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是生態環境部派出行政機構,在所轄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監督地方對國家環境法規、政策、規劃、標準的執行情況;
2、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
3、協調指導省級生態環境保護部門開展市、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督察;
4、參與重大活動、重點時期空氣品質保障督察;
5、參與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回響與調查處理的督察;
6、承辦跨省區域重大環境糾紛協調處置;
7、承擔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案件查辦;
8、承擔生態環境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袁道凌,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人事處)人事工作。
張常林,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督察四處、督察五處。
馬國林,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督察一處、督察二處。
楊永崗,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黨委辦公室(人事處)黨務工作和督察三處,協助袁道凌局長分管人事工作。
彭維宇,男,生態環境部西北督察局二級巡視員

內設機構

經生態環境部批准,西北督察局目前內設7個機構,分別是: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人事處)、督察一處、督察二處、督察三處、督察四處、督察五處。
辦公室職責
承擔文電、會務、保密、安全、檔案、財務、後勤等工作,承擔督察業務綜合協調工作。
黨委辦公室(人事處)職責
承擔黨務、紀檢、人事等工作。
督察一處職責
負責對陝西省的相關督察工作。
督察二處職責
負責對甘肅省的相關督察工作。
督察三處職責
負責對青海省的相關督察工作。
督察四處職責
負責對寧夏回族自治區的相關督察工作。
督察五處職責
負責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相關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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