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經2014年12月15日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2014年12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第29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適用範圍、實施程式、附則4章25條,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
-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 文號:環境保護部令第29號
- 類別:部門規章
- 發布時間:2014年12月19日
- 施行時間:2015年1月1日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經2014年12月15日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2014年12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第29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適用範圍、實施程式、附則4章25條,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於2014年12月15日由環境保護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以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總則第一條 為規範實施查封、扣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
法律、法規授權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等組織在法定授權範圍內實施生態環境行政處罰。第十二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在其法定許可權內書面委託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受委託組織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第十三條 ...
第二十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針對違法排放污染物行為實施按日連續處罰的,可以同時適用責令排污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或者查封、扣押等措施;因採取上述措施使排污者停止違法排污行為的,不再實施按日連續處罰。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解讀 為貫徹...
實施查封、扣押的程式包括調查取證、審批、決定、送達、執行、解除。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 在發生輻射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輻射事故可能發生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有權採取下列臨時控制措施:(一)責令停止導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 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 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 (2014年12月19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 (2014年12月19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 (2014年12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6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018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
第二條 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組織開展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控制、應急準備、應急處置、事後恢復等工作,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於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
9.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0.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 11.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 12.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 13.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 1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
第十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對資源保護和污染防治等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十一條 對保護和改善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相繼頒布實施,《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環境保護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
環境行政處罰,是指環境保護行政機關依照環境保護法規,對犯有一般環境違法行為的個人或組織作出的具體的行政制裁措施。其直接結果是確定環境行政責任,包括罰款、責令停產等多種具體形式。廣泛適用於不同的環境違法行為。根據中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環境違法的行政處罰只能由依法行使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權的行政機關,按...
環境監察 環境監察辦法(節選)(環境保護部令2012年第21號)環境監察稽查辦法(2014.9.23)環境行政執法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環境保護部令2015年第28號)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環境保護部令2015年第29號)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環境保護部令2015年第30號)關...
第三節 環境保護部門規章 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 二、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 三、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 四、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 五、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 六、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 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4.24)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2014.12.19)關於按日連續處罰計罰日數問題的復函(2015.9.17)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2014.12.19)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2014.12.19)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
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監督檢查辦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環境監察辦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環境監察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消耗臭氧層物出口管理辦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自2015...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2014.12.19)[信訪]信訪條例(2005.1.10)環境信訪辦法(2006.6.24)[行政監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2010.6.25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2004.9.17)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2006.2.20)[行政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2012.10.26...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國家環保總局、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環發〔2007〕78 號)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辦法》強調,各級環保部門、公安機關和檢察院應當加強協作, 統一法律適用,不斷完善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享和信息發布等工作機制。
關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指導意見》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 三、環境保護部令 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法 關於廢止《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 環境保護主管...
教育主管部門、學校應當將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學生的環境保護意識。廣播、電視、網路、報刊等新聞媒體應當做好環境保護公益宣傳,並對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行為和環境監管行為進行公開報導,開展輿論監督。第七條 市、縣(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可以在法定許可權內委託...
第一條 為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主力軍隊伍,促進生態環境執法人員(以下簡稱執法人員)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廉潔執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範。第二條 執法人員是指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中從事行政執法活動...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或者其他組織,未經法律、法規授權,對外以自己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該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為被申請人。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辦法申請行政複議:(一)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查封、扣押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二)對...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各級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辦理的涉嫌生態環境犯罪案件。第三條 本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應當加強協作,統一法律適用,不斷完善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享和信息發布等工作機制。生態環境部門和公安機關應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以外,造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的,適用本法相關規定。第三條 海洋環境保護應當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源頭防控、陸海統籌、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第四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國防治陸源污染物、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設...
環境行政是指國家通過行政權的運作,對各種影響環境的活動進行規劃、引導、調整和監督,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防治生態環境的破壞和污染,維護生態環境平衡的活動。方式 依據不同的標準,可將環境權的行政保護分為不同的類型。首先,根據行政行為所採用手段的不同,可將環境權的行政保護分為環境...
武漢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辦法,於2019年4月17日武漢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19年5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發展歷程 2019年4月17日武漢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19年5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轉發江蘇省根據環境信用評價等級實行差別電價、污水 處理收費政策性檔案的函 關於印發《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 關於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節選)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
應當取得而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或未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排污,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並處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拒不執行的,依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環保部(第29...
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的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應當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時,應當報告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執行情況,並向社會公開。 第十七條 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應當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的要求和經濟、...
二十四、將《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十五條第二款、第十六條中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修改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第十九條第二款中的“工商、質檢”修改為“市場監督管理”。二十五、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二款、第十七條、第二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