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指南》是一本2023年中國環境出版集團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曹曉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指南
- 作者:曹曉凡
- 出版社:中國環境出版集團
- 出版時間:2023年3月1日
- 頁數:331 頁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154279
《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指南》是一本2023年中國環境出版集團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曹曉凡。
《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指南》是一本2023年中國環境出版集團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曹曉凡。內容簡介 《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指南》結合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圍繞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的重點工作,進行系統論述。 ...
《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是落實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要求、明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職能的重要檔案。簡介 2020年版《指導目錄》已經國務院原則同意。內容 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關部署,...
《陝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由陝西省生態環境廳於2021年2月印發。目錄發布 2021年2月,陝西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陝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釐清了生態環境部門與有關部門之間行政執法事項的職責範圍...
《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手冊》是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政策法規司。內容簡介 《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手冊》是一本適合環保等人員看的書。本書詳細講了環境基本規定、水污染及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和固體廢物、噪聲污染海洋環境...
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實行計畫管理制度,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監督機構制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計畫和工作方案,確定監督檢查的目的、對象、要求、內容、時間、方法和步驟等。領導批示、民眾舉報、媒體曝光等渠道反映的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污染的...
《邯鄲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清單》,2021年邯鄲市發布的檔案。內容解讀 《指導清單》按照完整、清晰、準確的原則,將涉及生態環境領域的違法行為按照類別的不同,列出設定該事項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具體條款內容,明確此類行為...
促進各級生態環境執法機構和人員依法履職 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廉潔執法 基本原則 原則一 堅持問題導向 積極發揮執法稽查內部監督作用,及時發現和糾正生 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效規範 和約束執法行為; 通過不斷...
《環境行政執法手冊》是“環境法制工具書系列”之一。該手冊選編了環境行政執法工作必須適用的各項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並按照執法對象和管理領域分門別類。該手冊共分為綜合性環境法律法規、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
2022年11月,台州市生態環境局以《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2年版)》(以下簡稱“省廳目錄2022版”)為藍本,根據2022年度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等情況,結合我市地方立法和實際情況,全面梳理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
各區生態環境局,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環境執法總隊:為加強對從事生態環境保護輔助執法的企事業單位或團體的管理,規範其技術服務行為,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效能,我局...
環境行政執法是指環保行政執法機關根據法律的授權,對單位和個人的各種影響或可能影響環境的行為和事件進行管理的活動。加強環境行政執法,防止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對保護和改善環境,實現環境保護的基本國策,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一、環境...
該書為生態環境執法辦案人員量身定做,既是法律學習的培訓教材,也是生態環境執法辦案的好幫手。圖書目錄 執法辦案綜合規範 一、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節錄)(2018年3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014年4月24日)中華...
本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力量建設,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推進行政執法標準化,完善執法程式、嚴格執法責任,逐步形成可量化的綜合行政執法履職評估機制,加強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提高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效能和依法行政...
(十二)負責對環境違法行為的立案調查和依法查處。(十三)負責全市環境信訪案件的受理、分撥、匯總和辦理工作。(十四)指導監督縣(市)和開發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歷史沿革 2020年7月15...
依據我國現行環境法,我國實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監督管理與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相結合,中央級監督管理與地方分級監督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我國行政執法體系分別是由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各級人民政府及法律法規...
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開發利用規劃,不得組織實施;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最佳化行政執法職能,科學配置行政執法資源,推進行政執法標準化,完善...
第十一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生態環境行政處罰。法律、法規授權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等組織在法定授權範圍內實施生態環境行政處罰。第十二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書面委託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
由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22年7月印發,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規定全文 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關於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生態環境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關於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
(一)承擔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組織開展有關專項執法、交叉執法、異地執法。組織協調跨區域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工作。參與擬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制度、執法標準規範。(二)承擔污染防治執法事項和...
第十條 省人民政府青海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協調機構,負責全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綜合協調工作。協調機構的日常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生態環境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第十一條 省和州、縣人民政府生態環境、水利、住房城鄉建設、林業草原、漁業、文化和...
為了幫助各地開展生態環境監察試點工作,使全國監察人員適應環境監察工作的新形勢和新要求,中國環保總局環境監察辦公室編寫了《生態環境監察工作指南(試用)》。《生態環境監察工作指南(試用)》對我國的生態環境問題及發展趨勢、生態環境保護...
一是關於落實地方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對實施排污許可制度的認識需要提升,責任需要進一步壓實。有些排污單位在《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實施以前已經實際排污,因為各類歷史遺留問題無法取得排污許可證,且很多因涉及民生問題難以...
第三條 執法人員實施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行為,適用本規範。第二章 一般規範 第四條 從事行政執法活動時,應當儀表端莊、儀容嚴整。除不宜著制式服裝的情形外,應當按照《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著裝管理規定》...
(簡稱稽查處)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執法工作政策和制度擬訂、稽查,既有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範化解,掛牌督辦等工作。3.行政處罰與強制處 (簡稱處罰處)承擔生態環境部直接調查的違法案件審查、處理處罰強制、聽證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