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旨在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2020年3月20日經山東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2020年3月29日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布,共八章三十八條,自2020年3月29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
- 發布機關: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0年3月29日
- 實施時間:2020年3月29日
《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旨在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2020年3月20日經山東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2020年3月29日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布,共八章三十八條,自2020年3月29日起施行。
《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旨在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2020年3月20日經山東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2020年3月29日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布,共八章三十八條,自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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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規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要求,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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