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辦法》發布於1998-07-0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80608
- 生效日期:1998-07-02
- 發布日期:1998-07-02
《大連市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辦法》發布於1998-07-02。
《大連市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辦法》發布於1998-07-02。修訂的辦法(1998年7月2日大連市人民政府大政發[1998]52號檔案公布;根據2003年12月3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37號《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市政...
《大連市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辦法(2003年修正本)》是大連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1994年10月10日大連市人民政府大政發[1994]87號檔案發布;根據2003年12月3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37號《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市政府規章...
第二條 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行政區的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市環境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區(市)縣城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行政區的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四、《大連市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辦法》(大政發[1998]52號)(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十條:“進行新區開發、舊區改造及機場、車站、碼頭、商場、賓館、酒店、文化體育娛樂設施、旅遊點等公共場所工程建設,其規劃設計方案應包括設定環境衛生...
《大連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是2019年5月1日施行的辦法。發布信息 大連市人民政府令 第158號 《大連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業經2019年2月11日大連市第十六屆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
區(市)縣人民政府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工作。發展改革、財政、國土房屋、城鄉規劃、城鄉建設和環境保護等相關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和各自職責,做好與醫療衛生設施規劃和建設相關的工作。具有行政管理職能...
十一、《大連市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辦法》(大政發[1998]52號政府令第37號修正)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修改為:“利用環境衛生設施設定廣告牌的,應當徵得設施所有人同意,並採取措施防止設施損壞,保證設施正常使用。廣告發布結束後,發布單位...
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改善城鄉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大連,促進本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
《大連市城市排水設施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城市排水設施管理,保障排水設施完好,促進經濟發展和滿足人民生活需要而制定的管理方法。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排水設施管理,保障排水設施完好,促進經濟發展和滿足人民生活需要,...
第(三)項修改為:“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依據《大連市城市除雪管理辦法》處罰。”第(四)項修改為:“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依據《大連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處罰。”第(七)項、第(八)項合併為第(七)項,...
大連市環境衛生管理處於2008年8月,正式批准為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現內設行政辦公室、規劃管理科、審批檢驗科、計畫財務科、城肥管理科、設施管理科、技術信息科、環境衛生檢查科、廢棄物管理科、監察執法科、黨委辦公室、征費管理辦公室...
大連市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對大連市人大常委匯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的《大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了審議及修改。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認為,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的需求量不斷增長,城市用水...
衛生、環境保護、供水用水主管部門應當對供水水源的水質進行監測,發現水質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應當報告本級人民政府採取治理措施。第九條 公共供水工程的建設,應當按照供水用水規劃及年度建設計畫進行,所需資金由市及有關區(市)縣...
第二條 大連市行政區域內,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契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適用本辦法。
起草單位:大連市城市管理局、上海環境衛生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大連標準化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梁春波、程木煒、郭大和、許北平、李文斌、邴娜、馮蒂、宋金成、萬雲峰、任平、陳兆林、鄭雙傑、凌文超、王細鳳、徐磊、徐慧。標準目次...
二是,軌道交通線長、點多,影響軌道交通運營秩序,站台車廂容貌、環境衛生的行為多為即發性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實施現場管理和執法既不現實,操作性也不強。三是,上海、南京、武漢等城市的軌道交通立法中,均對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執法...
(三)拋撒或者焚燒冥幣、冥紙、紙錢和紙紮實物的,由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或者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改正的,依據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規處罰。向車外拋撒冥紙、冥幣、紙錢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灣里環境衛生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灣里環境衛生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於2007年12月2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井元波,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城區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收集、清運等。
實施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藍天、碧海、綠地”環保工程,加大了對企業和水源地污染整治力度,嚴把新上項目環保審批關,“三同時”執行率和驗收率達到100%。加強了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和市政設施管理,開展了專項整治非法營運“黑車”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