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

2022年2月,甘肅省委、省政府印發了《甘肅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
  • 印發時間:2022年2月
全文內容
《甘肅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全文如下:
為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省,發揮智慧財產權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服務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綱要。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牢牢把握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打通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全鏈條,建設制度完善、保護嚴格、運行高效、服務便捷、文化自覺、開放共贏的智慧財產權強省,為加快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不斷開創富民興隴新局面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創新驅動,質量引領。深化智慧財產權領域改革,推動智慧財產權理論、制度、文化創新,塑造智慧財產權發展新優勢,將智慧財產權融入高質量發展全過程,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熱情。
——法治保障,強化保護。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推進智慧財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提高智慧財產權工作法治化水平。
——最佳化服務,促進運用。健全智慧財產權市場運行機制,構築智慧財產權運營平台,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催生高價值智慧財產權,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升智慧財產權運用效益。
——統籌謀劃,協同推進。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社會共治模式,將智慧財產權融入重點規劃、重要政策和重大決策,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手段,提高智慧財產權領域系統治理效能。
——加強合作,擴大開放。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智慧財產權交流與合作,推動經驗互鑒和資源共享,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區域合作機制,持續提升我省智慧財產權影響力和競爭力。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智慧財產權創造能力明顯增強、保護制度更加健全、公共服務更加最佳化、運用成效更加明顯,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取得重要進展。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1萬件,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1.32件,商標有效註冊量20萬件,作品著作權登記量3.17萬件,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企業超過300家,專利質押登記融資金額達到50億元(上述指標均為預期性指標)。
到2035年,智慧財產權綜合競爭力大幅提升,智慧財產權制度體系更加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方式更加精細,智慧財產權激勵創新創業作用充分發揮,形成創造湧現、保護嚴格、運用高效、服務優良、開放深入的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二、構建面向現代化建設的智慧財產權制度
(四)完善智慧財產權政策體系。加強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完善智慧財產權計畫項目管理辦法,提高財政資助的研發項目發明專利產出率和資金使用效率。制定以敦煌文化為代表的甘肅傳統文化、傳統知識保護辦法,完善傳統知識、民間文藝、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規範地理標誌產品名稱和專用標誌的使用,修訂《河西走廊葡萄酒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管理辦法》。健全納入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績效指標。
(五)完善智慧財產權工作機制。深化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合作會商機制,在提升智慧財產權發展基礎能力、培育高端智慧財產權人才、絲綢之路國際智慧財產權港建設等方面取得突破。深化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職能設定,最佳化人員結構,提高管理效能。建立智慧財產權定向幫扶機制,推動地理標誌運用促進、商標品牌培育、著作權社會服務與鄉村振興深度融合。建立智慧財產權合作會商機制,推動智慧財產權區域協調發展,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提升智慧財產權綜合運用能力和公共服務水平。
(六)完善新興領域和特定領域智慧財產權規則。建立健全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助推數字經濟、平台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探索網際網路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加強數據智慧財產權和電商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遺傳資源、傳統知識、民間文藝等獲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設,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蒐集整理和轉化利用。進一步完善中醫藥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助推我省國家中醫藥產業發展綜合試驗區建設。
三、構建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
(七)健全司法保護體制。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形成公正高效、管轄科學、權界清晰、系統完備的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體制。深化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加強審判基礎、體制機制和智慧法院建設,發揮蘭州智慧財產權法庭審判功能。加強智慧財產權法官的專業化培養和職業化選拔,支持技術調查官隊伍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案件監察工作機制,全面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升量刑建議精準度。推動重大案件公開審理,定期發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八)健全行政保護體系。充分發揮行政保護作用,形成便捷高效、嚴格公正、公開透明的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體系。建設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監管平台,提升執法監督信息化、智慧型化水平。強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加強智慧財產權執法與產品質量、消費者權益保護、反不正當競爭等執法銜接。開展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有效遏制惡意侵權、重複侵權和群體侵權行為。支持有條件的市(州)設立智慧財產權保護機構。充分發揮中國(甘肅)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作用,打造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等為一體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平台,推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向基層延伸。
(九)健全協同保護體系。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實現政府履職盡責、執法部門嚴格監管、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市場主體規範管理、行業組織自律自治、社會公眾誠信守法的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健全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銜接機制,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仲裁、調解、公證、鑑定和維權體系。加大智慧財產權相關案件公示力度,對智慧財產權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實行多部門聯合懲戒。加強對在甘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支持和監管。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自律和信息溝通機制,建立重點企業、重點行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聯繫制度。
四、構建激勵創新發展的智慧財產權運用機制
(十)建立健全以質取勝的創造機制。引導市場主體發揮商標、專利、著作權、地理標誌等多種類型智慧財產權組合效應,在主要技術領域和文學藝術領域創造培育一批創新水平高、權利狀態穩定、市場競爭力強的高價值智慧財產權。深入實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加強專精特新企業的培育和認定。健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直通機制,推動高校、科研院所與中小企業對接開發和轉化專利技術。最佳化科技計畫項目的智慧財產權管理,把高價值智慧財產權產出作為立項和驗收的重要指標。振興河西走廊國家玉米制種基地,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優良新品種,完善玉米制種信息監管平台、種子質量檢驗平台和技術標準體系。
(十一)建立健全轉化高效的運行機制。推進專利導航服務基地建設,發揮專利導航在區域發展、政府投資等重大經濟科技項目中的作用。鼓勵專利導航在傳統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發展中廣泛套用。支持在數字經濟、智慧型製造、生命健康等領域組建智慧財產權聯盟,促進智慧財產權與創新資源、金融資本、產業培育、標準制定等有效融合。深化國有智慧財產權歸屬和權益分配機制改革,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智慧財產權處置自主權。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強市強縣建設,推動蘭州、酒泉、白銀、張掖、定西、嘉峪關、慶陽等地高標準建設國家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試點示範城市,加大試點示範園區、優勢示範企業、試點示範高校培育力度。深入開展著作權示範創建,推出一批省級、國家級著作權示範單位、著作權示範園區(基地),提升著作權創造、運用、保護水平。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實施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建立專業化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機構,推動智慧財產權運用轉化。
(十二)建立健全品牌集群的培育機制。實施商標品牌培育工程,推進商標品牌建設。加強馳名商標保護,傳承發展好傳統品牌和老字號。打造特色鮮明、競爭力強、市場信譽好的產業集群品牌和區域品牌。大力培育特色農產品和文旅產業商標品牌,支持“甘味”“隴字號”區域公用品牌建設。開展商標品牌公益宣傳和名優品牌產品推介活動,發布商標品牌發展指數和區域公用品牌目錄。強化地理標誌保護,建立全省優勢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資源目錄,建設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提高我省地理標誌產品知名度和影響力。
(十三)建立健全要素集聚的運營機制。實施智慧財產權運營體系建設工程,打造聚焦產業、帶動區域的綜合性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樞紐和運營平台。拓寬智慧財產權運用轉化融資渠道,完善智慧財產權金融扶持政策。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專項行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產業開發區(園區)設立科技支行。認真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技術轉讓所得等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激發企業加大創新和研發投入。加快培育文化創意、時尚、軟體、影視及融媒體等領域的核心著作權和精品著作權,健全著作權交易和服務平台。推動絲綢之路國際智慧財產權港創新運營模式和運行機制,建設高價值智慧財產權轉化園,吸引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入駐運用轉化高價值智慧財產權。
(十四)創新互促共進的協作機制。深化智慧財產權區域協作,促進保護聯動、信息互通、經驗分享、合作共贏。推動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提升專利申請質量,培育和布局高價值專利。深化政銀保合作,共享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數據信息,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價值發現、資產評估、企業篩選、風險評價和質物處置等全流程工作機制,豐富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和產品。
五、構建便民利民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
(十五)加強公共服務有效供給。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圖書情治單位、行業組織等提供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加強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國家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國家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等重要網點建設。鼓勵市(州)發展綜合性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機構,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及各類產業開發園區、試驗示範區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綜合平台。加強面向中小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助力創新創業。
(十六)加強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明晰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事項和範圍,制定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和服務標準,及時向社會公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提高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社會滿意度。實施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智慧型化建設工程,推動智慧財產權與經濟、科技、金融、法律等信息服務共享融合。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實現智慧財產權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一站式”服務,提高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效率。
(十七)加強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加強智慧財產權數據資源供給和利用,建立市場化、社會化的信息加工和服務機制。建設集智慧財產權信息檢索分析、數據加工、文獻翻譯、資料庫建設、軟體開發、系統集成等為一體的信息共享平台。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開放共享,處理好數據開放與數據隱私保護的關係,對接國家智慧財產權大數據中心和國家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提高我省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和市場化服務能力。推進中國(甘肅)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信息化工程建設和絲綢之路國際智慧財產權港綜合服務雲平台建設。
(十八)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監管。建設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範區,培育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打造一批智慧財產權服務品牌機構。構建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機構自治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監管體系。完善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分類分級評價體系,探索智慧財產權服務業信用監管,運用“網際網路+”技術實施智慧監管、動態監管。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惡意商標申請代理等違法違規行為,淨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市場環境。
六、營造發展氛圍濃厚的智慧財產權人文社會環境
(十九)厚植智慧財產權文化底蘊。弘揚以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為核心的智慧財產權文化,培養公民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行為習慣,自覺抵制侵權假冒行為。弘揚創新文化、誠信理念和契約精神,把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納入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和全民科學素質行動內容。進一步推進中國小智慧財產權教育,提高青少年的創新精神和智慧財產權意識。大力開展智慧財產權普法宣傳,營造全社會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濃厚氛圍。積極宣傳銳意創新和誠信經營的典型,引導市場主體自覺履行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社會責任。
(二十)構築智慧財產權傳播矩陣。搭建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智慧財產權傳播平台,拓展社交媒體、短視頻、客戶端等新媒體渠道,廣泛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打造智慧財產權專題欄目和宣傳品牌。持續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周、保護消費者權益日、中國品牌日、中國專利周、科技活動周等智慧財產權宣傳活動。支持智慧財產權新型智庫或研究中心建設,加強智慧財產權理論和政策研究,發揮咨政建言、理論創新、輿論宣傳、政策諮詢等功能。
(二十一)加快智慧財產權人才發展。完善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評價激勵、流動配置機制,培育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人才。依託高校建立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基地,支持智慧財產權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大力引進智慧財產權急需緊缺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將智慧財產權高層次人才納入全省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政策支持和“隴原人才服務卡”發放範圍。建立智慧財產權人才交流協作機制,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服務機構等開展智慧財產權人才對口幫扶。實施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計畫,加大重點人才項目支持。加強黨政領導幹部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負責人智慧財產權培訓,將智慧財產權納入公務員網路培訓課程。
(二十二)擴大智慧財產權對外開放。完善智慧財產權對外合作交流平台,開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智慧財產權務實合作。支持海外發明專利申請和馬德里國際商標註冊,推動更多甘肅地理標誌產品入選中歐地理標誌產品互認互保清單,做好中歐地理標誌保護協定清單產品保護。最佳化企業海外專利布局,推動形成更多標準必要專利。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涉外防控體系,形成高效的涉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預警和應急機制。深化絲綢之路國際智慧財產權高峰論壇機制,舉辦或承辦絲綢之路國際智慧財產權論壇、研討會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成就展等,學習交流先進經驗,宣傳展示甘肅智慧財產權成就。
七、組織保障
(二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對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省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暨強省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調、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將智慧財產權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重大問題,採取有力措施,強化工作落實。
(二十四)加強條件保障。完善省級和市縣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加大對本綱要實施工作的支持。鼓勵各類創新平台和開發園區增加智慧財產權投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綜合運用財稅、投融資等相關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資金投入體系,最佳化結構、整合資源、突出重點,保障任務落實。
(二十五)加強獎勵激勵。對在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做好省專利獎評審工作,發揮激勵創新、示範引導作用。完善侵權假冒舉報獎勵機制,激發社會公眾參與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及時總結推廣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中的好經驗好做法。
(二十六)加強考核評估。健全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工作績效評估體系,建立本綱要實施動態調整機制,持續跟蹤分析形勢變化,強化綱要實施保障措施,完善第三方評價制度。加強對綱要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年度監測和定期評估總結,將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工作納入督查考核範圍,重要情況及時按程式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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