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資金支配使用權,是指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規定的企業的一項經營權利。企業有依照國務院規定支配使用留用資金的權利。企業留用資金是企業納稅或上交利潤後由國家留歸其使用的資金,來源主要為企業利潤。企業支配使用留用資金,應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如1984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國營工業企業自主權的規定》、1986年《關於深化企業改革增強企業活力的若干規定》等。
留用資金支配使用權,是指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規定的企業的一項經營權利。企業有依照國務院規定支配使用留用資金的權利。企業留用資金是企業納稅或上交利潤後由國家留歸其使用的資金,來源主要為企業利潤。企業支配使用留用資金,應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如1984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國營工業企業自主權的規定》、1986年《關於深化企業改革增強企業活力的若干規定》等。
留用資金支配使用權,是指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規定的企業的一項經營權利。企業有依照國務院規定支配使用留用資金的權利。企業留用資金是企業納稅或上交利潤後由國家留歸...
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有關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企業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辦法,確定加速折舊的幅度。 第十四條 企業享有留用資金支配權。 企業在保證實現企業財產保值、增殖...
第十二條 企業享有留用資金支配權企業在保證實現企業財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其留用利潤,有權自主分配使用。除國家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外,企業有權拒絕任何部門和...
g.留用資金支配權;h.資產處置權b;i.聯營兼併權c;j.勞動用工權;k.人事管理權;l.工資獎金分配權;m.內部機構設定權;n.拒絕攤派權;經營權是經營者對其經營...
企業從事商業網點建設和開發,留用資金不足,按照國家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報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後,可發行企業債券和使用境外貸款。第十一條企業享有留用資金支配權。 在確保國...
第十四條企業享有留用資金支配權。 企業在保證實現企業財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有權自主確定稅後留用利潤中各項基金的比例和用途,報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企業可以將生...
第15條 企業享有留用資金支配權鐵路局的運輸利潤按承包辦法規定進行分配,目前採用“定額上交、超額全留”。鐵路工附業利潤按多種經營的上交比例實行“定率上交”。
第十條 留用資金支配權企業在保證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遵守國家財經紀律的前提下,可自主確定稅後留用利潤中各項基金的比例和用途,報同級財政和主管部門備案。企業...
對企業財權的概括,有《公司法》規定的投資權、融資權、財務預決算審批權、資產處置權和財務分配權;有郭復初(2001)提出的籌資權、投資權、留用資金支配權、成本費用...
第七條 落實企業留用資金支配權企業在保證財產保值、增殖的前提下,自主確定稅後留利中的生產發展基金、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的使用比例和用途,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備案...
獲得貼息貸款支持的企業,對投資使用不好、項目見效慢的,市里扣回或停止貼息。第十二條 企業享有留用資金支配權。(一)企業在保證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
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有關固定資產折舊的規定,企業有權選擇具體的折舊辦法,確定加速折舊的幅度。 第十四條 企業享有留用資金支配權。 企業在保證實現企業財產保值、增值...
第九條 企業有留用資金支配權。企業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及相關行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在保證企業財產保值、增殖的前提下,有權自主確定稅後留用利潤中各項基金的...
第十九條 企業享有稅後留用資金支配權企業在保證資產增值的前提下,有權自主確定稅後留利中各項基金的具體比例。第二十條 企業享有聯營、兼併權...
第九條 企業留用資金支配權。企業在保證實現財產保值、增殖的前提下,自主確定稅後留利中各項基金的使用比例和用途,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企業財產保值率為100%,財產...
需要使用境外貸款的,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第十二條 企業享有留用資金支配權。企業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殖的前提下,有權自主確定稅後留利中各項基金的分配比例和...
第十五條 落實企業留用資金支配權民航企業在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殖的前提下,有權自主確定稅後留用利潤中各項基金的比例和用途,報民航局備案。
第十一條 落實企業留用資金支配權。企業在保證財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稅後留利中生產發展基金、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的使用比例和用途,可自確定,並按規定報有關部門...
第八條 落實企業留用資金支配權。在保證企業財產保值、增殖的前提下,企業稅後留利各項基金的使用比例和用途,由企業自主確定,報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落實企業留用資金支配權。企業有權在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自主確定稅後留用利潤中各項基金的比例和用途,報財政部門和政府主管部門備案。廢止對...
第十條 企業享有留用資金支配權企業在保證實現資產保值、增殖的前提下,有權自主確定稅後留利各項基金的分配比例和用途,報有關部門備案。企業可以將生產發展基金用於...
第十七條 落實留用資金支配權。企業在實現資產保值、增殖的前提下,有權依法自主確定稅後留利中各項基金的比例和用途,報政府有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