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結婚登記辦理指南

彭州結婚登記是由民政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結婚登記
  • 承辦部門:民政局
  • 法定時限:1個工作日
  • 事項類型:即辦件
  • 承諾時限:0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婚姻登記條例》

申請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即: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4、雙方均無配偶
5、雙方均不屬於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6、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申請材料

當事人的身份證
當事人的戶口薄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辦理程式

第一步: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申請,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第二步: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核實後,符合登記條件的,發給《結婚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