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評估認定及管理辦法(試行)》是海南省教育廳於2021年5月20日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評估認定及管理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21年5月20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教育廳
印發通知,辦法全文,辦法附屬檔案,
印發通知
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評估認定及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局,三沙市社會工作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各高等院校,廳直屬中學(單位):
根據教育部等11部門《關於推進中國小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一〔2016〕8號)、教育部《關於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開放實施方案》(教發〔2019〕5號)、《中國小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教材〔2017〕4號)和海南省教育廳等12部門《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瓊教〔2017〕90號)等檔案精神,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建設,適應海南省研學旅行發展需要,打造海南省研學旅行特色新名片,提升海南自由貿易港品牌效應,結合海南省研學旅行實際情況,省教育廳研究制定了《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評估認定及管理辦法(試行)》,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教育廳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辦法全文
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評估認定及管理辦法(試行)
根據教育部等11部門《關於推進中國小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一〔2016〕8號)、教育部《關於支持海南深化教育改革開放實施方案》(教發〔2019〕5號)、《中國小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教材〔2017〕4號)和海南省教育廳等12部門《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瓊教〔2017〕90號)等檔案精神,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建設,適應海南省研學旅行發展需要,打造海南省研學旅行特色新名片,提升海南自由貿易港品牌效應,結合海南省研學旅行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的評估認定對象及原則
(一)評估認定的對象
具備法人資質,場地在海南省,管理運營秩序良好的企事業單位(包括現有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國防教育基地、革命歷史類紀念設施遺址、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護單位、科技館、博物館、動植物園、生態保護區、自然景區、美麗鄉村、特色小鎮、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創新基地、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手工藝製作坊、示範性農業基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業以及大型公共設施、重大工程基地等),均可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報。
(二)評估認定的原則
1.教育性原則
(1)申報單位自身及周邊有可開展研學的優秀傳統文化、革命傳統、國情、國防科工及自然生態等教育資源。
(2)申報單位的研學課程方案目標明確,具有系統性、層次性、可行性、趣味性及可測評性。
(3)申報單位的研學課程內容要著眼於學生需求,有利於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2.實踐性原則
申報單位的研學課程資源,有利於幫助中小學生了解鄉情、市(縣)情、省情、國情,開闊眼界,提升學生的家國情懷;有利於中小學生探究知識、了解社會、親近自然、參與體驗、拓展視野、提高實踐能力,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念和健康的審美觀念。
3.安全性原則
申報單位應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建立安全保障機制,明確安全保障責任,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加強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確保學生在研學旅行過程中安全。
4.公益性原則
申報單位應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在評上省級研學基地後要對中小學生實施門票優惠政策,對於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施費用減免措施。
二、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的評估認定程式
(一)自願申報
按照屬地管理、逐級申報的原則,在海南省教育廳印發組織開展研學基地評估認定的通知後,具備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在1個月內向所在市縣教育局提交書面申報,提交的資料包括:
1.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申報表(見附屬檔案3);
2.營業執照、單位法人登記證、消防驗收合格證等;
3.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佐證材料及近三年內未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證明,成立不足三年的申報單位提供成立至今未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證明(由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出具);
4.申報單位內部設施設備等功能布局圖及能同時容納不少於200名學生開展研學旅行活動的佐證材料;
5.研學崗位管理責任機制及與周邊醫院聯動救治機制材料;
6.符合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理念,並且主題鮮明,利於培養學生探究能力的研學系列課程。
(二)組織評估
1.由申報單位所在市縣教育局牽頭,聯合相關部門,根據本辦法中《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評估認定市縣初核情況表》(見附屬檔案1),對申報單位的材料進行初審和現場審核,並將所有初核條件均合格的申報單位名單報送海南省教育廳。
2.由海南省教育廳牽頭,聯合相關部門,組織熟悉研學旅行的專家組成評估專家組,根據本辦法中《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評估認定評分表》(見附屬檔案2),對市縣報送的申報單位進行材料評審及現場評估。
3.經專家組評估,申報單位所得分值不少於250分(總分300分),其中帶星號項目的得分不低於分值的80%時,可列入擬認定候選名單。
(三)公示認定
由海南省教育廳將擬認定為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的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認定為省級研學旅行基地,並頒發相關牌匾。
三、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的扶持政策
(一)被認定為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的,海南省教育廳可擇優向教育部推薦參加國家級研學旅行基地評選。
(二)市縣教育局組織轄區內中小學生到省級研學旅行基地開展研學旅行活動的,可在下一年度按相關規定向省里申報研學旅行獎補資金。
(三)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可優先考慮將日常管理規範、考核優秀的省級研學旅行基地列入向中國小校重點推薦的研學旅行基地名單。
四、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的管理機制
(一)加強日常管理
1.省級研學旅行基地應結合學生需求和自身資源稟賦,持續開發與自然類、歷史類、地理類、科技類、人文類、勞動類等相關課程,且有利於學生參與和體驗的研學活動。
2.省級研學旅行基地應接受海南省教育廳和省直相關部門不定期抽查及監管。
3.省級研學旅行基地每年應向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報送研學旅行情況總結及數據。
4.省級研學旅行基地應配合中國小校研學活動的管理要求,建立學生研學活動檔案並及時反饋學生研學活動評價情況。
(二)實行複審制度
1.對已認定的省級研學旅行基地每3年組織一次全面複審。複審工作由海南省教育廳牽頭組織實施。複審工作程式參照評審程式進行。
2.複審達標的,繼續保留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稱號。達標包含以下條件:(1)年平均接待研學旅行學生數不少於5000人次;(2)按《研學旅行基地認定評分表》(見附屬檔案2)進行評定,總分值不少於250分,帶星號項目的得分不低於80%。(3)1年內學生、家長、學校滿意度不低於90%的。
3.對達不到上述達標條件要求的基地,複審暫緩通過,並予以半年時間整改,經過整改後達標的,繼續保留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稱號。經過整改仍未達標的,取消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稱號,撤回所頒發的牌匾,並向社會公告。
(三)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度
存在以下問題的,海南省教育廳將取消其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稱號,撤回所頒發的牌匾,並向社會公告。
1.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2.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或採取其他手段騙取省級研學旅行基地稱號的;
3.有違規違法行為或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
五、附則
(一)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以後起實施,試行3年。
(二)本辦法由海南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三)各市縣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市縣的研學旅行基地評估認定及管理辦法。
附屬檔案:1.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評估認定市縣初核情況表
2.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評估認定評分表
3.海南省研學旅行基地申報表
辦法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
序號 | 市縣初核內容 | 合格 | 不合格 |
1 | 應具備法人資質,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並正常運營1年以上。 | ||
2 | 近3年內未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成立不足3年的,成立至今未發生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 | ||
3 | 可進入性良好,路口的基地標牌指示醒目。 | ||
4 | 基地安全設施配置齊全,標識醒目,管理營運秩序良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措施落實到位,配有測溫設施、隔離室,與當地醫療機構建有通暢的救治機制。 | ||
5 | 基地有能同時容納不少於200名學生開展研學旅行實踐教育活動的佐證資料。 | ||
6 | 基地有配套(或周圍10公里範圍內有與基地簽訂協定)的食宿接待設施及針對學生食宿的管理制度。 | ||
7 | 有醫療、救援、火情、應急處突及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 ||
8 | 基地內部基礎救助設施設備應齊備完好,與周邊醫院有聯動救治機制。 | ||
9 | 基地內水、電、通訊、無線網路等應配備齊全,運行正常。 | ||
10 | 擁有適合中小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和實踐的優質資源及場地。 | ||
11 | 設定有主題鮮明、符合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理念並與基地資源相匹配的研學系列課程。 | ||
12 | 有與基地課程資源相匹配的專業研學導師團隊及管理團隊。 |
附屬檔案2
評估認定內容 | 一 級 分 項 | 二 級 分 項 | 三 級 分 項 | 四 級 分 項 | 自 評 計 分 | 評價機構計分 | |
1 | 基本條件 | 100 | |||||
1.1 | 規模及布局 | 22 | |||||
1.1.1 | 基地內有硬化的道路,有與接待能力匹配的停車場。 | 4 | |||||
1.1.2 | 基地有可供學生集中學習、體驗、休整的場館場地,功用齊全、布局科學合理。 | 5 | |||||
1.1.3 | 配有必要的研學用具、器材,性能完好。 | 4 | |||||
1.1.4 | 參觀、遊覽路線的布局應合理,方便瀏覽與集散。 | 4 | |||||
1.1.5 | 景點類的遊覽路線設計與研學課程主題或相應景點景觀相關。 | 5 | |||||
1.2 | 環境及衛生條件 | 18 | |||||
1.2.1 | 環境整潔,周圍 500 米範圍內無污染源。 | 3 | |||||
1.2.2 | 室內空氣無異味,能提供相關部門有效的監測資料。 | 3 | |||||
1.2.3 | 設電子信息屏,及時向學生提供紫外線指數及災害性天氣預警等氣象信息。 | 3 | |||||
1.2.4 | 廁所布局合理,數量適宜,標識醒目,地面及廁位無污漬、無異味。 | 3 | |||||
1.2.5 | 人流密集區安放適合垃圾分類投放的垃圾桶,垃圾桶上有醒目的垃圾分類投放標識及引導語。 | 3 | |||||
1.2.6 | 存放垃圾的設施設備和場地清潔,有防蚊、蠅、蟲、鼠等措施。 | 3 | |||||
1.3 | 標識標牌 | 12 | |||||
1.3.1 | 基地內道路的交通標誌明顯和標線設定合理。 | 3 | |||||
1.3.2 | 基地的安全警告和危險標誌、標識應醒目,便於識別。 | 3 | |||||
1.3.3 | 基地的火災報警裝置標誌、緊急疏散逃生標誌、滅火設備標誌、禁止和警告標誌、方向輔助標誌、文字輔助標誌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 3 | |||||
1.3.4 | 公共信息標識標牌的布局合理,圖形符號符合國家的相關要求。 | 3 | |||||
1.4 | 基地及周邊資源 | 16 | |||||
1.4.1 | 基地自身能開設研學課程的資源豐富,並已編制出相應的課程。 | 4 | |||||
1.4.2 | 基地的鄉土鄉情資源具有明顯的區域特色。 | 4 | |||||
1.4.3 | 周邊有其他教育資源。 | 8 | |||||
1.4.3.1 | 獨特的民俗文化。 | 2 | |||||
1.4.3.2 | 革命傳統教育。 | 2 | |||||
1.4.3.3 | 國防科工教育。 | 2 | |||||
1.4.3.4 | 自然(科技)或人文社會。 | 2 | |||||
1.5 | 運行條件 | 32 | |||||
1.5.1 | 基地有醫療救助室。 | 3 | |||||
1.5.2 | 基地自身能提供食宿條件。 | 5 | |||||
1.5.3 | 用餐條件 | 4 | |||||
1.5.3.1 | 能提供200人以上的用餐服務。用餐環境乾淨、整潔、衛生。 | 2 | |||||
1.5.3.2 | 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安全許可證、員工健康證等證件齊全。 | 2 | |||||
1.5.4 | 住宿條件(或周邊住宿條件) | 20 | |||||
1.5.4.1 | 能同時滿足200人的住宿需求。 | 2 | |||||
1.5.4.2 | 營業執照、公共衛生許可、特種行業許可證、消防安全許可證齊全。 | 2 | |||||
1.5.4.3 | 有男生和女生分區住宿要求及相應的管理制度。 | 4 | |||||
1.5.4.4 | 房間內有小型消毒櫃。 | 1 | |||||
1.5.4.5 | 房門能自動閉合,有門窺鏡、門鈴及防盜裝置。 | 2 | |||||
1.5.4.6 | 房內顯著位置張貼應急疏散圖及緊急求助電話。 | 2 | |||||
1.5.4.7 | 房源內按床位數配有足夠的防毒面罩。 | 2 | |||||
1.5.4.8 | 房內有衛生間。 | 2 | |||||
1.5.4.9 | 有冷熱水供應。 | 1 | |||||
1.5.4.10 | 搭建帳篷的露營地地面有防潮地板、有配套的洗澡間和衛生間,能保障學生住宿時的基本安全。 | 2 | |||||
2 | 研學課程 | 80 | |||||
2.1 | 課程設定★ | 40 | |||||
2.1.1 | 有適合不同學段學生的系列研學課程體系。 | 4 | |||||
2.1.2 | 研學課程的內容與學校教育關聯度較強。 | 4 | |||||
2.1.3 | 課程體系較為完整,具有知識性、趣味性的體驗互動研學課程項目不少於10項。 | 4 | |||||
2.1.4 | 研學課程的主題特色鮮明、學習目標明確、富有教育功能。 | 4 | |||||
2.1.5 | 課程內容注重培養學生在價值體認、責任擔當、問題解決、創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識和能力。 | 4 | |||||
2.1.6 | 研學課程方案有具體的內容、實施環節和評價等方面內容。 | 4 | |||||
2.1.7 | 研學課程方案的講解詞內容科學、規範。 | 4 | |||||
2.1.8 | 課程方案中的學習方式多樣化,有實地觀察、考察、訪談、探究、實驗、勞作、反思等內容。 | 4 | |||||
2.1.9 | 課程方案中的研學路線設計合理。 | 4 | |||||
2.1.10 | 學生學習、實踐、體驗活動時間編排合理。 | 4 | |||||
2.2 | 課程的質量★ | 28 | |||||
2.2.1 | 有利於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 3 | |||||
2.2.2 | 能讓學生了解所處社會的文化、歷史、文明成果。 | 3 | |||||
2.2.3 | 課程應有利於中小學生從個體生活、社會生活及與大自然的接觸中獲得豐富的情感體驗和實踐經驗。 | 3 | |||||
2.2.4 | 能提升學生熱愛自然、熱愛集體、熱愛生活的情感。 | 3 | |||||
2.2.5 | 能讓學生樹立集體意識、公共觀念及社會責任感。 | 3 | |||||
2.2.6 | 有利於學生養成自理自立、文明禮貌、 互勉互助、吃苦耐勞、艱苦樸素等優秀品質和精神。 | 3 | |||||
2.2.7 | 能讓學生學會交流、合作及分享。 | 3 | |||||
2.2.8 | 在本地具有較高歷史價值、文化價值或科學價值。 | 3 | |||||
2.2.9 | 有利於提升學生髮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利於學生體驗和感受生活,提升實踐創新能力。 | 4 | |||||
2.3 | 研學活動的評價 | 12 | |||||
2.3.1 | 有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效果測評制度,測評內容能真實反映學生知識、技能掌握情況。 | 3 | |||||
2.3.2 | 有學生研學滿意度調查制度,有滿意度大於90%的佐證材料。 | 3 | |||||
2.3.3 | 建立家長評價制度,有家長對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支持率、滿意率大於90%的佐證材料。 | 3 | |||||
2.3.4 | 建立學校評價制度,有學校對基地各項工作的綜合評價材料,有認可度和滿意度大於90%的佐證材料。 | 3 | |||||
3 | 組織保障 | 73 | |||||
3.1 | 發展規劃 | 6 | |||||
3.1.1 | 基地制定有近中期(2至5年)發展規劃,規劃內容涵蓋教學計畫、課程體系、研學線路、保障體系等核心內容,目標明確、措施可行。 | 3 | |||||
3.1.2 | 基地對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活動有計畫、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實。 | 3 | |||||
3.2 | 師資力量★ | 24 | |||||
3.2.1 | 設有專門的研學機構,負責統籌協調研學的各項工作。 | 3 | |||||
3.2.2 | 能根據基地提供的課題,配備適合中國小各學段的研學導師。 | 3 | |||||
3.2.3 | 研學導師持有參加專業培訓(或有相關資質)的材料證明。 | 3 | |||||
3.2.4 | 能按低於1:50的師生比例給每個研學團體配置專職或兼職的研學導師及安全員。 | 3 | |||||
3.2.5 | 基地研學導師具備相應的教學教育能力,具備與學生互動體驗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 | 3 | |||||
3.2.6 | 有與在校大學生、退休教師(幹部)、社會能工巧匠等兼職導師簽訂的合作協定及兼職導師管理檔案。 | 3 | |||||
3.2.7 | 定期組織開展研學導師培訓,注重研學導師業務素養和能力提升。(提供培訓的佐證材料) | 3 | |||||
3.2.8 | 與家長等志願者建立研學指導志願服務協定。(提供佐證材料) | 3 | |||||
3.3 | 組織管理 | 43 | |||||
3.3.1 | 機構 | 6 | |||||
3.3.1.1 | 設有研學機構或部門,配備聯絡員、輔導員、項目專員和醫務人員。 | 2 | |||||
3.3.1.2 | 各崗位分工明確,職責清晰。 | 2 | |||||
3.3.1.3 | 能定期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基地研學實踐教育工作情況。 | 2 | |||||
3.3.2 | 制度管理 | 9 | |||||
3.3.2.1 | 有健全的研學旅行教育活動管理制度及接待標準,能適時更新。 | 3 | |||||
3.3.2.2 | 有規範的研學旅行接待協定(契約)。 | 3 | |||||
3.3.2.3 | 有研學旅行的安全管理防控制度。 | 3 | |||||
3.3.3 | 學生檔案管理★ | 4 | |||||
3.3.3.1 | 建立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教育活動檔案。 | 2 | |||||
3.3.3.2 | 檔案內容包含研學時間、研學對象、研學課程內容、研學信息反饋等。 | 2 | |||||
3.3.4 | 投訴管理 | 8 | |||||
3.3.4.1 | 有投訴及處理制度。 | 2 | |||||
2.1.4.2 | 設有投訴專線。 | 2 | |||||
2.1.4.3 | 投訴處理及時、妥善。 | 2 | |||||
2.1.5 | 建有投訴記錄檔案。 | 2 | |||||
3.3.5 | 經費管理 | 10 | |||||
3.3.5.1 | 設有研學活動財務科目。 | 2 | |||||
3.3.5.2 | 研學經費使用的監管流程清晰。 | 2 | |||||
3.3.5.3 | 建有研學經費開支台賬並符合相關要求。 | 2 | |||||
3.3.5.4 | 研學教育活動的日常運轉經費來源穩定。 | 2 | |||||
3.3.5.5 | 有研學旅行年度經費預算計畫。 | 2 | |||||
3.3.6 | 優惠政策 | 6 | |||||
3.3.6.1 | 正常收門票的基地,制定針對中小學生實施門票減免政策。 | 2 | |||||
3.3.6.2 | 基地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費用減免措施。 | 2 | |||||
3.3.6.3 | 基地對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活動及食宿實施價格優惠政策。 | 2 | |||||
4 | 安全保障★ | 47 | |||||
4.1 | 基本保障 | 27 | |||||
4.1.1 |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 3 | |||||
4.1.2 | 建立輻射全基地的防火電子監控系統和完善的防火安全制度。 | 3 | |||||
4.1.3 | 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 | 3 | |||||
4.1.4 | 有安全責任落實的過程記錄材料。 | 3 | |||||
4.1.5 | 有傳染病預防及應急措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措施落實到位,配有測溫設施、隔離室等,與當地醫療機構建有通暢的救治機制。境外學生到基地開展研學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防控規定執行。 | 3 | |||||
4.1.6 | 制定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 3 | |||||
4.1.7 | 對各種安全應急預案,有培訓及演練記錄。 | 3 | |||||
4.1.8 | 室內外建有全天候、全覆蓋的監控系統,影像資料保存90天以上。 | 3 | |||||
4.1.9 | 建立緊急救援體系、內部救援電話、公布且暢通有效。 | 3 | |||||
4.2 | 設施設備保障 | 14 | |||||
4.2.1 | 公眾聚集場所醒目位置應放置消防器材,並定期檢驗、維修,保持完好有效。 | 2 | |||||
4.2.2 | 有特種設備的,應能提供檢驗合格報告。 | 2 | |||||
4.2.3 | 有特殊研學用具及器材的應配備安全使用說明。 | 2 | |||||
4.2.4 | 基地內及附近區域可能發生危險處應當設有安全防護設施,有安全警示標誌。 | 2 | |||||
4.2.5 | 設有專門的安全應急通道,各類安全設施設備運作良好。 | 2 | |||||
4.2.6 | 基地內通訊設施布局合理,手機信號接收良好,廣播能覆蓋基地所有研學活動區域。 | 2 | |||||
4.2.7 | 配有的教育教學用具、器材,應環保且性能完好。(提供有效的合格證) | 2 | |||||
4.3 | 人員的保障 | 6 | |||||
4.3.1 | 活動過程中,配有專職醫護人員、日常藥品、急救箱,能夠及時開展救護服務。 | 3 | |||||
4.3.2 | 設有安全保護機構,配備數量充足的專職安保人員。 | 3 | |||||
合計 | 300 |
附屬檔案3
單位名稱 | |||
申報類別 | 優秀傳統文化板塊□;革命傳統教育板塊□;國情教育板塊□;國防科工板塊□;自然生態板塊□。可多選□ | ||
通訊地址 | 郵編 | ||
基地負責人 | 電話 | ||
聯繫人 | 電話 | ||
傳真 | 電子信箱 | ||
申報理由(請根據附屬檔案1和附屬檔案2逐條自行評分,並附上相關資料) | |||
負責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
市縣教育局 推薦意見 | 蓋章 日期: | ||
省教育廳 審核意見 | 蓋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