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是2015年7月17日由甘肅省人民政府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
  • 發布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甘政發〔2015〕64號
  • 發布時間:2015年7月17日
檔案內容
甘政發〔2015〕64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甘肅礦區辦事處,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推動非公有制經濟(以下簡稱“非公經濟”)跨越發展,事關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大局,事關我省努力與全國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做出推動非公經濟跨越發展的戰略決策後,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力推進非公經濟快速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2013年全省非公經濟增加值達到287948億元,占全省GDP的比重達到455%。但同時,面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促進非公經濟結構調整、轉型發展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融資難融資貴、人才緊缺、管理落後、創業環境有待進一步最佳化等問題仍然存在。為促進非公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非公經濟產業投資的引導和服務。按照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研究制定我省非公經濟產業投資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及政府對地方非公企業的外包採購辦法,引導非公經濟投資。推進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建立支持產業發展的政策性項目、資金和資源配置信息公開制度,保障非公資本和國有資本享有平等的投資待遇。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15〕23號)精神,積極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有效保障民間資本投資權益,不斷提高公共服務質量效率,切實做好已推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項目的服務工作,促進社會資本願進來、進得來、留得住、可流動。(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辦)
二、建立全省小微企業互助貸款風險補償擔保基金。省財政出資1億元,同有關金融機構合作,建立風險補償和融資擔保基金,重點用於支持涉農非公經濟發展。整合已有專項和存量資金2億元,以財政補助+企業互助擔保貸款的方式撬動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重點支持工業、商務系統非公經濟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市州及縣區政府設立創業基金,扶持創新創業發展。在確保公平競爭前提下,對眾創空間等孵化機構的辦公用房、用水、用能、網路等軟硬體設施給予適當優惠,減輕創業者負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支持中小微企業上市和發行票據融資。大力推進企業上市培育工作,加強我省重點後備企業培育資源庫建設,加大企業上市培訓力度,以“分地域、分行業、分板塊”的方式,在全省特色經濟和優勢產業中,擇優篩選一批有上市意願和具備上市條件的非公企業,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加強有針對性的輔導培育,鼓勵和引導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融資,對掛牌成功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鼓勵創業企業通過債券市場籌集資金。規範發展服務於中小微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推動建立工商登記部門與區域性股權市場的股權登記對接機制,支持股權質押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發行主體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等企業債券創新品種。(省政府金融辦、省財政廳、甘肅證監局、省工商局)
四、積極推出適合特色產業發展的金融產品。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針對中小微企業特點創新研發金融產品。結合馬鈴薯、中藥材、釀酒原料等我省特色優勢產業和科技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發展特點和實際,積極探索創新針對中小微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專利,以及倉單應收賬款、大型農機具抵質押貸款業務。(省政府金融辦、省知識產權局)
五、改革完善金融及融資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地方金融機構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優勢,推動機構網點向縣鄉延伸,向批發市場、商貿集市等中小微企業集中地區延伸。拓寬各類資本進入金融服務渠道,支持發展村鎮銀行等新型金融機構,規範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公司。支持發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充分發揮其面向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擔保作用。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創業企業提供結算融資理財諮詢等一站式系統化的金融服務。支持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引導和鼓勵眾籌融資平台規範發展,開展公開、小額股權眾籌融資試點。豐富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保險資金參與創新創業,發展相互保險等新業務。完善智慧財產權估值、質押和流轉體系,依法合規推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專利許可費收益權證券化、專利保險等服務常態化、規模化發展,支持智慧財產權金融發展。(省政府金融辦、省工信委、省科技廳、人行蘭州中心支行、甘肅銀監局)
六、不斷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繼續推進註冊登記便利化,進一步簡政放權,在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的基礎上,爭取年內實現“一照一碼”。深入開展“先照後證”改革,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套用。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為創新創業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服務。加快制定市場主體準入負面清單,列出明確禁止和限制投資經營的行業領域,賦予市場主體更大的經營自主權。加強登記視窗一線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升政策水平及業務能力,提高服務效能。(省工商局)
七、抓好非公經濟人才隊伍建設。制定高校畢業生到非公企業工作享受大學生村官同等待遇政策,支持各市州每年招聘一批具有碩士或中高級職稱以上的專業人才到非公企業就業,並保障引進的各類人才及高校畢業生,在家屬就業、子女入學、戶口遷移、享受經適房、職稱評定等方面,享有與國有企業引進人才同等待遇。凡在非公企業進行二次創業的甘肅省領軍人才及高端專業技術人員,繼續享受相關待遇。加快實施企業家隊伍千人培訓計畫,提升非公企業管理隊伍、技術隊伍、職工隊伍素質。支持科研人員創業,落實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政策,對經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建立健全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整合發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基金,引導和鼓勵高校統籌資源,加強校企合作,採用聯合辦學及3+1等模式,落實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機構、人員、場地、經費等,切實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建設廳)
八、加大對非公企業的科技創新服務。充分發揮科技創新服務平台的作用,為非公企業提供一站式、便捷化的信息服務,使其成為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加速成果轉化的平台和載體。開展面向科技型非公企業的專項服務行動,為其提供設計、信息、試驗檢測、新技術推廣、技術培訓、技術轉讓等服務。(省科技廳)
九、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推進智慧財產權交易,加快建立智慧財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台。積極推薦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產生顯著效益的非公經濟市場主體,參加國家和我省專利獎、技術進步獎評獎。完善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與維權援助機制,縮短確權審查、侵權處理周期。集中查處一批侵犯智慧財產權的違法案件,加大對反覆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的處罰力度,探索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對非公經濟市場主體的智慧財產權專題培訓,在智慧財產權信息查詢、分析、專利申請與保護等方面提供與國企同樣的專業化服務。(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
十、發揮科技園區和基地的集聚作用。以高新區、農業科技園及大學科技園、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火炬計畫特色產業基地等為載體,促進科技型中小微非公企業集群發展。積極組織非公企業爭取國家火炬計畫等各類科技計畫項目,優先支持科技型非公企業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創新,吸引科技型中小企業向各類科技園集聚,發揮創新孵化作用。(省科技廳、省教育廳)
十一、加快推進非公經濟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著力打破國有經濟和非公經濟體制機制壁壘,適時發布《省屬企業引進非公資本招商引資項目名錄》(第二批),積極創造條件,支持和引導非公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省政府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
十二、搭建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服務平台。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精神,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各級財政要根據創新創業需要,統籌安排各類支持小微企業和創新創業的資金,加大對創新創業支持力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創業基金,扶持創新創業發展。完善普惠性稅收措施,落實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殘疾人、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等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大力發展創業孵化服務、第三方專業服務和“網際網路+”創業服務,研究探索創業券、創新券等公共服務新模式,構建創業生態。著力建設創新創業公共平台、技術平台和區域平台,增強支撐作用。支持電子商務向基層延伸,引導和鼓勵市場化網商創業平台發展,鼓勵龍頭企業結合鄉村特點建立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推動農村依託網際網路創業。(省發展改革委、省人社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十三、積極促進非公經濟市場主體轉型升級。加強對非公經濟市場主體的分類指導和服務,通過培育扶持、改造升級、引導促進等方式,提升小微企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力爭2015年非公企業“小升規”、“個轉企”分別增長10%、20%以上。(省工信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
十四、提升非公服務業的專業化水平。分離依附於工業企業中的服務業,引導省內大型工業企業剝離其所屬購銷公司、貿易公司,組建新的銷售公司。推動大型批發市場和社會服務單位積極推行集中管理、統一結算的管理模式,建立財務統計制度,提高經營水平。指導各市州整合農貿市場、專業批發市場等經營戶,註冊成立統一的銷售公司,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省商務廳、省工信委)
十五、加大招商引資工作力度。搶抓國家實施“一帶一路”的政策機遇,在不斷最佳化營商環境、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的同時,保證地方企業和招商引資企業同等享受各類優惠政策。進一步強化政策扶持,鼓勵引導非公企業開展國際合作。堅持“引進來、走出去”,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招商引資活動,吸引非公企業入甘興業。嚴格落實招商引資目標責任,各市州主要領導要每季度帶隊開展一次招商引資活動。省項目落地辦公室要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對重點投資商和項目及時跟進、跟蹤服務, 積極協調解決項目用地、環評、基礎設施配套等方面的問題,全力抓好項目建設和落地工作。(省經合局、省文化廳、省旅遊局、省項目落地辦公室)
十六、鼓勵非公資本參與養老及醫療服務。制定具體可行的扶持政策,鼓勵非公資本在城鎮社區舉辦或運營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為空巢、獨居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文化娛樂、精神慰藉、膳食供應等服務;鼓勵非公資本參與養老機構建設和管理運營。採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等模式,重點支持市州和養老需求旺盛的縣市區,建設一批以非公資本投入為主體、政府投入為引導的示範性養老機構和民營醫院。(省民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商務廳)
十七、建立非公經濟投訴舉報平台。各級各部門要高效優質服務非公企業發展,及時答覆非公企業的合理訴求,切實保護非公企業合法權益,支持非公企業通過各類資產和智慧財產權抵押、質押、擔保等方式融資和合作。省級開通非公市場主體來信、來訪、電話等投訴舉報渠道,對受理的投訴事項逐項核查,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交由省效能風暴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紀依規嚴肅問責。(省非公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工商聯)
十八、清理和規範涉及非公經濟市場主體的收費項目。全面清理各類涉企收費項目,堅持依法依規徵收原則,凡未經國務院和省政府及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批准,越權設立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違反規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的,一律停止執行。清理整合省級設立的徵收對象相同、計征方式和資金用途相似、重複設定的收費項目。對保留的收費項目,列出收費目錄。(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十九、落實領導幹部聯繫商會和幫扶非公企業制度。建立省級領導聯繫商會工作機制,不斷強化各級工商聯職能,理順商會管理機制,重視發揮各類商會的積極作用。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落實聯繫幫扶非公企業制度,經常深入非公企業調查研究,幫助企業協調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省非公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工商聯)
二十、切實落實協調推進工作責任。按照省委開展“工作落實年”活動的部署要求,強化目標責任管理機制,嚴格目標責任考核,加強對各地各有關部門促進非公經濟發展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省政府督查室、省非公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儘快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積極支持我省非公經濟持續快速發展。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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