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社會信用條例

2021年11月26日,甘肅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甘肅省社會信用條例》。規範社會信用信息管理,實行守信激勵、失信懲戒,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條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社會信用條例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甘肅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
  • 通過時間:2021年11月26日
發展歷史,制定背景,主要特點,具體內容,具體落實,社會影響,

發展歷史

近年來,甘肅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在社會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披露、查詢和使用,以及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實施、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信用服務行業規範發展、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等方面,仍面臨著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和不足。為解決我省社會信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有必要制定社會信用地方性法規。“該《條例》明確了適用範圍及部門職責。”蘇敏表示,“首先是規定了我省信用信息的記錄、採集、歸集、整理、加工、共享、披露查詢和使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信用服務行業發展,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等活動適用本條例,對社會信用和社會信用信息的概念作出界定;其次,明確了政府及各相關部門職責,要求政府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機構,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制定背景

(一)黨中央、國務院有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在很多場合、多次會議中都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法治經濟,要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推動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強調,要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加快建設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李克強總理連續七年在“放管服”會議上,都強調加強信用監管;明確要求,信用體系建設要遵循法治軌道,讓信用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樁”。黨中央、國務院《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等檔案,明確提出要深入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推動出台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省委、省政府有工作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堅持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助力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2020年12月省委十三屆十三次全會審議通過的《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及2021年2月省政府印發的《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均明確提出,要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監管機制。特別在今年全省兩會上,省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加快打造活力甘肅、開放甘肅、誠信甘肅”。社會信用立法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推進立法工作勢在必行。
(三)實際工作有迫切需要。近年來,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在社會信用信息記錄、歸集、共享、披露、查詢和使用,以及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實施、信用主體權益保護、信用服務行業規範發展、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等方面,仍面臨著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和不足,迫切需要通過立法予以調整規範。

主要特點

一是構築了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法治基礎。《條例》是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域的第一部綜合性、基礎性地方性法規,是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里程碑。《條例》集成實踐經驗、注重匯聚眾智,重點突出、措施具體,規定全面、內容翔實。《條例》的頒布施行,將對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社會信用水平,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創新社會治理機制,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快打造“誠信甘肅”發揮重要作用。
二是突出了社會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的基礎作用。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是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條例》對社會信用信息的分類、採集、公開、共享、披露、開放、查詢使用及安全管理等活動進行了規範。《條例》規定,對公共信用信息實行目錄製管理,目錄分為全國基礎目錄和省補充目錄,防止公共信用信息出現“應歸不歸”和“無序歸集”現象。
三是明確了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具體措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兩大關鍵措施,相互促進、相互支撐。在守信激勵方面,《條例》明確了5項措施。在失信懲戒方面,《條例》分別明確了對一般失信主體的6項措施、對五類嚴重失信主體的6項措施。《條例》規定,對失信懲戒措施實行清單制管理,清單分為全國基礎清單和省補充清單。
四是強化了對信用主體合法權益的保護。《條例》賦予了信用主體知情權、查詢權、異議權、修復權等。《條例》規定,信用主體有權知曉與其相關的社會信用信息的歸集、採集、共享等情況;信用主體認為社會信用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等情形或者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提出異議申請;信用主體主動糾正其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提出信用修復申請等。
五是聚焦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內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要包括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等四個方面的內容。《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堅持守信踐諾;市場主體應當誠信守法,強化法治意識和守約觀念;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弘揚誠信文化,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環境;司法機關應當提高司法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水平,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具體內容

《條例》明確提出,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採集自然人信息的,應當經本人同意並約定用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不得採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識別信息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採集的其他個人信息。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不得採集自然人的收入、存款、有價證券、商業保險、不動產、納稅數額等信息,但是明確告知提供該信息可能產生的不利後果並取得其書面同意的除外。
《條例》還明確了提出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跨部門、跨領域、跨地區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同時對守信激勵措施、一般失信懲戒措施、嚴重失信行為以及懲戒措施作出細化規定,並對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認定,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制管理以及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的記錄和懲戒作出規定。”蘇敏告訴記者,“此外,《條例》對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也作出明文規定,明確市場主體作出的相關書面承諾,其履行情況應當記入信用記錄並作為事中事後監督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一章,總則。包括立法目的、適用範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內容、政府和部門職責、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社會共建等內容。
第二章,社會信用信息。明確了社會信用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的內容及分類,明確了公共信用信息公開、市場信用信息採集、自然人信息管理,明確了社會信用信息的採集標識、共享、披露、查詢使用、安全管理、審核機制等內容。
第三章,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明確了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原則、措施,規定了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認定、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的記錄和懲戒,明確了信用分級分類管理、信用承諾制度、行業協會商會誠信自律等內容。
第四章,信用主體權益保護。對權益保護做了界定,明確了信用主體的知情權、查詢權、異議權、信用修復和刪除依法被否定的負面信息等內容。
第五章,信用服務行業發展。明確了信用服務機構的管理,對信用服務機構業務開展和信用服務行業協會自律進行了規範。
第六章,社會信用環境建設。從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和誠信宣傳教育等方面對社會信用環境建設進行了規範。
第七章,法律責任。對違反條例各主體應承擔的相關法律責任進行了明確。
第八章,附則。明確了條例施行日期。

具體落實

一是加強《條例》學習宣傳。日前,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甘肅省學習宣傳貫徹〈甘肅省社會信用條例〉實施方案》,制定了“六個一”宣傳方案,即舉行一場新聞發布會、召開一次宣傳貫徹會、組織一次“五進”(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活動、印製一本宣傳冊、進行一次系統培訓、開展一次媒體集中宣傳,通過《條例》的宣傳培訓,努力形成全省上下認真學習《條例》、廣泛宣傳《條例》、全面貫徹《條例》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快信用配套制度建設。積極協調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及時研究制定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具體政策措施,推動更多信用措施納入行業、地方各領域專項法規,加快形成系統完備的制度保障體系。
三是持續提高信用信息服務能力。充分發揮省級信用平台網站作為全省社會信用信息交換共享的“總樞紐”,展示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成效的“總視窗”,全省信用綜合查詢服務的“總開關”作用,持續提升“一庫、一網、一平台”(省綜合信用信息庫、省級信用平台網站、甘肅信易貸平台)服務功能,全方位打造“聚、享、用”一體化的信用信息系統,積極推進信用信息在便民惠企領域的創新套用,研發“信易+”產品,進一步增強社會公眾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過程中的參與感、觸及感和獲得感。
四是提升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水平。紮實做好“雙公示”工作,持續做好特定領域信息歸集,持續推進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用承諾信息、契約及履約信息、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等關鍵信用信息的歸集。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歸集公示基礎上,依託“信用中國(甘肅)”網站等渠道,研究推動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補償、行政獎勵和行政監督檢查等其他行政行為信息的歸集公示。
五是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聚焦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銜接事前、事中、事後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事前抓好“作承諾、用報告”,事中抓好“建檔案、強監管”,事後抓好“施獎懲、推修復”。
六是更大力度提升“甘肅信易貸”平台的服務能力和水平。 著力歸數據、強基礎,著力推信用、強引導,著力推聯通、強套用,著力抓宣傳、強使用,加快構建全省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台網路,助力銀行提升服務中小微企業能力,有效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更好服務全省項目建設和實體經濟發展。
全省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條例》,充分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作用、社會信用工作主管部門作用,會同各級各有關方面,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為推動“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內容,圍繞破解難點堵點問題,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責任、狠抓任務落實,加快推動“誠信甘肅”建設,為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信用體系保障。

社會影響

《甘肅省社會信用條例》的通過及實施,必將對甘肅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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