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資格
(一)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二)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三)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四)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五)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六)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申辦手續
(一)戶口薄;
(二)居民身份證;
(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復婚的按上述規定辦理。
辦理程式
當事人出示證件→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頒發《結婚證》。
辦理地址
序號 | 名 稱 | 地址 | 郵 編 | 聯繫電話 |
1 | 八道江區,民政局 | 渾江大街205號 | 134300 | 3226801 |
2 | 江源縣民政局 | 江源大街150號 | 134323 | 3723833 |
3 | 臨江市,民政局 | | 134336 | 6135622 |
4 | 撫松縣民政局 | 撫松大街77號 | 134500 | 6213393 |
5 | 靖宇縣民政局 | 靖宇西大街南路103號 | 135200 | 7225172 |
6 | 長白縣民政局 | 長白大街51號 | 134400 | 8222627 |
序號
名 稱
地址
郵 編
聯繫電話
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價費字249號)規定,婚姻證書費9元/對。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
複議訴訟
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按照《行政複議法》或者《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投訴監督
電話:3224378,322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