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檢查制度

監督檢查制度是企業應當建立對採購與付款內部會計控制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各項規定是否得到有效執行。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採購與付款內部會計控制的薄弱環節,企業應當採取措施,及時加以糾正和完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監督檢查制度
  • 出處:《會計制度設計》
  • 定義:企業應當建立對採購與付款內部會計控制的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監督檢查機構或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各項規定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採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採購與付款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定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採購與付款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採購與付款業務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大宗採購與付款業務的授權批准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的行為;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的管理,重點審查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支付的正確性、時效性和合法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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