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更名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
- 所在地 :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一般指本詞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局,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更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是生態環境部的內設機構。目錄 1 機構簡介 2 機構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機構簡介 編輯 語音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是國務院組成部門,為正部級,對外保留國家核安全局牌子,加掛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公室牌子。生態環境部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
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由黨中央、國務院研究確定,組成部門包括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國務院辦公廳、法務部、生態環境部、審計署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設在生態環境部,負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設在生態環境部,負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第八條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是:(一)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研究在...
第四條 生態環境部設下列內設機構:(一)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承擔全國生態環境信息網建設和管理工作。(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
王鋒 王鋒,全國政協委員,生態環境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督察專員。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委員。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2022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辦法》。印發實施《辦法》,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迫切需要,是推動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重要保障,是完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的內在要求,有利於推動...
2019年7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負責人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紀律規定》回答了記者提問。歷史沿革 2017年8月23日,原環境保護部黨組印發《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紀律規定(試行)》。2019年5月,生態環境部黨組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
(七)對人民民眾反映的生態環境問題立行立改情況;(八)生態環境問題立案、查處、移交、審判、執行等環節非法干預,以及不予配合等情況;(九)其他需要督察的生態環境保護事項。歷次督察 第一輪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
2018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生態環境部,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機構職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環境保護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08〕73號),環境保護部...
為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回應社會關切,經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協調,8省(區)於11月16日統一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經匯總8省(區)問責結果,主要情況如下:(一)從問責人數情況看,8省(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華北督察局是生態環境部派出行政機構,駐地北京,在所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河南等區域。主要職責 1.監督地方對國家生態環境法規、政策、規劃、標準的執行情況;2.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3...
國務院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 國務院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是國務院成立的組織機構。日常工作 國務院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曾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的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負責部機關政務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部機關日常工作,協調部領導和總工公務活動。擬訂部機關工作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部機關值班和部領導秘書工作。負...
截至12月18日,各督察組已完成下沉工作任務。2024年1月4日,據生態環境部訊息,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面完成督察進駐階段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督察組共收到民眾來電、來信舉報19815件,受理有效舉報16700件,經梳理...
第三十四條 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專項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有關要求,實施清單化調度,對未達序時進度問題進行預警督辦,對存在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1、監督地方對國家環境法規、政策、規劃、標準的執行情況;2、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3、協調指導省級生態環境保護部門開展市、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督察;4、參與重大活動、重點時期空氣品質保障督察;5、參與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
國家環境保護局,為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促進經濟和社會持續、協調、健康地發展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機構,成立於1984年12月,其前身為原中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東北督察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的派出機構。主要職責 在所轄遼寧、吉林、黑龍江等區城內承擔以下職責:監督地方對國家生態環境法規、政策、規劃、標準的執行情況;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協調指導...
指導全國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承擔掛牌督辦工作。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內設6個機構。1.辦公室 承擔局內文電等綜合性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指導開展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調查處置工作,指導監督建設項目生態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根據《中央編辦關於環境保護部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方案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7〕231號),環境保護部西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由事業單位轉為環境保護部派出行政機構,更名為環境保護部西南督察局,後更名為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華南督察局是生態環境部派出的正廳級行政機構,駐地廣州,在所轄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等區域。主要職責 監督地方對國家生態環境法規、政策、規劃、標準的執行情況;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協調...
(一)監督地方對國家生態環境法規、政策、規劃、標準的執行情況;(二)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三)協調指導省級生態環境部門開展市、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督察;(四)參與重大活動、重點時期空氣品質保障督察;(五)參與重特...
擬定排污申報登記、排污收費、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環境執法後督察和掛牌督辦工作。指導和協調解決各地方、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和環境污染糾紛。組織開展全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察...
環境保護局是原政府職能部門,2018年國家環境保護部已經更名為生態環境部,各省環保廳陸續更名為生態環境廳,而環保局也相繼更名為生態環境局。“環境保護”改為“生態環境”,更大的目的是在於職能的調整。設定原因 為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