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又稱聯邦制國家,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成員單位(州、省、邦、共和國等) 根據聯邦憲法組成的國家。聯邦是複合國中最主要的形式,世界上許多國家,如瑞士、俄羅斯、美國、加拿大、德國、印度等,都是聯邦制國家。聯邦國家有自己的憲法,並設立聯邦立法、司法和行政機關,對聯邦成員及其人民直接行使權力; 根據聯邦憲法劃分聯邦與其成員之間的許可權,聯邦成員各有自己相對獨立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機關,在管理內部事務方面有較大的自主權; 聯邦所有成員的公民具有聯邦的統一國籍; 聯邦本身是統一的國際法主體,外交權一般由聯邦政府統一行使,聯邦成員不具有國際法主體資格。
聯邦(英語:Commonwealth)是構成有機整體的政治單元,通常由原先的獨立單元所組成,這些單元已將其主要權力交給整體政府,它可能是其中一個單元的政府或者是新成立的政府。該詞用法接近拉丁文“條約”的意義,是一種建立在忠誠基礎上的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邦
- 外文名:commonwealth
- 類型:國家
- 舉例:美國、俄羅斯等
特點
組織形式
選舉立法
聯邦制國家
名稱 | 行政劃分 |
---|---|
23省、1聯邦地區 | |
6省、2地區、1聯邦地區 | |
9聯邦州 | |
3文化區、3地區 | |
26州、1聯邦地區 | |
10省、3地方 | |
3島 | |
9區、2特許城市 | |
16聯邦州 | |
28邦、6聯邦屬地、1國家首都轄區 | |
18省 | |
13州、3聯邦直轄區 | |
31州、1聯邦區 | |
4州 | |
36州、1聯邦首都地區 | |
4省、2地區 | |
21個共和國、9個邊疆區、46個州、兩個聯邦直轄市、1個自治州和4個自治區 | |
26州 | |
7酋長國 | |
50州、1聯邦特區 | |
23州, 1首都特區、1聯邦屬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