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古義說

宋翔鳳(1776一1860)撰。《大學》原為《禮記》四十九篇之一,首尾完備,脈絡貫通,無經傳之可分,無闕亡之可補,惟其古義多被淹沒,師傳漸失,眾家之說多所分爭,宋氏遂於嘉慶二十三年(1818)作此書。

基本介紹

  • 書名:大學古義說
  • 出版時間:清
  • 數量:二卷
  • 宋翔鳳
文獻,版本,

文獻

論征經義,不以考據博引為要,而以微言大義,作人之道,治亂之道之揭示為重點。在“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句下說解曰:“《大學》一篇不言性而言善;其善即其性也。人有喜、怒、哀、懼、愛、惡、欲之情,以情亂其性,遂以至於禍亂而不可止。故發乎情者,當止乎禮義。《大學》之禮所以治人情而止其禍亂也”,其闡述了《大學》一篇之宗旨,揭示了人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之相互關係,從一般意義上來說,對人生修養立世不無意義。又在“物有本末,事有始終”句下,附《帝系表》並說,其說獨本《春秋命歷序》(《祭法正義》引)、《潛夫論·五德篇》為定論,此確為漢人古義,而孔子時似沒有此意,《大學》中也無此意。又在“致知在格物”句下,說解云:“鄭君釋此文雲,格來也。言知於善深則來善物,知於惡深則來惡物。是格物者,誠正、修齊、治平之效驗也,故言在而不言先,言其效驗無往不在,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車,河出馬圖,鳳凰麒麟皆在郊□,龜龍在宮沼,其餘烏獸之卵胎皆可俯而窺。此格物之謂也。此番議論,去經義甚遠,漢人注也無此義。又引《老子》“載營魄,抱一能”釋“慎獨”,也似不可。雖有不可,然其說可取者不少,也可備講《大學》之間采。

版本

有《浮溪精舍叢書》本,《皇清經解續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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