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盤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盤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是盤錦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盤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機構隸屬:盤錦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住房和城鄉建設
機構設定,領導信息,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5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科員3人)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實施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參與研究擬定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的發展戰略;負責起草、審核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報告、方案、決定、意見等文字綜合工作;承辦機關文電、重要會務、政務信息、宣傳報導、機要、保密、檔案、安全保衛、應急管理、行政後勤等日常工作。
2、法規信訪科
(3人:科長 1人、科員2人)
承擔有關城鄉建設地方性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及本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聽證及審核等工作;組織開展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專案稽查和專項稽查;負責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及投訴案件的辦理工作。
3、行政審批辦公室
(2人:主任1人、副主任1人)
負責房地產開發、建築施工及監理企業、勘察、設計、審圖、招標代理、造價諮詢機構以及商品混凝土、預製混凝土構件、管樁生產、物業(全市跨縣區設立的)等企業資質監管的協調工作;建立行政審批事項工作協調機制,實現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服務信息的有序銜接與共享,及時研究解決行政審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4、房地產管理科
(3人:科長 1人、科員2人)
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經濟的統計、研究與分析;擬定房屋徵收、危房改造、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交易、評估、經紀和房屋交易、物業管理的規章並監督、檢查、指導實施;負責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指導、監督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負責城區內房屋維修資金的業務管理工作。
5、城市建設管理科
(4人:科長 1人、科員3人)
指導、監督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維護、管理等工作;負責城市防汛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綠葉杯”競賽的組織、協調、實施。
6、建工處
(2人:處長 1人、副處長1人)
負責擬定全市建築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築業企業及中介機構等資質的動態監管及核查;負責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擬定規範建築市場各項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
7、公用事業管理科
(3人:科長 1人、科員2人)
負責擬定全市市政公用事業及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指導實施;負責城市供水、節水、燃氣、供熱、環衛市場監管及安全生產監管,指導城市供水、燃氣、供熱、環衛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負責對危害公用事業行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合理的供水、燃氣、供熱、市容和環境衛生價格體系和財政補貼辦法。
8、質量安全科
(3人:科長 1人、科員2人)
負責擬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生產、質量監督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指導、實施;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指導工作;協調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對危害建設安全、質量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9、計畫統計科
(3人:科長 1人、科員2人)
負責編制全市年度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計畫、資金使用計畫和工程項目實施計畫;負責對計畫實施情況進行指導、監督。
10、財務審計科(3人:科長 1人、科員2人)
負責機關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城市基礎設施等建設資金的核拔分配及執行情況的監督;負責財務統計工作;負責指導直屬企業稅務登記及依法納稅,監管國有資產經營情況;負責委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11、組織人事科
(3人:科長 1人、科員2人)
負責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幹部、調配、考核及檔案管理;負責組織、宣傳、精神文明及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群團等工作。
12、紀檢監察室
(2人:主任 1人、科員1人)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軟環境建設、行風建設、懲防體系建設和專項治理等工作;受理對本系統行政監察對象各種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查處;受理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申訴。
督查室(4人:主任 1人、正科級督查員3人)
負責督促、檢查市委、市政府及上級部門部署的各項工作,並對落實情況分析協調提出督辦意見;負責各級領導的重要批示及相關工作督查。

領導信息

史 偉 盤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姜 文 盤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
李長磊 盤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張亞昕 盤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徐世峰 盤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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