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河南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主要內容如下:

為統籌推進我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在現代化河南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根據《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河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綱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
  • 發布單位: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
全文
一、戰略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智慧財產權工作擺在突出位置,要求各地各部門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深化智慧財產權重點領域改革,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省委和省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抓住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歷史機遇、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政策機遇,試點開展支撐型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智慧財產權制度體系逐步完善,創造質量不斷提升,運用效能顯著增強,保護力度持續加大,管理服務日益完善,社會滿意度明顯提高,智慧財產權在推動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初步顯現。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高價值智慧財產權開發不足,快速維權體系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不夠健全,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能力不強,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激勵政策不夠完善,高端智慧財產權人才較為匱乏等。
進入新發展階段,智慧財產權作為國家發展戰略性資源和國際競爭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顯。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強省,著力破解制約智慧財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的突出問題,全面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對於實現“兩個確保”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視察河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錨定“兩個確保”,圍繞“十大戰略”,以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智慧財產權改革創新為動力,建設制度完善、保護嚴格、運行高效、服務便捷、文化自覺、開放共贏的智慧財產權強省,打造智慧財產權治理體系現代化新樣板,塑造智慧財產權引領產業創新發展新優勢,構築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新高地,為全面建設現代化河南、譜寫新時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絢麗篇章提供堅實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法治保障。全面實施依法治理,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權利人合法權益,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堅持改革創新。以改革創新破解智慧財產權發展難題,充分發揮市場在智慧財產權各環節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最佳化創新環境,培育市場主體智慧財產權新優勢。
——堅持質量引領。堅持穩中求進、以質為先,培育最佳化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強化高效益智慧財產權運用,以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堅持融合開放。推進智慧財產權與科技創新、現代產業、對外貿易的深度融合,推動智慧財產權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對外合作,有力支撐開放河南建設。
——堅持特色發展。立足我省文化、產業、區位優勢,加強智慧財產權要素資源整合和精準匹配,高效實現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深度融合,全面引領未來產業前瞻布局、新興產業培育壯大、傳統產業提質發展,高質量支撐現代化河南建設。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保護水平、運用效益和管理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社會滿意度達到並保持較高水平,智慧財產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更加顯著,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3件,商標有效註冊量達到200萬件,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0%,著作權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達到7.5%。
到2035年,我省智慧財產權綜合實力邁入國家前列,智慧財產權制度運行良好,創造水平顯著提高,運用效能根本性增強,保護體系全面最佳化,管理和服務更加完善,支撐和引領優勢明顯的智慧財產權強省基本建成。
三、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治理體系
(四)健全智慧財產權政策法規體系。圍繞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制定完善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地理標誌等促進與保護政策。最佳化智慧財產權相關支持政策,在產業、科技、人才等政策中突出智慧財產權創造質量、保護效能和運用價值的鮮明導向。加強智慧財產權政策與科技、文化、貿易、金融等相關政策銜接。研究制定河南省智慧財產權保護與促進條例。
(五)制定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探索制定我省傳統特色產業、重點產業、優勢產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研究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智慧財產權運用保護政策。健全我省特色文化、傳統文化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制定完善種業智慧財產權促進與保護政策。依託我省中醫藥資源豐富優勢,完善中醫藥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研究制定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完善電子商務領域智慧財產權政策。
(六)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機制。加強省市縣三級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構建權責一致、分工合作、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強化智慧財產權協同機制運行,形成教育、經濟、科技、貿易、金融等部門合力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的格局。完善黃河生態經濟帶、自貿區等跨區域跨部門智慧財產權管理服務協同機制。深化智慧財產權強省、強市、強縣建設,促進區域智慧財產權協調發展。健全國家駐豫智慧財產權機構發揮資源優勢支撐我省發展的具體機制。加強重大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組織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建設。
四、完善高標準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
(七)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案件管轄布局,深化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依法加大懲罰性賠償的適用力度。深入推進智慧財產權檢察職能集中統一履行,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綜合司法保護。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隊伍專業化建設。探索實施專業化、市場化、動態化的智慧財產權技術調查官機制,提升技術類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質效。強化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對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支撐,推進智慧法庭建設。健全智慧財產權案件多元化糾紛處理機制。
(八)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和行政裁決隊伍人員配備和能力建設,提升執法監管現代化專業化水平。健全智慧財產權案件行政處罰、行政處理和行政調解規範標準,提升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規範化水平。依託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網際網路+監管”系統、省政務大數據中心等省級政務信息化平台,打造跨部門、跨系統、跨地域、跨層級、跨業務的協同高效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機制。健全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完善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檢驗鑑定工作機制。強化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完善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
(九)加強智慧財產權協同保護。健全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信用監管等協同銜接機制,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整體效能。培育專業智慧財產權仲裁機構,推動設立鄭州智慧財產權仲裁院。依法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行政調解司法確認制度。最佳化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布局。完善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維權援助工作。健全智慧財產權失信懲戒機制。
五、健全高效能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體系
(十)完善智慧財產權創造機制。激發企業、高校、科研機構、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主體智慧財產權創造活力。實施商標品牌建設工程,圍繞機械製造、食品加工、文旅文創等優勢特色產業,大力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名商標品牌。實施著作權興業工程,圍繞黃河文化、中原文化打造一批著作權精品,支撐河南“興文化”工程實施。實施地理標誌促進運用工程,圍繞“名優特農”優勢資源,形成一批質量優、口碑好、影響大、價值高的地理標誌品牌。立足建設國家糧食生產核心區,圍繞生物育種等前沿技術和重點領域,加快培育一批優質農作物和植物新品種。
(十一)提升智慧財產權運用效能。深入開展企業、高校、科研機構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健全智慧財產權管理機制,完善智慧財產權權益分配機制,推進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實施專利密集型產業培育工程,推動智慧財產權與產業深度融合發展。實施專利導航工程,為產業提質增效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實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工程,培育“專精特新”等創新型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實施智慧財產權強企工程,培育一批智慧財產權競爭力強的引領型企業。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畫,提升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效能。推動專利與標準融合,鼓勵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參與國內國際標準制定。
(十二)最佳化智慧財產權運營體系。實施智慧財產權運營體系建設工程,打造高效能的綜合性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平台。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鼓勵智慧財產權保險、信用擔保等金融產品創新,充分發揮金融支持智慧財產權轉化的作用。探索智慧財產權證券化,推動形成多元化智慧財產權投融資體系。推動建立智慧財產權金融生態試驗區,打造現代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新樣板。
六、建設高水平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
(十三)加強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供給。建設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城市,提升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標準化、規範化水平。重點圍繞創新型產業集群,加強通用性高、復用性強的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供給。加強省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實現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網上辦、掌上辦。依託省政務大數據中心建設省智慧財產權專題庫,實現與國家智慧財產權大數據中心和省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信息平台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分級分類推進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加強骨幹節點和服務網點布局。培育一批提供專利戰略布局、智慧財產權聯盟等高附加值服務的集成化服務機構。
(十四)最佳化智慧財產權服務生態。加快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打造完整、健康、高質量的智慧財產權服務生態。高水平建設鄭州國家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範區,充分發揮國家級創新區域、創新機構對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的集聚和牽引作用,布局建設一批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形成與區域產業深度對接、專業化的智慧財產權服務優勢。支持社會機構開展市場化、社會化的智慧財產權信息加工和服務,推動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共同參與的多主體多層級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構建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機構自治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監管體系。
七、打造高品質智慧財產權人文社會環境
(十五)營造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文化氛圍。加強智慧財產權文化與傳統文化、創新文化、法治文化、誠信文化深度融合,營造尊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文化氛圍。構建智慧財產權文化傳播矩陣,打造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智慧財產權文化傳播模式。將智慧財產權文化建設納入全民思想文化宣傳教育活動,推動智慧財產權進企業、進單位、進社區、進學校、進網路,厚植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文化理念。實施智慧財產權強基工程,深入推進中國小智慧財產權教育,增強青少年智慧財產權意識。探索打造若干“智慧財產權小鎮”“智慧財產權公園”,促進智慧財產權走進城市、鄉村。
(十六)最佳化智慧財產權人才發展環境。依託“中原英才計畫”,培養引進智慧財產權高層次人才。加強智慧財產權高端智庫建設,完善我省智慧財產權領軍人才和骨幹人才戰略布局。最佳化高校智慧財產權學院布局,建立高校智慧財產權學院政策支持動態調整機制。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作用,完善套用型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教育培訓體系。將智慧財產權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學習培訓內容。加強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公職律師隊伍建設。
八、提高智慧財產權對外開放水平
(十七)加強智慧財產權合作交流。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在我省開放強省建設中的保障作用,提高智慧財產權對外合作水平。深化與國際組織在豫單位的智慧財產權合作交流,積極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友好城市、地區建立智慧財產權合作機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學術團體開展智慧財產權對外合作交流。綜合利用各類交流合作平台,積極宣傳我省智慧財產權發展成就。依託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載體,打造智慧財產權開放新高地。
(十八)提升智慧財產權國際競爭力。充分運用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中歐地理標誌協定等合作機制,強化企業海外智慧財產權保護。圍繞工程機械、電子信息、光電產品、發製品等優勢出口產業,引導企業合理利用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全球服務體系等渠道,提高智慧財產權海外布局效率。根據國家安排,支持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在我省布局建設,為創新主體提供多元化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充分發揮國家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河南分中心優勢,加快受理處、工作站等建設,支持社會組織建設智慧財產權涉外風險防控體系,提高智慧財產權海外風險防範和糾紛應對能力。
九、組織保障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對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省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作用,建立統一領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各地各部門要把本綱要實施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將主要任務與本地本部門發展規劃相銜接,確保綱要貫徹實施。
(二十)強化條件保障。完善財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對綱要實施工作的支持力度。綜合運用財稅、金融、人才、科技、產業等配套政策,鼓勵社會資本投入智慧財產權事業,確保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對在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二十一)嚴格考核評估。建立常態化、動態化綱要實施考核評估機制,將綱要實施工作成效納入相關工作評價內容。加大督查考核工作力度,實施問責懲處機制。完善綱要實施第三方監測評估機制,適時開展綱要實施情況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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