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皇商指有皇家背景的商人,清代皇商最初是指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的皇族宗室成員,或是代替皇室管理某些商業的親信。清朝名臣
和珅便是當時有名的皇商,和珅憑藉著皇商的特權積攢下了巨額財富。康熙朝的九阿哥
胤禟亦曾以皇子身份兼任皇商。
隸名
戶部和
內務府,代表皇家營商,以官方身份管理由朝廷經營的產業,為皇宮供應各種物資的資本家便名“皇商”。皇商享有政治和經濟上的特權,經營範圍極廣。清朝的皇商在皇室與朝廷的支持下壟斷許多重要行業,且結交權貴,功名迭出,不但是把持經濟命脈的大資本家,亦是參與
科舉功名,擔任高官要職的官僚世家。
清王朝建立之後,厚賞八大商人家族,
順治皇帝親自在
紫禁城設宴款待,並許以官職爵位,
范永斗等人竭力推辭。於是,順治封他們為“皇商”,授予官方身份和皇家背景,隸籍
內務府。
在
內務府皇商中,地位最高的,便是領
內庫帑銀行商的皇商。能支領
皇宮內帑,說明已經充分得到了皇室的信任,支出的皇帑越多,也就說明和皇室的關係越密切。內務府家臣做到拿著皇帝
內帑私財做生意的地步,才敢說自己的地位真正超過了外朝臣子。
介休范氏、揚州總商
江春、以及曹雪芹的祖父的
曹寅,都是此類皇商的典型。
簡介
皇商隸籍
內務府,皇商中較為重要的產業會設局經營,由朝廷管理,如織造局、桂花局等。織造局由內務府派
郎中或
員外郎管理,桂花局隸屬於內務府的
奉宸苑,均是隸屬內務府的皇商衙門。
皇商由
皇帝委任,代表
皇室營商,
官商在政府掛職,代表政府營商。皇商地位高於
官商,官商地位又高於民間商人。民間的富商財主,亦常常捐納為五品
員外,戲曲古文中的“員外爺”,便多是指這些富商財主。這些員外爺雖有官銜品級,卻無實職權力,地位與有皇家背景的皇商不可同日而語。
職能
皇商的主要職責有五項,其一是代表皇室,經營由朝廷壟斷的商業,如銅鐵、鹽業、茶馬、絲綢、皮草、鑄銀等;其二是管理皇家在各地的資產,如京城及各省的
皇店、東北烏蘇里的人參種植等;其三是在戰爭時期為朝廷運輸
軍糧、
軍備等各種物資並承辦
軍火的生產;其四是代表清廷官方主持對外貿易事務,管理港口海運與洋船貨物;其五是為宮廷生產並供應各種物資,如
曹雪芹家的
江寧織造。
皇商經濟
官商享有封建王朝所賦予的種種經濟和政治特權,大規模地從事與封建王朝的財政、軍需和經濟生活有密切關係的商業活動。在清代的
官商中,以
內務府的皇商最為著名,其資本之雄厚、經營業務之廣泛、與封建王朝的經濟、政治聯繫之深,都遠遠超過歷代的官商。皇商在清代整個官僚階層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皇商經濟對清代商業資本的發展,乃至對清政府的財政和社會經濟,都產生過極其重要的影響。皇商長期參與清朝上層的政治軍事活動,出任重要官職,從事與當時封建國家財政、軍需和經濟生活密切相關的銅、鹽運銷、對外貿易以及其它一些重要的大規模獨占性商業,壟斷了清初時期對蒙古的全部貿易,和清朝
皇帝、
王公貴族、
部院大臣以及許多地方官員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代表家族
皇商即代表皇室營商的商人,多隸名於內務府,由皇帝從
內務府包衣或
八旗近臣中挑選任命。皇商享有許多特權(如免稅、可以出口禁運品等),並具有壟斷性質。當時著名的皇商主要有山西介休范毓馪、范清洪、范清注等為主的范氏家族、江寧織造
曹寅兄弟、蘇州織造
李煦一家、以及兩淮徽商
江春等人。皇商本來就財力雄厚,往往還兼任高官顯職,所以很具實力。
歷史上
曹雪芹家祖上共有四人擔任過
江寧織造一職,其實就是為宮廷供應絲織品並採辦各種御用物品的皇商,曹寅還以包衣家臣的身份領取內務府
帑銀行商。但曹家不可避免的被捲入了
康熙晚期皇子爭儲的鬥爭中,曹家曾多次保舉八阿哥
胤禩擔任太子,惹怒了當時的四阿哥
雍正,所以在雍正上台之後,馬上就收拾了曹家,曾繁盛一時的曹家徹底土崩瓦解。
八大皇商
清王朝建立之後,厚賞八大家,順治專門在紫禁城設宴款待,並許以官職爵位,
范永斗等人竭力推辭。於是,順治封他們為“皇商”,也就是專門為皇家服務的商人,籍隸
內務府。清政府把張家口附近的五百里地賜給他們開墾,義務是“每年辦進皮張,交內務府
廣儲司庫”,以供皇家專用。
八大皇商在順治初年正式入籍內務府,代表皇家營商,經營朝廷壟斷的產業,此後歷代世襲皇商之業。其中,最大的得益者是
介休范氏的
范永斗,他受命主持貿易事務,還壟斷了東北烏蘇里、綏芬等地的人參採購業務,由此,范家又被民間稱為“皇家參商”。其餘七家,亦各有封賞。
范氏地產無數,在各地有房產一千多間、茶場五座、茶山五千畝、洋船六艘,這還僅僅只是范氏財富的冰山一角,而且功名迭出,既有進士,又有武舉,官高權重,世代皇恩。可以說皇商在有清一代,真正是富貴流傳,財雄勢大,聲名顯赫,手眼通天。
八大皇商在皇室與清廷的支持下,壟斷了全國的銅鐵、皮草、鹽業、絲綢、茶葉、人參等等支柱產業,甚至朝廷的
軍糧軍備供應及
軍火生產也由
八大皇商壟斷,並受朝廷委任,管理港口和海運,代表清廷官方主持對外貿易事務。
皇商范家
康熙執政時期,多次出兵平定新疆叛亂,由於路途遙遠,且經沙漠地帶,運送軍糧成了一個突出的困難,每石米運到軍中需120兩白銀。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準噶爾部再次叛亂。范永斗的兩個孫子根據自己從小隨父在塞外經商、熟悉道路的有利條件,認真核計,聯名呈請皇帝,自願以低於朝廷運糧三分之一的費用運送軍糧。康熙聞奏,立即批准。
范氏迭出功名,實任中央或地方官吏。所謂“兄弟從子,各艷當世”。這一家族當時允文允武,半商半官,上通朝廷,下連市井,也算是
鐘鳴鼎食、富貴逼人。
儘管范氏成為一門朱紫的豪貴,但其
家族特徵仍是皇商本業。范氏的商業成就及巨大財力,為取得政治權力提供了可能,而入官以後門楣光大和掌握權力,更進一步為家族商業提供支持。官商融合在皇商范氏家族發家史上得到了集中體現。
發家史
順治初年,范家被賜產在張家口定居,正式入了內務府籍,
順治帝還要賜給范永斗官職。清王朝更以特許經營等方式,給皇商范氏帶來種種經濟特權。
范永斗是范氏家族承任
內務府皇商的第一代,在其子范三拔襄助下,成為
內務府諸皇商中最得力與最受寵的。范家最初受清王朝委託,往來於關內外進行邊貿。隨著愛新覺羅氏君臨全國,又受委託大規模經營銅、鹽,這些生意屬於獨占性商業。當時,范家“運銅、鉛於諸省,國用流通”。
從康熙到乾隆初年,范氏家族在經濟和政治上達到鼎盛的時期。其中,范三拔的三個兒子(范氏入關後第三代的三個代表人物),為清王朝運送軍糧,有力地支持平定準噶爾叛亂,建立重大的功勳,因而大大提高范氏家族的政治地位。
重大軍功
據《清史稿》記載:范氏故巨富。康熙中,師征準噶爾,輸米饋軍。六十年(1721年)再出師,范氏請以家財轉餉,受運值視官運三之一。雍正間,師出西北二路,
怡親王允祥薦范氏主餉,累年運米百餘萬石。寇犯北路,失米十三萬餘石,范氏斥私財補運,凡白金百四十四萬。世宗特賜太僕寺卿銜,章服同二品。將帥上其功,賜職太僕寺卿二品官。
據乾隆《介休縣誌》記載:“康熙六十年,西征準噶爾,道遠糧運,范氏輾轉沙漠萬里,不勞官吏,不擾閭閻,剋期必至,且省國費以億萬計。”
《參政范公墓志銘》記載:“公壯而敢為,倜儻有大志。轉粟北塞也,先後凡八年,涉危險,馳絕漠,聲震朝野。
范氏成功地輸送大量軍糧到西征準噶爾前線,卓越完成後勤供給,這是一樁了不起的功勞。尤其是出私財數百萬兩支援軍需,在官商史上更是前所未見,正如《清史稿》作者趙爾巽等人所說:“范氏出私財助軍興,幾傾其家而不悔,求諸往史,所未有也。”
范氏承任皇商最初幾十年中,擁有巨額財富,保持著強大的經營和組織能力,並且充分利用本家族累世積累的邊疆活動經驗,才能完成承辦糧草這一難度極大的任務。
官商融合
范家對朝廷的報效當然也得到了政治和經濟上的補償。1729年,雍正特賜范毓並正二品的太僕寺卿銜,成為名副其實的“紅頂商人”——後世另外一個更出名的“紅頂商人”胡雪岩被授予從二品的布政使銜江西候補道,在官銜上尚不及范家。范毓考上了武舉,從千總乾起,當過天津鎮總兵,累官至廣東提督,1750年(乾隆十五年)去世,在《清史稿》中有一段500來字的小傳。
壟斷鹽業
除了政治上的表彰之外,范家在經濟上的實惠當然更大,其中的一項是,獲得了中國北方最主要的兩大鹽場——河東與長蘆的引鹽經營權,范家搖身而成鹽商之首。僅在長蘆一地,范家就持有鹽引10718道,按每道引200斤計,就控制了食鹽214.36萬斤。而且,限定的銷鹽地區條件十分優越,靠鹽場近,人口稠密。范氏在潞安、澤州、直隸、河南建立了龐大的銷售網。1732年(雍正九年),原來在大興等八州縣承辦鹽業的皇商李天馥積欠30多萬兩鹽課銀,面臨破產,范氏收購之。最興盛時,范氏供給1000多萬人口的食用鹽。
其餘產業
范家還進入了當時獲利甚豐的銅業貿易。清初以白銀為本位貨幣,但民間交易多用銅錢。國內只有雲南產銅(“滇銅”),礦源缺乏,康熙年間起從日本進口“洋銅”。最初由沿海民商承辦,用國內的絲綢、茶葉、瓷器、藥材及其他雜貨換取日本銅,利潤極高,據記載,“大抵內地價一,至倭可得五,及回貨,則又以一得十”。范家聯絡張家口的五個皇商,要求承辦對日銅貿易。從乾隆三年到乾隆二十九年,范家每年販銅60萬斤,占進口量的1/5,乾隆三十一年後,年販銅140萬斤,占進口量的1/3強。
作為清朝早期最出名的皇商家族,范家極盛之時,家產遍布南北各地,在山西、直隸、河南有鹽店近千家;在天津滄州有囤積鹽的倉庫;在蘇州有管理赴日船隻的船局,洋船6艘;在北京有商店3座,張家口有商店6座,歸化城有商店4座;在河南彰德府有當鋪1家,在張家口有地106頃,各地房產達千餘間。此外,范氏還從事木材、馬、皮毛、人參等貿易,並與英商進行玻璃貿易,開採鉛礦。范氏家族有50多人被授予官職,行走政商兩道。范毓在老家介休張原村修築范家大院,極盡奢華,被當地人尊稱為“小金鑾殿”。
功名迭出
范家的重大軍功,為范氏與清王朝的進一步結合、躋入官場的更高層,開闢了一條坦途。使范氏一族成為一門朱紫、炙手可熱的豪貴。作為
家族最
重要的皇商本業,為其賺到巨大財力,也為政治權力提供了方便與可能,進一步密切了與朝廷各級官府的聯繫,又為本家族的商業發展提供了保障和有力的後盾,走上一條與封建政府緊密結合的道路。
江春
乾隆三十八年八月,乾隆皇帝誥授江春為
光祿大夫,
正一品,並賞戴
孔雀翎,時謂江春“以布衣上交天子”,“同業中無不以為至榮焉”。江春是清代著名的徽商巨富,為清乾隆時期“揚州八大商”之首。
據《揚州畫舫錄》所記,江春任總商四十年,先後蒙乾隆賞賜“內務府奉宸苑卿布政使”。江春不僅是商人,他還獲得過清朝廷誥封光祿大夫
正一品銜,“內務府奉宸苑卿”,賞戴孔雀翎。
乾隆六下江南,均由江春籌劃張羅接待,即所謂“江春大接駕”。乾隆曾於金山行宮與江春奏對稱旨,親解御佩荷囊,面賜佩帶,並兩次親臨江春的別墅“康山草堂”,賜金玉古玩,題寫“怡性堂”匾額,並以“皇商之財力,偉哉”,讚嘆江春富可敵國!
江春迎駕有功,得到乾隆皇帝的恩寵。當江春經營資金周轉不濟時,乾隆皇帝調內府資金給他使用,皇帝先後2次借給江春55萬兩銀子。皇帝借給江春的銀子,月息1分,江春把這筆銀子借貸給官員王履泰,月息1.8分。江春用皇家的銀子生利,一年淨賺了25000兩銀子。
曹寅
清朝內務府包衣經商是常事,他們都是有品級的內廷官,既然是天子家臣,就有為皇帝
內帑創收的責任。
曹寅以
廣儲司員外郎之職長期主持江寧織造署事務,清朝四品以上官員才有資格直接給皇帝進呈奏摺,但他身居五品時,呈送的奏摺就比那些二三品的封疆大吏更多,
康熙還鼓勵他多多益善。
康熙四十年前後,曹寅注意到販銅是個好買賣,就擬了一份奏摺,說自己也想參與此行,可以給內務府創收,但販銅需要大筆資金,所以想從內務府借十萬兩銀子。康熙看過這道摺子,立即準奏。隨後好幾家內務府世家也聞到這裡面的肉香,都來搶食,爭相壓價競爭。曹寅販銅逐漸虧本,他又擬寫奏摺,找了一個絲毫經不住推敲的藉口,說自己不想幹了,康熙還是當即準奏,連虧損的本錢都不追究。
總結
在
曹寅這個例子裡,他張口就跟皇帝借錢,這是衡量內務府官商階層的一個關鍵性標誌。包衣也好,投充晉商也好,能借出皇帑,就意味著他已經得到了皇室的信任,借出的皇帑越多,說明和皇室的關係越密切。畢竟後者覺得前者確有賺錢的本事,才會大手筆掏錢投資,哪怕前者沒錢都可以借給他錢。
官僚商人混到可以拿著皇帝的錢做生意的地步,才敢說自己真正成了“皇商”。范氏在
雍正、
乾隆兩朝也是頗受恩寵,當經營出現巨額虧損後,
乾隆皇帝還六次撥給范氏累計140萬兩
內帑銀錢,希望范氏的情況能逐漸好轉,直到虧空越來越大,實在無法填補才被抄家,但乾隆依然酌情從輕處罰,對范氏後人頗有照顧。
經營特點
當時比較大的皇商有這樣的特點:
一是皇室藉助他們為政府推行財政政策和提供軍餉供應;
二是皇商與封建政府之間有著不一般的相互結托關係;
三是利潤的封建化。
經營利弊
在戰爭期間,他們負責為皇家督造兵器運輸糧草,而政局稍微穩定之後,憑藉和皇室的特殊關係,他們和朝廷進行了更密切的聯繫,大到壟斷各種支柱產業,小如替皇室採買大內物資,如宮廷修建的木材、後宮的衣服織造、宮廷花木種植、胭脂水粉等,東西雖小,但量大,且待遇豐厚。所以,皇商可以算得上是非常好的差事,就相當於現在的大型國企。但是皇商和皇室聯繫過於緊密,牽一髮而動全身,就像《
紅樓夢》中所言:“一損皆損,一榮皆榮”。皇商作為和皇家聯繫緊密的商人,很容易牽扯到宮廷派系的鬥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