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是一個在1994年11月29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
- 通過時間:1994年11月29日
- 決定會議: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
- 檔案類型:條例條令
《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是一個在1994年11月29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是一個在1994年11月29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1994年11月29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
《甘肅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在2012.04.06由甘肅省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全文 《甘肅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3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基礎測繪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基礎測繪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
《甘肅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1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測繪成果的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
《甘肅省實施測繪成果管理規定辦法》在1991.04.16由甘肅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測繪成果的管理,保證測繪成果的合理使用,提高測繪工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測繪成果,是指在我省陸地(含水域)和...
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對《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一、《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1、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一)編制全省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對全省地理空間定位、地理空間數據和全省測繪基準、測繪控制...
按照《測繪法》、《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關於加強測繪統一監管的規定,依託現有測繪管理體系,理順和健全省、市州、縣市區測繪行政管理體制,落實測繪管理與執法機構、職能、人員、職責、經費,明確測繪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新時期測繪工作面向全社會提供保障服務的特點,認真履行職責,按照統一、協調...
甘肅省地圖管理辦法 (2018年6月11日省政府令第143號公布,2019年7月25日省政府令第150號修正)第一條為了加強地圖管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保證地圖質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地圖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
甘肅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辦法。2023年12月,甘肅省人民政府廢止《甘肅省測量標誌保護管理辦法》。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測量標誌實行分級管理制度。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甘肅省測繪局根據省政府公布的省測繪局三定方案,甘肅省測繪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測繪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測繪法》、《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和配套法規以及國家測繪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省測繪行政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研究制定測繪行業管理政策、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並依法監督實施;規範全省測繪市場...
第五條 全省性的普通地圖、行政區劃地圖,由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州、市(地區)、縣(市、區)不得自行編制。第六條 編制地圖,編制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測繪資格,並應按《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測繪任務登記。省外單位來本省進行地圖編制活動,應當經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第七條 編制...
2012年3月28日,根據甘肅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2013年11月29日,根據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2020年6月11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
甘肅省人民政府令 第34號 《甘肅省行政區域界線管理辦法》已經2007年3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9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省 長 徐守盛 二〇〇七年四月八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維護邊界地區穩定,鞏固行政區域界線勘定成果,根據國務院《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甘肅省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保障地震監測、預測和地震科學研究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地震監測能力,根據《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的保護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地震監測...
甘肅省地名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是一項地方法規 辦法信息 【發布單位】82602 【發布文號】甘政發[1988]57號 【發布日期】1988-04-21 【生效日期】1988-04-2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甘肅省地名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1988年4月21日甘政發〔1988〕57號)具體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地名管理,根據...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7月28日 條例內容 甘肅省城鄉規劃條例 (2009年11月27日甘肅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18年7月28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
(為了加強林地的保護和管理,合理開發利用林地資源,改善生態環境,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擬制定本條例。)6.甘肅省檔案管理條例(修訂) 省檔案局 8月 (為了加強對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促進電子檔案建設和配合信息公開的需要,擬制定本條例。)7.甘肅省就業促進...
《甘肅省水文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11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長劉偉平 2012年11月22日 內容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文管理,規範水文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文站...
第一條 為了大力實施生態立州戰略,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依法維護礦業秩序,促進礦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甘肅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行政區域內勘查、開發礦產資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省政府決定對《甘肅省實施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等20件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一、甘肅省實施河道管理條例辦法(1993年5月24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3號)1、第一條修改為:“為加強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充分發揮江河湖泊的綜合效益...
《甘肅省邊境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邊境管理,維護國家主權和邊境的安全穩定,促進邊境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甘肅省實際,制定的條例。2016年7月29日,《甘肅省邊境管理條例》已由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25日,...
以篇、章、節、目記述主體內容,具體篇目為:第一篇基本測繪;第二篇專業測繪;第三篇測繪科學技術;第四篇測繪管理。凡4篇,16章,69節,計42.2萬字。志書圖文並茂,其中1956年12月,聞名全國的女子測量隊在河西戈壁灘的雪海里進行勘測及測繪隊員爬山涉水的工作照,尤為入目動心。是甘肅測繪事業的第一部專志。
甘肅省頒布實施了《甘肅省防震減災條例》、《甘肅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和《甘肅省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規定》政府規章,省地震局制定了《地震行政複議工作規則》、《甘肅省防震減災行政執法程式和執法文書》等配套性規章制度。經過清理,省地震局7項防震減災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2項非行政許可審批...
條例概述 《甘肅敦煌莫高窟保護條例》是甘肅省九屆人大常委會於2002年12月7 日討 論通過的。《條例》除了規定敦煌莫高窟的保護應當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外,還應當納入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 敦煌市城鄉建設總體規劃;《條例》將敦煌莫高窟保護範圍分為重點保護區和一 般保護...
第十五條在邊境管理區進行測繪、勘探、科研、攝影、錄相等活動的單位,屬於酒泉地區的,應持酒泉地區公安處邊防局簽發的邊境地區野外作業批准書;屬於外地區或外省區的,應持省公安廳邊防局簽發的邊境地區野外作業批准書。在邊境禁區進行上述活動,須經甘肅省軍區司令部批准。第十六條在邊境管理區和邊境禁區從事各種活動...
甘肅省文物保護條例 (2005年9月23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文物和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保護、利用和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各級...
《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辦法全文 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 (2006年3月29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26號公布,2010年9月9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68號第一次修正,2018年10月17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46號第二次修正)第一條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實際,...
1987年11月21日甘肅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加強對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的管理,保障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採礦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地方採礦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甘肅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國家林業局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國家林業局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甘肅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
4、組織貫徹執行《測繪法》、《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和配套法規以及國家測繪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實施測繪行業管理政策、技術政策和標準。5、組織落實耕地保護和土地復墾等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占補平衡。6、負責全縣土地資源...
(四)組織貫徹執行《測繪法》、《甘肅省測繪管理條例》和配套法規以及國家測繪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實施測繪行業管理政策、技術政策和標準。(五)組織落實耕地保護和土地復墾等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占補平衡。(六)負責全縣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