、一流管理、一流服務”和“人民滿意、保障有力、安全高效、走在前列”的現代化鐵路強省。具體目標為:
到2025年,基本建成“軌道上的江蘇”。新增鐵路1000公里,總里程達到5200公里,其中高鐵3000公里,覆蓋所有設區市和90%縣級以上節點,實現省會南京與各設區市1.5小時通達、與長三角中心城市1小時通達,基本實現各設區市間2.5小時通達、各設區市與長三角中心區城市間3小時通達,寧鎮揚、蘇錫常、滬蘇通率先形成1小時“軌道交通圈”。鐵路貨運體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全面建成“軌道上的江蘇”。全面建成由高鐵幹線、城際鐵路、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和貨運鐵路等組成的“省域成網、擁江成環、外暢內密、功能互補、多網互聯、站城融合、港(園)場協同”的多層次現代化鐵路網路,形成人悅其行、貨優其流、分工合理、安全高效的鐵路客貨運體系。實現95%縣級以上節點高鐵通達,其中50萬以上人口城市(縣)高鐵全覆蓋。全省鐵路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完善。
二、重點任務
(三)高水平建設客運幹線網。著眼於高效服務“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實施,把幹線鐵路建成為密切區域合作、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戰略通道。加快建設滬蘇通二期、滬蘇湖鐵路和南沿江、寧淮城際鐵路,開工建設滬渝蓉高鐵江蘇段(北沿江)、通蘇嘉甬、濰坊至宿遷、宿遷至合肥、鎮宣鐵路鎮江至溧陽段等國家幹線鐵路和鹽泰錫常宜、寧宣、揚鎮寧馬、寧滁蚌、宜興至湖州、寧杭二通道、上元門過江通道等區域城際鐵路,謀劃推進常州至泰州、新沂至淮安等一批新的項目,推動形成以國家“八縱八橫”在我省的“兩縱兩橫”高鐵網為骨幹,以區域城際鐵路為延伸拓展,以省會南京為核心,以蘇州南通、徐州、連雲港為三極的“六縱六橫一核三極”幹線鐵路網路。
(四)高質量補齊城際和市域(郊)短板。著眼於建設具有世界級城市群特徵的綜合立體交通網,在繼續加快國家幹線和區域城際鐵路建設的同時,突出加快城市群城際和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建設。圍繞區域融合發展,開工建設(滬)蘇錫常、如通蘇湖、蘇淀滬、水鄉旅遊線等城市群城際鐵路,推動形成以服務長三角中心區、揚子江城市群為主要目標的“區域一體、銜接順暢、站城融合”的城際鐵路網路。圍繞提升南京、蘇錫常、徐州等都市圈中心城區對周邊城鎮的輻射帶動能力,紮實有序推進一批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建設,支持利用既有鐵路富餘能力或對既有鐵路改造後開行市域(郊)列車,逐步形成“功能匹配、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市域(郊)鐵路網路。堅持統籌銜接、資源共享、以運定線,積極推進城市群城際鐵路和都市圈市域(郊)鐵路互聯互通。
(五)高標準打造綜合客運樞紐。著眼於實現多網路銜接、零距離換乘,加快構建和完善具有區域集散特色的綜合客運樞紐。加快建設南京北站、蘇州北站等一批以高鐵站場為核心的綜合客運樞紐,形成以“六縱六橫”省級幹線鐵路為依託的設區市路網型區域客運樞紐,以及一批地區性客運樞紐,促進客站合理分工、便民悅行。
系統性規劃多方式、多線路銜接、立體換乘的體系布局並做好預留預控,推進統一規劃、同步建設和一體運營。加快5G、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最佳化樞紐基礎設施共建和數據共享,構建智慧樞紐、安全樞紐。推進樞紐內部軌道交通、道路客運、城市公交、出租汽車、航空候機樓等各種公共運輸統籌布局建設,實現功能複合。加強資源整合,推動單一交通樞紐提升為兼顧商務辦公、商業服務、休閒娛樂、旅遊集散等新型業態及多項服務的城市綜合體。
(六)高效能構建貨運體系。著眼於加快推進貨運結構調整和構建現代流通體系、最佳化和穩定產業鏈供應鏈,完善提升由貨運通道、鐵路專支線、貨運樞紐、物流場站等共同組成的鐵路貨運網路。推進既有貨運鐵路連線成網,實施寧蕪、新長等幹線鐵路貨運擴能改造,推動建設徐州至菏澤、連雲港至臨沂等貨運鐵路,統籌推進貨運過江通道建設,促進形成“三縱三橫”貨運幹線布局。提升全國性、區域性鐵路物流節點和物流基地的貨運樞紐功能,推動由貨運樞紐向現代綜合物流樞紐轉型。加快建設沿江沿海重點港區等鐵路專支線,打通鐵路貨運幹線通道與重點港區的“最後一公里”。統籌推進徐州淮海國際陸港鐵路項目建設,科學布局高鐵快運基地,積極支持淮安等地高鐵快運先行先試,優先發展多式聯運,促進中歐班列提質增效,持續最佳化運輸結構。
(七)高起點探索自主運營。著眼於提升人民民眾出行“幸福感”,積極構建符合江蘇實際、適應發展需求的軌道交通運營體系。充分發揮幹線路網功能,積極支持以國家鐵路運輸企業為主、運營我省境內的國家幹線鐵路和接入國家幹線網的區域城際鐵路。統籌研究城市群城際鐵路技術標準、規範、制式和運營模式,依託既有省、市鐵路或城市軌道發展平台,加快組建區域性城際鐵路運營公司和貨運公司,推動形成城市群城際鐵路的自主運營體系和貨運“最後一公里”的總體運營體系,逐步構建起南京都市圈、蘇錫常都市圈和溝通長江南北、覆蓋揚子江城市群的“擁江環湖”自主運營網路。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加快發展的意見,鼓勵採取靈活編組、高密度、公交化的運輸組織方式運營市域(郊)鐵路,重點滿足1小時通勤圈快速通達出行需求。探索推進城市群城際和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公交化運營機制,實施“一卡通”“一站式”及月票、電子客票、刷臉進出站、智慧型引導、安檢互認等便民服務。
(八)高品質鑄就美麗高鐵。著眼於打造美麗江蘇的交通樣板,將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貫穿於鐵路建設發展的全領域、全過程。以“一站一路一景”為目標,從最佳化布局、最佳化設計、最佳化細節入手,打造生態環境新標桿和綠色高鐵新示範,推動形成以新建鐵路和鐵路樞紐為主體的綠色生態長廊、文化展示走廊、安全運輸通道、經濟發展裙帶和城市現代地標。更大力度推進既有鐵路沿線環境安全整治,健全完善以鐵路運營單位和地方政府為責任主體的長效機制,不斷最佳化鐵路沿線生態空間,持續提升鐵路運輸安全保障。
(九)高效率帶動產業發展。著眼於發揮高鐵產業高端化、品牌化和引領性強、輻射面廣等優勢,積極推動鐵路建設與沿線產業發展協同互進。引導高鐵沿線布局特色產業集群化發展,支持鐵路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新車型、新設備的研製開發,進一步發展壯大軌道交通裝備產業,拓展延伸軌道交通產業鏈,加快實現鐵路建設和安全運行的關鍵技術可控化、關鍵產品自主化,鼓勵我省鐵路建設優先採購本土裝備、信息通信、國產自控軟體等產品。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強規劃科學統籌。主動對接國家不同層級上位鐵路規劃,最佳化完善全省鐵路規劃體系,系統謀劃全省多層次軌道交通發展,科學編制“十四五”鐵路發展及中長期路網布局等各類鐵路規劃。按照“省級統籌指導、市級具體謀劃”的原則,深化研究各設區市鐵路樞紐總圖規劃和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建設規劃。做好鐵路規劃與國土空間、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產業布局等規劃的銜接,以及與公路、水運、航空等其他交通運輸專項規劃的融合。超前謀劃並預留超高速軌道交通通道,為未來發展預留空間。
(十一)凝聚前期工作合力。遵循全局性系統性體系性原則,按照線路在省域成網成環中的開放度重要度,分輕重緩急統籌推進項目前期,合理確定規劃項目建設時序。按事權發揮各方積極性,對於國家主導建設的幹線鐵路項目,省有關部門和沿線設區市共同配合開展前期工作;對於我省主導建設的跨越2個及以上設區市的城際鐵路項目,由省牽頭、相關設區市配合開展前期工作;對於只在一個設區市境內的城際鐵路項目和所有的都市圈市域(郊)項目,省級加強指導協調,由設區市具體承擔前期工作。
(十二)規範征地拆遷工作。沿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鐵路建設征地拆遷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超前做好規劃紅線控規禁違,認真組織實施土地徵收、房屋徵收(拆遷)、補償安置等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征地拆遷的矛盾和問題,保障人民民眾合法權益及社會穩定。嚴格控制鐵路項目征地拆遷範圍及費用,以省為主導建設的項目超概資金經省有關部門審核、審計確認、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審定後計價入股。項目建設主體應及時籌措並支付征地拆遷資金。
(十三)最佳化建設管理模式。進一步明確鐵路項目的建設主體責任,以省為主導的項目由省組織建設實施,以市、縣(市、區)為主導的項目由項目所在地負責建設實施。加強鐵路建設市場培育和監管,加快建立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和自主建設需要的鐵路建設管理體系與標準規範,著力構建以信用體系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對國家層面審批的鐵路項目,配合國家鐵路主管部門開展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對省級層面審批的鐵路項目,由省交通運輸(鐵路)主管部門負責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需與國家鐵路接軌的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專支線鐵路,在開工前按相關規定完成接軌手續。加強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明確責任,落實措施。
(十四)提升運輸服務水平。加快構建高效、集約和規模化、專業化的鐵路運輸體系,推動運輸組織的供給側創新及需求側管理,進一步提高運輸效率。加強與國家鐵路集團、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公司的溝通協調,加快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共同推動提升境內鐵路運營效益和服務水平。加強鐵路運輸市場監測分析,持續最佳化我省境內鐵路的運輸組織和列車開行方案,以問題為導向化解部分地區、部分線路“一票難求”的矛盾,提升貨物運輸的效率與效益,更好服務人民民眾高品質出行和現代流通體系高效運行。
(十五)完善省市共擔機制。最佳化調整新建鐵路項目出資模式及省市出資比例。“十四五”期間,路、省共建的國家幹線鐵路項目和我省主導建設的區域城際鐵路項目,省方資本金的省市出資比例為:蘇南地區5︰5,蘇中地區6︰4,蘇北地區7︰3;城市群城際鐵路項目,以所在設區市和縣(市、區)出資為主,省級原則上按資本金的30%出資;都市圈市域(郊)鐵路項目,由所在設區市和縣(市、區)負責;納入國家規劃且具有公共屬性的鐵路專支線項目,以所在設區市和縣(市、區)投入為主,省級原則上按照總資本金扣除征地拆遷費用後的30%出資。認真貫徹國家有關鐵路建設資本金比例要求,強化風險管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十六)拓展資金籌集渠道。積極爭取中央預算資金對我省城際鐵路、鐵路貨運能力提升、中歐班列鐵路基礎設施提級改造等項目的支持。在省級財政“十四五”期間投入不低於“十三五”的基礎上,加快研究制定我省主導建設鐵路項目運營虧損補貼的政策,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積極安排資金用於鐵路建設和運營補虧,深化研究土地出讓收益支持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建設等政策,以滿足鐵路發展需要。持續發揮政府專項債券對符合條件鐵路項目的支持作用,用足用好專項債券資金用作鐵路項目資本金政策。繼續推進政府投資鐵路股權轉讓、資產重組工作,努力實現鐵路投資良性循環。全面開放鐵路投資建設市場,支持符合國家相關要求的鐵路項目開展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鼓勵符合條件的各類融資平台和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等融資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我省鐵路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鐵路建設信貸支持。
(十七)推進土地綜合開發。按照“責任共擔、利益共享”原則,採用“鐵路項目+土地綜合開發”模式發展樞紐經濟及運營補虧。支持省級鐵路項目投資主體與沿線市、縣(市、區)共同組建綜合開發公司,通過市場化方式開展鐵路沿線土地綜合開發。按照“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原則,探索推進車站建設與城市融合發展,集約化、集成化開發站場核心區和關聯區。最佳化車站周邊空間布局,探索車站上蓋及地下物業開發並落實分層確權,提高與周邊項目的聯動開發水平。推進站內外商業、服務業開發和統籌管理,實現車站運輸功能與城市功能融合。開展新建車站站城融合試點,建設一批兼顧車站樞紐、商務辦公、休閒購物、旅遊集散等業態的城市綜合體。適時推進既有鐵路站場的改造及再開發。
(十八)強化資源要素保障。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將加快建設“軌道上的江蘇”作為我省奮進現代化新征程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優先保障重大鐵路建設項目所需資源要素。對列入國家和省重大項目清單的鐵路項目及綜合開發項目所需用地、用林計畫,由省相關主管部門安排保障;所需規劃空間,應在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布局安排;所需耕地(林地、公益林)占補平衡和基本農田補劃等指標,由各地人民政府及各級相關部門積極保障,不足部分可通過市場化交易等方式獲得。妥善處理好鐵路等線性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提高鐵路建設項目的生態資源保障能力。協同做好防洪影響評價工作,推動鐵路建設與水利建設資源的高效統籌利用與安全聯保。
(十九)健全法規制度體系。建立完善地方鐵路發展法規制度,探索推進地方鐵路整體立法,完善地方鐵路依法治理體系。加快出台《江蘇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依法保護鐵路安全,規範鐵路建設、運營、生產安全行為,保障全省鐵路事業可持續發展。
四、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持續完善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統一領導、齊抓共管、各負其責、運轉高效的鐵路建設發展組織保障機制。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省鐵路建設,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省鐵路辦負責全省鐵路建設重要事項的“牽頭抓總”,對省委、省政府和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決策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省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按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合力加快鐵路建設。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家和省關於加快鐵路建設的決策部署,研究制定組織、政策、資源、資金等保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支持做強做優做大省鐵路集團,進一步發揮好省鐵路集團作為以省為主投資鐵路項目的投融資、建設、運營管理、沿線綜合開發主體和國家幹線鐵路項目的省方出資主體等職能。
(二十一)有序強化對外協調。進一步完善路地之間、相鄰省(市)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與國家有關部委的協調,原則上由省有關部門對口銜接,各設區市在省有關部門指導下做好配合工作。與國家鐵路集團的對接協調,涉及政府職能的事項由省鐵路辦牽頭協調,涉及企業行為的事項由省鐵路集團負責對接;各市、縣(市、區)與國家鐵路集團及所屬各部門、單位形成的各類紀要、協定、備忘錄等,應在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與相鄰省(市)的協調,在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省發展改革委、省鐵路辦負責牽頭推進。
(二十二)全面加強宣傳引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交通運輸和鐵路發展的重要論述精神,廣泛宣傳鐵路的社會屬性、經濟屬性和公共服務屬性。主動順應民眾對高鐵出行“最關切、最迫切”的新需求,科學把握鐵路建設的線性特點和發展規律,引導廣大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對鐵路項目技術標準、站場設定的合理期待,為鐵路建設提供良好的輿論環境。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高度關注並及時處置因鐵路建設引發的各類群訪、集訪事件,確保社會穩定。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9日
政策解讀
經江蘇省政府第82次常務會議研究,《江蘇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鐵路發展的意見》於2021年5月29日正式出台。這是一份截至目前系統性、前瞻性、政策性最為完整、“十四五”全國範圍內出台最早的省級鐵路政策性檔案,這也是一份構建“軌道上的江蘇”的綱領性檔案。
制訂背景
1、國家層面出台的交通和鐵路方面新規劃新政策,是制定《意見》的重要遵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交通和鐵路的先行發展,先後印發了《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2021-2050);國務院辦公廳先後轉發國家發改委等部委《關於推動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加快發展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做好鐵路規劃建設工作的意見》;國家鐵路集團出台了《新時代交通強國鐵路先行規劃綱要》。
2、江蘇鐵路“十三五”發展實踐,是制定《意見》的基礎條件。“十三五”,是我省鐵路建設發展史上投資規模最大、建成開通項目最多、發展成效最好、人民民眾獲得感最強的5年,累計完成鐵路投資2237億元,是“十二五”的3.15倍,全省鐵路建成總里程達到4204公里,其中高鐵2215公里,鐵路里程比“十二五”末增加了超過5成,高鐵里程更是增長了158%,江蘇高鐵里程排名由“十二五”末的全國第14名一躍進入全國前三,初步形成“軌道上的江蘇”主骨架。
3、“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和“爭當表率、爭當示範、走在前列”對鐵路的需求,是制定《意見》的目標引領。鐵路是國民經濟大動脈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支撐高質量發展、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的關鍵基礎設施。根據初步規劃,“十四五”鐵路建設任務多集中在以我省為主建設的城際鐵路項目上,呈現出鮮明的層次多、項目多、投資大、任務重的特點,現有的資金投入、資源供給及前期工作、建設、運營等體制機制等已不能適應新階段的發展需求,亟需出台新的政策。
主要內容
新一輪鐵路發展的《意見》,共22條。其中,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2條;重點任務,7條;保障措施,10條;組織領導,3條。明確我省鐵路發展的目標體系、重點任務、工作機制和配套政策。
總體目標:
全力打造“一流設施、一流技術、一流管理、一流服務”和“人民滿意、保障有力、安全高效、走在前列”的現代化鐵路強省。
圍繞總體目標,《意見》提出分兩個階段實現。
第一個階段:到2025年,基本建成“軌道上的江蘇”。
①高鐵覆蓋所有設區市和90%縣級以上節點;
②實現省會南京與各設區市1.5小時通達、與長三角中心城市1小時通達;
③基本實現各設區市間2.5小時通達、各設區市與長三角中心區城市間3小時通達;
④寧鎮揚、蘇錫常、滬蘇通率先形成1小時“軌道交通圈”;
⑤鐵路貨運體系基本形成。
第二個階段:到2035年,全面建成“軌道上的江蘇”。
①全面建成由高鐵幹線、城際鐵路、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和貨運鐵路等組成的“省域成網、擁江成環、外暢內密、功能互補、多網互聯、站城融合、港(園)場協同”的多層次現代化鐵路網路;
②形成人悅其行、貨優其流、分工合理、安全高效的鐵路客貨運體系;
③實現95%縣級以上節點高鐵通達,其中50萬以上人口城市(縣)高鐵全覆蓋。
重點任務
《意見》用“7個高”體系性地明確了今後一段時期特別是“十四五”全省鐵路建設發展的重點任務。
高水平建設客運幹線網,推動形成以國家“八縱八橫”在我省的“兩縱兩橫”高鐵網骨幹,以區域城際鐵路為延伸拓展,以省會南京為核心,以蘇州、南通、徐州、連雲港為三極的“六縱六橫一核三極”幹線鐵路網路。
解釋1:【“六縱六橫”,“六縱”:包括沿海通道、京寧(杭)通道、中部通道、魯蘇皖贛通道、鹽杭通道以及合新通道。“六橫”:包括陸橋通道、沿江通道、滬寧通道、沿淮通道、徐鹽通道(上海至太原通道)以及滬蘇浙皖通道。】
解釋2:【“一核三極”,充分發揮南京區域性航運中心和國際貨郵核心城市、徐州國際陸港、連雲港國際樞紐海港、蘇州國際鐵路樞紐及南通通州灣貨櫃新出海口的優勢,構建以南京為核心,蘇通、徐州、連雲港為三極的“一核三極”鐵路國際物流格局。】
高質量補齊城際和市域(郊)短板,逐步形成以服務長三角中心區、揚子江城市群為主要目標的“區域一體、銜接順暢、站城融合”的城際鐵路網路和“功能匹配、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市域(郊)鐵路網路。
高標準打造綜合客運樞紐,著眼於實現多網路銜接、零距離換乘,加快構建和完善具有區域集散特色的綜合客運樞紐;推進統一規劃、同步建設和一體運營;推動單一交通樞紐提升為城市綜合體。
高效能構建貨運體系,完善提升由貨運通道、鐵路專支線、貨運樞紐、物流場站等共同組成的鐵路貨運網路;提升全國性、區域性鐵路物流節點和物流基地的貨運樞紐功能,推動貨運樞紐向現代綜合物流樞紐轉型。
高起點探索自主運營,積極支持以國家鐵路運輸企業為主、運營我省境內的國家幹線鐵路和接入國家幹線網的區域城際鐵路;推動形成城市群城際鐵路的自主運營體系和貨運“最後一公里”的總體運營體系,逐步構建起南京都市圈、蘇錫常都市圈和溝通長江南北、覆蓋揚子江城市群的“擁江環湖”自主運營網路。
高品質鑄就美麗高鐵,推動形成以新建鐵路和鐵路樞紐為主體的綠色生態長廊、文化展示走廊、安全運輸通道、經濟發展裙帶和城市現代地標。
高效率帶動產業發展,引導高鐵沿線布局特色產業集群化發展;進一步發展壯大軌道交通裝備產業,拓展延伸軌道交通產業鏈;鼓勵我省鐵路建設優先採購本土裝備、信息通信、國產自控軟體等產品。
保障措施
為適應新階段的鐵路發展要求,重點研究建立或完善了規劃引領、前期工作、建設管理、投融資、資源保障、綜合開發等多項機制,很多措施和政策在全國範圍內是相對率先的。主要從十個方面進行保障:
1、加強規劃科學統籌
科學編制“十四五”鐵路發展及中長期路網布局等各類鐵路規劃;深化研究各設區市鐵路樞紐總圖規劃和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建設規劃;做好鐵路規劃與其他規劃的銜接融合;超前謀劃並預留超高速軌道交通通道。
2、凝聚前期工作合力
幹線鐵路項目:省市共同開展;跨越2個及以上設區市的城際鐵路項目:省牽頭,市配合開展;只有1個設區市境內的城際鐵路項目、所有的都市圈市域(郊)項目:省指導協調,市具體承擔。
3、規範征地拆遷工作
沿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鐵路建設征地拆遷主體責任,認真組織實施土地徵收、房屋徵收(拆遷)、補償安置等;嚴格控制鐵路項目征地拆遷範圍及費用。
4、最佳化建設管理模式
明確鐵路項目的建設主體責任,以省為主導的項目由省組織建設實施,以市、縣(市、區)為主導的項目由項目所在地負責建設實施;加快建立鐵路建設管理體系與標準規範;構建以信用體系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5、提升運輸服務水平
加快構建高效、集約和規模化、專業化的鐵路運輸體系;加強與路地溝通協調,信息互通共享;最佳化我省境內鐵路的運輸組織和列車開行方案。
6、完善省市共擔機制
路、省共建的國家幹線鐵路項目和我省主導建設的區域城際鐵路項目,省方資本金的省市出資比例為:蘇南地區5︰5,蘇中地區6︰4,蘇北地區7︰3;城市群城際鐵路項目,以所在設區市和縣(市、區)出資為主,省級原則上按資本金的30%出資;都市圈市域(郊)鐵路項目,由所在設區市和縣(市、區)負責;納入國家規劃且具有公共屬性的鐵路專支線項目,以所在設區市和縣(市、區)投入為主,省級原則上按照總資本金扣除征地拆遷費用後的30%出資。
7、拓展資金籌集渠道
積極爭取中央預算資金;加快研究制定我省主導建設鐵路項目運營虧損補貼的政策;研究土地出讓收益支持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建設等政策;支持符合國家相關要求的鐵路項目開展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試點等。
8、推進土地綜合開發
省級鐵路項目投資主體與沿線市、縣(市、區)共同組建綜合開發公司,市場化方式開展鐵路沿線土地綜合開發;探索推進車站建設與城市融合發展,集約化、集成化開發站場核心區和關聯區;探索車站上蓋及地下物業開發並落實分層確權;開展新建車站站城融合試點。
9、強化資源要素保障
對列入國家和省重大項目清單的鐵路項目及綜合開發項目所需用地、用林計畫,由省相關主管部門安排保障;所需規劃空間,應在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布局安排;所需耕地(林地、公益林)占補平衡和基本農田補劃等指標由各地人民政府及各級相關部門積極保障,不足部分可通過市場化交易等方式獲得;提高鐵路建設項目的生態資源保障能力;協同做好防洪影響評價工作。
10、健全法規制度體系
探索推進地方鐵路整體立法,完善地方鐵路依法治理體系;加快出台《江蘇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組織領導
持續完善工作機制
發揮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這一議事協調機構的作用,進一步明晰和最佳化了省政府定期會辦、省鐵路辦牽頭抓總、省發改委主抓鐵路規劃和項目審批、省鐵路集團作為市場主體、省有關部門合力推動、地方政府全力以赴的組織保障體系。
有序強化對外協調
與國家有關部委的協調,原則上由省有關部門對口銜接,各設區市在省有關部門指導下做好配合工作;與國家鐵路集團的對接協調,涉及政府職能的事項由省鐵路辦牽頭協調,涉及企業行為的事項由省鐵路集團負責對接;與相鄰省(市)的協調,在省鐵路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省發展改革委、省鐵路辦負責牽頭推進。
全面加強宣傳引導
廣泛宣傳鐵路的社會屬性、經濟屬性和公共服務屬性。主動順應民眾對高鐵出行“最關切、最迫切”的新需求,引導廣大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對鐵路項目技術標準、站場設定的合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