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

簡介,職責,

簡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成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推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由黨中央、國務院研究確定,組成部門包括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國務院辦公廳、法務部、生態環境部、審計署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設在生態環境部,負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職責

(一)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研究在實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中的具體貫徹落實措施;
(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決策部署;
(三)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有關情況;
(四)審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規範、督察報告;
(五)聽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有關工作情況的匯報;
(六)審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其他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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