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甘肅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試行)》。為規範全省生態環境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促進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全面落實依法行政要求,保證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正確實施,依法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支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甘肅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甘肅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試行)》。為規範全省生態環境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促進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全面落實依法行政要求,保證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正確實施,依法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有力支撐。
2022年,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甘肅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實施辦法(試行)》。為規範全省生態環境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促進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全面落實依法行政要求,保證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及規...
生態環境部 2022年12月27日 全文 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辦法(試行)第一條 為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嚴守生態保護紅線,保障國家生態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按照監督的內容劃分,環境行政監督包括污染防治監督、生態保護監督和環境行政執法監督。在微觀環境管理中,各級環保部門主要的工作內容和任務就是對資源開發和生產企業實施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污染防治監督是國家法律賦予環保部門最基本的職能...
《生態環境保護異地交叉執法檢查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是貴州省生態環境廳於2021年11月印發出台的檔案。內容解讀 《辦法》規定,貴州省生態環境保護異地交叉檢查是指根據省生態環境廳或各市(州)生態環境局的安排,省生態環境...
(二)嚴格執法和引導自覺守法相結合;(三)證據確鑿,程式合法,定性準確,處理恰當;(四)公正、公開、高效。第四條 環境保護部對全國環境監察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環境監察工作。各級...
環境行政執法監督就是對環境行政執法進行監督的制度,具體言之,就是指由同級人民政府法制機構、上級環境行政主體以及環境行政主體的法制機構等對環境行政執法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並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作出處理的環境行政監督制度。環境行政執法監督...
辦法內容 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工作,提高環境行政執法效能,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是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環境行政處罰、行政命令等具體行政行為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 36 號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辦法》已於2006年10月18日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年第六次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局 長 周生賢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辦法章程 第一條 ...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環境監察,是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環境監督檢查,調查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其他行政措施的行政執法活動。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環境監察活動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環境監察...
開展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方案、自行監測數據、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的監督檢查。鼓勵有資質、能力強、信用好的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參與執法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負責)(八)健全執法監管聯動機制。強化排污許可日常管理、環境監測、執法監管聯動,加強...
為了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最佳化經濟和社會發展環境,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江西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指導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規範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和監督,有效防範執法風險,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
浦東新區城管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區兩級生態環境管理部門)開展社會監測機構監督檢查,進一步防範弄虛作假行為,切實保證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根據《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上海市檢驗檢測條例》《上海市生態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有...
本辦法適用於上海市轄區內固定污染源的全周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第四條 (分類監管)本市對固定污染源實行分類監管。按照排污許可管理類別、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量、環境風險和影響程度、環境信用評價結果等綜合因素,將固定污染源分為重點監管...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監管生態保護紅線內的違法違規用地行為;海洋主管部門負責監管生態保護紅線內的違法違規用海用島行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建立本行政區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資料庫,監督生態保護紅線內破壞生態環境行為;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監管生態...
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生態環境行政處罰的實施,監督和保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是指本級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所屬行政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並對不當或違法的行政行為依法進行處理的活動。對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的行政執法...
《麗水市行政執法監督暫行實施辦法》是麗水市發布的暫時實施辦法。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浙江省縣級以上人民...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污許可的事中事後監管,將排污許可執法檢查納入生態環境執法年度計畫,根據排污許可管理類別、排污單位信用記錄和生態環境管理需要等因素,合理確定檢查頻次和檢查方式。生態環境主管...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環境保護及其監督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和武漢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管委會,下同)應當對本轄區內環境質量負責,制定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