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設施用地(land for environmental facility)是2014年公布的建築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設施用地
- 外文名:land for environmental facility
- 所屬學科:建築學
- 公布時間:2014年
- 屬性:建築學名詞
環境設施用地(land for environmental facility)是2014年公布的建築學名詞。
3.3.3 各類城市用地公共廁所的設定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範》GB50337的規定,公共廁所設定的數量應採用表3.3.3的指標。表3.3.3 公共廁所設定數量指標 註:1 居住用地中舊城區宜取密度的高限,新城區宜取密度的中、低限。2 公共設施用地中,人流密集區域取高限密度、下限間距,人流...
公用設施用地的分類:在城市規劃中分類《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規範中分為四中類、十小類四中類分別為:U1 供應設施用地 U2 環境設施用地 U3 安全設施用地 U9 其他公用設施用地十小類分別為:U11 供水用地 U12 供電用地 U13 供燃氣用地 U14 供熱用地 U15 通信用地 U16 廣播電視用地 U21 排水用地 U22...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城市環境衛生設施(以下簡稱環衛設施)是指供市民使用的環衛公共設施和環境衛生專業隊伍工作所需要的環衛工程設施、基地、工作場所等。第三條本市環衛設施規劃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編制,經城市規劃部門綜合平衡後,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設定環衛設施的用地,應列入城市規劃土地的用地指標...
除供應設施用地、環境設施用地、安全設施用地之外的公用設施用地,包括施工、養護、維修設施等用地。發展歷史 為統籌城鄉發展,集約節約、科學合理地利用土地資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制定、實施和監督城鄉規劃,促進城鄉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市政用地是指用於建造各種公共基礎設施的用地,如供應設施、交通設施、環境衛生設施等的用地。供應設施用地:供水、電、燃氣、熱能設施用地 交通設施用地:客運、貨運和其他交通設施用地 郵電設施用地:郵政、電信等設施用地 環境衛生設施用地:水泵站、污水處理廠、垃圾集運及堆放、處理等設施用地 施工與維修設施用地 其他...
城市綠化用地:《園林基本術語標準CJJ /T91-2002》給出的定義是以植被為主要存在形態,用於改善城市生態,保護環境,為居民提供遊憩場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種城市用地。它包含兩個層次的內容:一是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用於綠化的土地,也就是通常所講的綠化用地;二是城市建設用地之外,對城市生態、景觀和居民休閒生活具有...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是供應設施用地、交通設施用地、郵電設施用地、環境衛生設施用地、施工與維修設施用地、殯葬設施用地及其他公用設施用地。定義 為保證城市的生產,生活等活動正常運轉提供基礎設施的建設用地。包括水,電,燃氣,熱力等供應設施,交通設施,各種工程施工和維修設施,及其他工程設施等的用地;我國頒布的《城市...
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與廣場用地 G。分類 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城鄉用地分為2大類、9中類、14小類,而常用的用地性質實際上是指其中一小類——H11。城市建設用地的性質分類:詳細分類 ...
第八條 設施農業用地應儘量利用荒山、荒坡、荒丘、荒灘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閒置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節約集約用地,鼓勵使用原有農業設施用地進行農業生產。除法律法規允許的情形外,嚴禁在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及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區以及生態環境安全控制區新增設施農業建設。 第九條 設施農業用地...
第十三條 環境保護設施用地應與主體工程用地同時選定。第十四條 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煙霧、惡臭、噪聲等物質或因素的建設項目與生活居住區之間,應保持必要的衛生防護距離,並採取綠化措施。第十五條 建設項目的總圖布置,在滿足主體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宜將污染危害最大的設施布置在遠離非污染設施的地段,然後合理...
工業用地類型指的是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將工業用地分成的三種類型。包括基本無污染、對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對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 業用地。分類 在城市規劃中,工業用地可分為三類:一類工業用地: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電子工業、縫紉工業、工藝品製造工業等...
第六條 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設定專業規劃和實施計畫,報政府批准後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畫。第七條 城市規劃部門在進行城市具體規劃、建設工程選址時,應當會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環境衛生設施的用地範圍。第八條 經規劃為環境...
(3)工業布局對城市用地形態的影響,形成工業地帶、組合城市、多功能綜合區和帶形城市。工業用地調整 舊城工業布局調整對舊城工業布局的調整,以改善交通、衛生、生產、生活等情況為主,可採取留、改、並、遷等方式進行。分類 一類 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電子工業、縫紉工業、工藝品製造...
“村莊公用設施用地(V43)”包括村莊給排水、供電、供氣、供熱和能源等獨立占地供應設施用地;公廁、垃圾站、糞便和垃圾處理等環境設施用地;消防、防洪等安全設施用地。(5)“村莊其他建設用地” (V9)“村莊其他建設用地”是指未利用及其他需進一步研究的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包括村莊集體建設用地內的未利用地、邊角地...
“基礎設施”不僅包括公路、鐵路、機場、通訊、水電煤氣等公共設施,即俗稱的基礎建設,而且包括教育、科技、醫療衛生、體育、文化等社會事業即“社會性基礎設施”(基礎設施包括交通、郵電、供水供電、商業服務、科研與技術服務、園林綠化、環境保護、文化教育、衛生事業等市政公用工程設施和公共生活服務設施等。)分類 能...
新建、改建、擴建城鄉環境衛生設施項目,應當符合城鄉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和設施建設標準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鄉環境衛生設施規劃用地或者改變其使用性質。因特殊原因確需占用或者改變其使用性質的,應當履行相關批准手續。第十二條 城鄉環境衛生收集設施應當滿足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要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
居住用地的結構 城市居住用地的結構是指由於居民對環境設施利用的不同頻繁度,家居生活與社會生活在空間上的活動分布狀態呈現出以住家為中心的不同的活動圈域。有的是多級的序列,如英國哈羅城市居住用地結構。具有三級,有的構成較簡單。根據我國居住地的規劃實踐經驗,居住地規劃組織結構一般分為居住區—小區—組團...
第六條 各級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按統一管理、加強養護、積極完善、逐步提升的方針,加強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保證各類設施處於完好狀態。同時加強對市民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市民愛護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意識。第七條 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用地應當納入城市黃線保護範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國土...
第六條 市、縣(市)規劃管理部門,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標準》,對環境衛生設施進行規劃定點;在建設項目規劃審查過程中,應當徵求市、縣(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對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定的意見。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專業建設規劃確定和預留的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或改變使用性質。確...
第七條 居住小區環境配套設施的地面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覆蓋範圍及內容:居住小區內非住宅用地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應採用軟、硬鋪裝進行覆蓋。在小區內適當位置設定休閒廣場或中心廣場,配有遮陽設施、休閒坐椅。設定為殘疾人通行的無障礙通道。 (二)結構要求:硬鋪裝地面滿足承載輕便車(載重量小於2...
第十條規劃確定的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用地,報經有審批許可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供應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專業規劃和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建設、設定城市環境衛生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使用性質。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的,市政公用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專業規劃...
第五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規劃確定的環境衛生設施用地或者改變其使用性質,不得擅自拆除、遷移、侵占、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因特殊需要占用環境衛生設施用地或者改變其使用性質的,應當經市容部門同意後,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因建設需要拆除、遷移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單位應當事先提出等量補償或者易地建設方案,報市容...
為加快推進全市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等4部門《關於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
注重系統謀劃、統籌推進,適度超前投資建設,提升城鎮環境基礎設施供給能力,推動共建共享、協同處置,以城帶鄉提高環境基礎設施水平。 堅持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現狀以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分類施策,精準發力,加快補齊短板弱項,有序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轉型升級。 堅持科技賦能。加強城鎮環境基礎設施關鍵核心...
城市用地可分為: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對外交通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設施用地、綠地、特殊用地、水面及其他用地 概念 城市綠地是指城市專門用以改善生態,保護環境,為居民提供遊憩場地和美化景觀的綠化用地。 綠地是城市綠地的簡稱,主要分為大類、中類、小類三個層次。小社區庭園,參照小...
“公園綠地”是城市中向公眾開放的、以遊憩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遊憩設施和服務設施,同時兼有生態維護、環境美化、減災避難等綜合作用的綠化用地。是城市建設用地、城市綠地系統和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整體環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質量的一項重要指標。其規模可大可小。解讀 公園綠地 英文對照 【park ...
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線內用地的,必須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在城市綠線範圍內,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應當限期遷出。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綠地範圍內進行攔河截溪、取土採石、設定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對生態環境構成破壞的活動。近期不進行綠化建設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