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基地評價規範》(DB4403/T 217-2021)是2022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地方標準《環境教育基地評價規範》(DB4403/T 217-2021)規定了環境教育基地評價的基本要求、評價內容及評價方法。該標準適用於指導深圳市開展環境教育基地的創建及評價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教育基地評價規範
- 外文名: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educationbase
- 標準號:DB4403/T 217-2021
- 發布日期:2021-12-22
- 實施日期:2022-01-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R04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20.10
- 技術歸口: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Ⅱ |
---|---|
1 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基本要求 | 1 |
5 評價內容 | 1 |
6 評價方法 | 4 |
附錄A(規範性)環境教育基地評價基本要求與評分表 | 6 |
附錄B(規範性)環境教育基地評價結論表 | 9 |
參考文獻 | 10 |
內容範圍
引用檔案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