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乎情,止乎禮義

發乎情,止乎禮義

發乎情,止乎禮義(fā hū qíng ,zhǐ hū lǐyì)是一個文化術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發乎情,止乎禮義
  • 拼音:fā hū qíng ,zhǐ hū lǐyì
  • 性質:文化術語
  • 解釋:詩歌由情感生髮,但是情感的抒發不能超過限度,應該用禮義去節制
解釋,示例,

解釋

詩歌由情感生髮,但是情感的抒發不能超過限度,應該用禮義去節制。其目的是達到委婉諷諫的效果。“發乎情,止乎禮義”由最初批評《詩經》的理論發展成為普遍的文學創作原則,既承認人的本能欲望以及抒發描寫本能欲望的需要,同時又強調要用儒家道德規範來約束指導,不能流於純自然的宣洩,不能超越社會政治、倫理的規範。因此,詩歌中所表達的情感,既具有個體性,又具有社會性

示例

國史明乎得失之跡,傷人倫之廢,哀刑政之苛,吟詠情性,以風其上。達於事變而懷其舊俗者也。故變風發乎情,止乎禮義。發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禮義,先王之澤也。 (《毛詩序》) (周代的史官知道政治得失的軌跡,感傷人倫關係的廢弛,哀嘆刑法施政的嚴苛,吟唱歌詠自己的情思感受,為的是諷喻人君。這是通曉世事變化而懷念舊時風俗以規諫執政者的緣故。所以“變風”發自內心情感,但不超過禮義規定的限度。發自內心情感,這是出於民眾的天性;不超過禮義規定的限度,這是先王教化留下的恩澤。)
不發乎情,即非禮義,故詩要有樂有哀;發乎情,未必即禮義,故詩要哀樂中節。 (劉熙載《藝概·詩概》) (不從情感中生髮的,自然不會合乎禮義,所以詩歌中有快樂也有哀傷;從情感中生髮的,也不一定就合乎禮義,所以詩歌的哀傷、快樂都要符合禮義規定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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