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實務操作指引》是2021年安徽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實務操作指引
- 作者:張輝
- 出版時間:2021年11月
- 出版社:安徽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566422774
- 類別:法律類圖書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實務操作指引》是2021年安徽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實務操作指引》是2021年安徽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本書是研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法律問題的實用手冊。內容包括調查、磋商、鑑定評估、資金用途以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在理論與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印發《浙江省自然資源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 浙自然資規〔2023〕20號 各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廳直屬事業單位: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依法依規做好我省自然資源領域生態...
《貴州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規程(試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結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
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管轄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可以指定相關部門或機構按職責負責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具體工作。涉及兩個及以上指定部門或機構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由賠償權利人指定主辦部門或機構。(三)賠償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是為規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的規定。2022年4月28日...
(一)賠償義務人。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個人是賠償義務人。現行民事和資源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有相關免除或減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執行。(二)賠償權利人。縣人民政府、各鄉鎮(區)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
賠償權利人可以指定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牧、林草等部門或機構負責其職能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具體工作。賠償權利人應當以文書形式書面指定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具體工作的部門或機構,同時授權簽署賠償工作相關...
為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做好《貴州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條例(草案)》(初稿)立法工作,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規章程式規定》(省政府令第172號)的有關規定。2023年3月,貴州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研究...
《蚌埠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我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
2023年8月,江西省農業農村廳發布《江西省漁業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方案(試行)》。發布信息 2023年8月,江西省農業農村廳發布《江西省漁業領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方案(試行)》。內容解讀 《方案》對管轄範圍和職責分工、案件調查、...
《婁底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婁底市人民政府同意,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 2日印發.本方案自印發之日 起施行。全文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辦...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是為逐步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制定。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15年12月3日印發並實施。政策全文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黨的十八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