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銀行
瓦霍維亞銀行一般指本詞條
美聯銀行(Wachovia,又稱瓦霍維亞銀行 )於2001年由美聯銀行同瓦霍維亞銀行合併而成,並延用了後者的名字,是向零售、經紀與公司客戶提供金融服務的最大公司之一,資產總額 為5,068億美元,市值達803億美元,截至2005年,股東股本為465億美元。它的四項核心業務是普通銀行、資本管理、資產管理和公司與投資銀行,主要透過在15個州內以及首都華盛頓的3,277間辦事處為居和企業客戶服務。
基本介紹
中文名 :美聯銀行外文名 :Wachovia別名 :瓦霍維亞銀行資產總額 :5,068億美元
銀行簡介,歷史背景,集團簡介,業績,收購事件,違紀事件,背景,影響,依據,
銀行簡介 瓦喬維亞銀行(
紐約證券交易所 代碼:WB)是美國最大的多樣化
金融服務公司 之一,向1340萬個家庭和企業客戶提供銀行業務、資產管理、財富管理、企業及
投資銀行業務 產品及服務。瓦喬維亞作為WachoviaBank在15個州(從
康乃狄克州 到佛羅里達、西到
德克薩斯州 )的3,131個辦事處運營,在兼併整合活動完成前,該公司作為加州WesternFinancialBank運營。瓦喬維亞證券品牌名下運營的兩個核心業務包括:在49個州和6個拉丁美洲國家中的零售代理業務,以及在美國精選行業中的企業及投資銀行業務。在全球,瓦喬維亞通過40多個國際辦事處為客戶服務。2005年12月31日,瓦喬維亞擁有資產5208億美元、
市場資本 總額823億
美元 以及股東資本476億美
美聯銀行
歷史背景 Wachovia的來歷
Wachovia由第一UnionCorporation和前WachoviaCorporation2001年形成合併。於合併相聯,第一聯合更改了它的名字到WachoviaCorporation。第一聯合:第一聯合的普通的
起點 不長期是在Buford旅館裡在
夏洛特 的Tryon街道在20世紀的交接以後。H.M.Victor培養資金開始聯合國民由賣1,000份
股份 在$100每。1958年,聯合國民與Asheville第一家國家銀行和
信託公司 被合併,建立第一北卡羅來納聯合
國家銀行 。在十年期間,第一聯合,通過合併以超過80家銀行和其它公司,增長入一個被多化的
金融服務公司 。
美聯銀行logo Wachovia釋義
Wachovia:Wachovia是德國命名Wachau的拉丁形式。1753年,他們獲取在北卡羅來納的Moravian移居者給了這個名字地域。移居者選擇了這個名字是因為當地有一個類似了
多瑙河 的,以DerWachau著名的河谷。1879年,銀行在Winston鎮以Wachovia
國家銀行 名義開業。十四年後,Wachovia進入貸款和信託業務。1911年二合併形成Wachovia銀行和信任,轉變成WachoviaCorporation。
集團簡介 瓦喬維亞企業及投資銀行集團為上市和
非上市公司 、
機構投資者 、
金融機構 和
擔保人 社區提供全套產品和服務。投資銀行和全球市場業務(
固定收益 、證券和研究)在瓦喬維亞證券(WachoviaSecurities)品牌下運營,通過提供全面的諮詢、籌資、構建、研究和執行服務,該業務已成為資本市場的全球主力軍。瓦喬維亞企業及投資銀行還包括美國第三大理財服務公司以及一流的基於資產的貸款和全球
代理行 服務。該公司建基於鼓勵向所有客戶提供創新思想、資本解決方案和富有經驗的意見的具有凝聚力的文化上。
瓦喬維亞證券是瓦喬維亞銀行及其子公司旗下公司、投資銀行、資本市場和機構證券業務的交易名稱。這些業務通過下列機構運營:WachoviaCapitalMarkets,LLC(WCM)、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成員、
紐約證券交易所 (
NYSE )和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
SIPC )、金融服務局(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在英國批准和管制的WachoviaSecuritiesInternationalLimited以及瓦喬維亞銀行旗下其他銀行和非銀行經紀人/代理商
子公司 (包括在香港獲批有限制牌照銀行並受
香港金融管理局 (HongKongMonetaryAuthority)管制的WachoviaBank,NationalAssociation)。
業績 美國五大銀行之一的美聯銀行22日在美股盤前宣布,第二季度出現高達89億
美元 的創紀錄虧損,該行同時宣布大幅削減股息87%。第二季度,美聯銀行每股虧損4.20美元。去年同期,該行實現
淨利潤 23億美元,
每股收益 1.23美元。據悉,這也是該行在至少20年來首次出現連續兩個
季度 虧損的局面。兩周前,美聯銀行剛剛宣布,美國前副財長斯蒂爾將出任該行
CEO ,取代已在位8年之久的前CEO湯普森。
美聯銀行 這一大膽動作使得美聯銀行和花旗集團(Citigroup Inc.)(C)之間的交易落空。上周一,花旗表示同意收購美聯銀行的銀行和
抵押貸款 業務。在這一由美國聯邦儲蓄保險公司促成的交易當中,花旗同意以21億美元的
股票收購 美聯上述部門。美聯銀行也表示已與花旗進行了
聯邦 儲蓄保險公司監督下的談判,交易有望得到美國政府的援助。
美聯銀行執行長羅伯特-斯蒂爾(Robert Steel)表示,與富國銀行合併不需要政府支持,這有助於公司保持完整,更能體現美聯銀行作為一家完整公司的價值。
根據熟悉內情的人士提供的訊息,
花旗集團 高層對這一訊息表示遺憾。據悉,富國銀行是在得悉花旗集團的收購計畫後才加入對美聯銀行的追求的。
另外,花旗集團的收購條款當中不包含
違約金 ,否則美聯銀行要為中斷與
花旗 合作付出沉重代價。
富國銀行宣布,準備以100億
美元 的代價將美聯銀行的問題
資產轉移 至自己的
資產負債表 上,同時發行200億美元證券以改善自己的資產負債表狀況。
美聯銀行宣布其
董事會 已經在周四晚間批准了富國銀行的收購提議。
影響
截至美東時間上午9:50(台北時間晚上9:50),美聯銀行飆升2.97美元,至6.88
美元 ,漲幅76%;
富國銀行 大漲3.27美元,至38.43美元,漲幅9.3%;而
花旗集團 重創2.81美元,至19.69美元,跌幅12.6%。
美聯銀行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在10日公布的一份“提早結束”反壟斷審查的交易名單中把該交易包括其中。“提早結束”表示,該委員會或
法務部門 在
反壟斷法 規定的30天審查期結束之前便完成了審查。
目前,該收購交易還有待美聯銀行股東的一致通過。
9月29日,花旗集團宣布已在
聯邦儲蓄保險公司 的協助下與美聯銀行達成原則性收購協定,同意以21.6億美元收購美聯的
銀行業務 。但本月3日
富國銀行 突然介入,宣布美聯銀行
董事會 已同意富國提出的以117億美元收購全部美聯銀行的方案。花旗集團以同美聯銀行的
排他性 收購協定遭非法終止為由,計畫向法庭提交訴訟,索賠最高600億美元。
金融危機背後的故事
那年夏天貝爾到任後,她才發現
聯邦儲蓄保險公司 是一個漏洞百出的機構。她說:“這么久以來竟然沒有一家銀行倒閉。我們那時還在所謂的銀行業黃金時期,監管措施不受歡迎,而向來被認為是嚴厲監管者的聯邦儲蓄保險公司更是處境艱難。”公司的預算被大幅削減,員工被辭退,士氣低落。在任的第一年,除了和
亨利·鮑爾森 有過長達十秒鐘的握手以外,她從來沒有和鮑爾森說過一句話。
但是,聯邦儲蓄保險公司開始在次級貸款問題上回歸管理本位,雖然當時還沒有其他的監管機構這樣做。到了2006年,次貸金融行業開始跨入雷區,給任何想貸款的人發放貸款,但是這些貸款很多是欺詐性的,帶有隱藏性收費和不平等條款。大多數次級貸款帶有可調節的
利率 ,一開始非常低,但是幾年之後會突然高得嚇人,使許多擁有房產的人無法支付月付
房貸 。而貸方則毫不在乎,因為他們把貸款賣給了
華爾街 金融機構,華爾街的金融機構再把這些打包到抵押保證債券中,再賣給投資者。
控制次級貸款泛濫本應是擁有消費者部門的
美聯儲 的職責。但是當時的美聯儲主席
艾倫·格林斯潘 非常討厭過分監管市場,對控制次貸一點兒也不感興趣。還有其他的
銀行監管 機構,比如監管全國性銀行的美國金融管理局,以及負責監管儲蓄和貸款業務的美國
儲蓄機構 監理局,本來也應該對此作出反應。但是他們對這個日漸嚴重的問題的回應,好的時候是不冷不熱,壞的時候簡直是充滿敵意。(美國金融管理局實際上利用了自身的
聯邦 權力,來阻止地方控制次貸泛濫的努力。)到
貝爾 進入
聯邦儲蓄保險公司 的時候,金融管理局已經用了一年去為監管的銀行制訂“自願執行的次貸指導條例”,但還是沒有正式頒布這個條例。
美國聯邦儲蓄保險公司在這一片混亂中站了出來。貝爾十分了解這個條例,因為她在財政部任職的時候曾經努力使次貸貸方同意停止他們最壞的放貸行為,但是沒有成功過,那時候這個產業還遠沒有現在這么大。她發現,情況正在急劇惡化。貝爾指導聯邦儲蓄保險公司花大價錢買了一個昂貴的資料庫,裡面列出了所有華爾街賣給投資者的包含在抵押保證債券中的次級貸款。她為自己所見到的結果所震驚了。“突然大幅調高
貸款利率 、濫用提前預付
罰金 等,這些我們在2001和2002年認為是掠奪性的做法,現在卻變成了主流行為。”她說。
到了2007年春的時候,她開始和金融業高管們會談,敦促他們提高貸款門檻,最佳化貸款結構也就是修正貸款泛濫這樣當
房地產泡沫 破裂、大量貸款無法償還的時候,人們才不至於失去他們的房產。“這很正常,”她對我說,“調整結構是銀行業可以隨意支配的工具之一。”
她從這些會談中看出的一點:
抵押貸款 服務商一般都是大銀行的業務分支,大多數情況下,修改為擁有貸款債券的投資者安排的貸款,是他們擁有的法律權力。但是他們卻沒有這個動力。在施加了壓力之後,貝爾覺得自己已經使他們做出了必定會履行的承諾。
她還迫使美國金融管理局頒布了次貸指導條例,雖然這個條例只能起到微弱的改善作用。絕大多數的次級貸款是由監管下的銀行系統之外的金融機構發放的,根本不在美國金融管理局和
聯邦 儲蓄保險公司的管轄範圍之內。但是這些非銀行機構自身的融資卻依靠被監管的銀行。為了監管這些不受監管的借貸方,貝爾想到了一個主意:用官方頒布的次貸指導條例監管任何依靠聯邦管制的銀行來融資的公司。她說:“那些銀行簡直是拼盡全力和我們對著幹。”結果她敗了。
同時,
貝爾 還在銀行業的另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上打一場後衛戰。針對所謂的最低資本要求,也就是銀行必須持有的一定金額的資金,以抵禦損失。銀行總是希望他們的資本要求越低越好,這樣他們就可以冒更大的風險,而這將帶來更多的收益,更能給高管帶來更多的分紅。2004年的時候,一個叫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 的國際機構公布了新的條例,允許銀行以
風險資本 比例為基礎來調整最低資本金額,也就是說,如果資本的風險低,那么最低
資本限額 也相應地降低。(後來事實證明,三A級別的充斥了大量的不良次級貸款的抵押債券其實在巴塞爾框架下也被認為是低風險的。這就是為什麼在危機之前的幾年裡會有那么多銀行大量買入這些證券組合。)更糟的是,巴塞爾框架II協定允許銀行以自己的風險評估模型來評估自己的資產。
大多數歐洲國家很快就接受了巴塞爾框架II協定。美聯儲也非常希望這么做,美國金融管理局也是。但是
聯邦 儲蓄保險公司卻擔心,降低資金標準、讓銀行自己選擇風險評估模型會增加銀行破產的風險,所以反對執行巴塞爾框架II協定。這和
貝爾 自身的直覺簡直是天作之合,她一到任就成了這些新條例的頭號反對者。其他監管機構不高興了,尤其是美聯儲,一直催促她簽署同意;這並不需要
聯邦儲蓄保險公司 的同意,但是所有
銀行監管 機構聯合執行重大政策變革卻是在政治上極為重要的。而貝爾承認,他們並沒有這么做,“我們一直在拖延時間”。她拖延了很久,以至於直到金融危機降臨美國的時候,巴塞爾框架II協定還根本沒有執行。
拖延時間並不是那種能贏得讚賞甚至引起注意的政治策略,但是我一直認為,
貝爾 反對執行巴塞爾框架II協定,是金融危機時拯救
金融系統 的重要因素之一,但這一舉措的重要性很少為人所知。歐洲銀行業因為缺少足夠的保底資金,在危機的打擊中幾乎崩潰。
愛爾蘭 、
冰島 這些國家的大銀行紛紛倒閉,德國撥出了幾千億
美元 來支撐本國的銀行。即使在危機之後的今天,歐洲銀行的狀況也比
美國銀行 要糟很多。美國銀行的資金也不充足,但是總比歐洲的同行要多得多。儘管當時也有許多問題,但是今天,美國銀行的狀況已經好了很多。
到了2007年夏,次貸危機泡沫破裂。不出貝爾所料,次級貸款的拖欠率急劇上升。預想未來,不難看出2006和2007年年初發放的那些可調節利率的貸款肯定會在一兩年之內提高利率。在泡沫沒有破裂的時候,房產價格一路上漲,房產擁有者還可以重新募集資金來抵消提高利率的影響。但是現在這條路行不通了。數以萬計的美國人再也無法按期支付貸款,於是災難降臨了。但是,似乎只有
聯邦儲蓄保險公司 把可能到來的災難當回事,並且對後果抱有警惕。而鮑爾森和伯南克則堅持說,次貸泡沫破裂帶來的破壞效應將會得到“遏制”,這是他們常用的說辭。
違紀事件 背景 美聯銀行——美國第五大銀行——北京代表處越權開展了兩項經營性業務:支票託付和信用證項下的索匯業務。而這兩項業務違反了《
外資金融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 》(下稱《辦法》)的有關規定。這個辦法是由
中國人民銀行 在2002年6月27日頒布的,在第十五條中明確寫著:“代表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與任何單位 或自然人簽訂可能給代表機構或其代表的
外資金融機構 帶來收入的協定或契約,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的經營性活動。”也就是說,外資銀行在中國所設立的代表處的工作僅限於研究當地市場,為未來開辦分支機構做好鋪墊,代表處不能做業務是最基本的規定。
經銀監會的進一步調查發現,美聯銀行在上海的代表處也在開展同樣的業務。於是在8月15日,銀監會對美聯銀行北京、上海代表處發出處罰通知,並將罰單傳真至美聯銀行在美國的總部。9月底,銀監會向其設在各地的分局和各大金融機構發出了《關於處罰美聯銀行北京上海兩家代表處的通報》,兩家代表處所從事經營的非法所得22萬美元被沒收,並被課以等同於
非法所得 收入的罰款(22萬美元),總計44萬美元。此次銀監會發出的25號通報還創造了幾個我國
銀行監管 機構處罰
外資銀行 代表處的“第一”:這是銀監會自成立後處罰的第一家外資銀行,也是第一次跨兩地(北京、上海)對兩家代表處同時進行處罰。
對此,美聯銀行有兩種選擇:
申訴 或認罰。也許是出於影響擴大的顧慮,美聯選擇了認罰。而且
銀監會 也取消了美聯銀行上海代表處首席代表一年的任職資格。上海代表處升格為上海分行的
申請 也被駁回,美聯銀行在中國內地的發展腳步不得不放慢了。
影響 對此事件,美聯銀行北京代表處以沒有授權接受媒體採訪為由保持緘默。其他
外資銀行 對待此事的態度也十分謹慎,認為同是外資銀行,不便對此事發表評論。但一位外資銀行內部的工作人員認為,人們普遍認為外資銀行在綜合競爭力上遠遠高於中資銀行,但這並不代表它不會“越軌”。在外資銀行內部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不同程度的違規行為。代表處為總行拓展業務或尋找客戶,已經不是什麼不可跨越的“雷池”了,打《辦法》
擦邊球 也成為了外資銀行內部公開的秘密。而且他認為美聯銀行此次“東窗事發”也是因為其做法太過“明顯”,不像其他外資銀行做的那么“隱蔽”。
美聯銀行在這次的受罰事件中並不是惟一“主角”。上海的兩家
外資金融機構 和武漢的一家外資金融機構也受到了處罰或警告,只是這三家金融機構違規動作相對較輕,銀監會並沒有公布具體名稱。就是在前幾年,也有
外資銀行 受罰的事情發生,當時受處罰的那家外資銀行的代表處接受了
客戶 的
單據 ,讓設在另外一個城市的代表處做業務,此項違規行為也受到了監管部門的處罰。
違規的畢竟會被曝光,畢竟要付出代價。美聯銀行已開中國銀監會處罰外資金融機構的“先河”。外資銀行作為業內的領頭羊,如果他們帶頭違規,將對其他銀行產生非常惡劣的示範效應。所以,美聯事件同時也對金融市場發出警示:一方面要逐步對外資銀行開放,一方面要在我國法律、政策環境下實行嚴格的監管。外資銀行一旦進入中國市場,就必須遵守中國的法規、制度。監管部門也必須對他們實行嚴格的監管。在這裡,要對
外資銀行 說的是:開放不意味著放任,監管也不是制約,嚴格監管的目的正是為了更好地開放,更好地與國際接軌。
依據 銀監會認定美聯銀行違規的依據是人行頒布的
《外資金融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 ,那么在2006年後,這項法規是否仍然適用於中國全面放開
銀行業 的形勢呢?北京師範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主任
賀力平 認為,人行頒布的這個《辦法》針對的是
外資金融機構 的駐華代表機構,而非具有完全經營資格的外資金融機構,二者是有區別的。而外資金融機構駐他國代表處不能從事經營性的業務也是國際上通行的慣例。簽署入世協定後,中國將逐步放開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範圍,但不涉及駐華代表處。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規則經濟”,讓“規則”在市場上擁有更多的
話語權 ,增加“以身試法”者違規的成本,維護“遊戲規則”的公正性是監管部門的目的。在美聯銀行被罰一事中,真正的發布命令者是“規則”,而不是行政命令。當然,從發展的角度看,隨著時間的推移,全面放開銀行業的承諾已越來越清晰,類似的事件還會出現,銀監會的鐵碗形象也漸漸樹立。可以預見的是,今後
銀行業 的政策和環境將更加透明和規範,中資銀行和
外資銀行 誰也不會享受超國民待遇。雙方在同一個遊戲規則下公平比賽,這樣的“賽事”才是人們最願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