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的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
  • 簡稱:執法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監督生態環境政策、規劃、法規、標準的執行。組織擬訂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預案,指導協調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組織開展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監督實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制度,指導監督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工作。承擔既有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範化解工作。指導全國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承擔掛牌督辦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內設6個機構。
1.辦公室
承擔局內文電等綜合性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指導開展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調查處置工作,指導監督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和組織“三同時”監督檢查工作。
2.隊伍規範建設與稽查處
(簡稱稽查處)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執法工作政策和制度擬訂、稽查,既有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範化解,掛牌督辦等工作。
3.行政處罰與強制處
(簡稱處罰處)承擔生態環境部直接調查的違法案件審查、處理處罰強制、聽證和監督執行,承擔全國污染源信息系統和移動執法系統管理,指導企事業單位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和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
4.監督執法一處
承擔水、海洋生態環境領域監督執法、跨區域跨流域環境污染糾紛協調解決等工作。
5.監督執法二處
承擔大氣環境領域監督執法工作。
6.監督執法三處
承擔土壤、地下水、固體廢物、化學品、生態及其他環境領域監督執法工作。

現任領導

局領導:曹立平、李遠、閆景軍、隋小嬋、夏祖義、李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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