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制度是指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人民政府賦予的行政職權,對生產領域、流通領域的產品實施質量監督的一項制度。這種制度的目的在於加強對生產、流通領域的產品質量實施監督,以督促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從而保護國家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制度的法律依據是國家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包括《產品質量法》、《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國家監督抽查產品質量若干規定》,以及有關部門、地方頒布的管理本行業、本地區的質量監督的規定。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的對象是產品,檢查依據的是標準,包括:現行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尚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依據地方標準或者已備案的企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制度
- 機構:國務院
- 對象:監督部門
- 對應:縣級以上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