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法(現行市價法)

市場法

現行市價法一般指本詞條

基本介紹

基本介紹,套用前提條件,步驟,具體運用,直接比較法,間接比較法,

具體運用

資產評估中,按照參照物評估對象的相近相似程度,市場法的具體方法可以分為兩類:一是直接比較法;二是間接比較法。

直接比較法

直接比較法,是指利用參照物的交易價格,以評估對象的某一或若干基本特徵與參照物的同一及若干基本特徵直接進行比較,得到兩者的基本特徵修正係數或基本特徵差額,在參照物交易價格的基礎上進行修正從而得到評估對象價值的一類方法。其基本公式為:
評估對象價值=參照物成交價格×修正係數1×修正係數2×……×修正係數n
或 評估對象價值=參照物成交價格±基本特徵差額1±基本特徵差額2±……±基本特徵差額n
直接比較法直觀簡潔、便於操作,但通常對參照物與評估對象之間的可比性要求較高。
當參照物與評估對象的差異僅僅體現在某一種基本特徵上的時候,直接比較法還可能演變成以下具體的評估方法,如現行市場法市價折扣法功能價值類比法、價格指數法和成新率價格調整法等。
如果當參照物與評估對象的差異不僅僅體現在某一基本特徵上的時候,上述評估方法的運用就可以演變成參照物與評估對象各個基本特徵修正係數的計算了,如交易情況修正係數(正常交易情況÷參照物交易情況)、功能價值修正係數(評估對象生產能力÷參照物生產能力)、交易時間修正係數(評估對象的定基價格指數÷參照物的定基價格指數)和成新程度修正係數(評估對象成新率÷參照物成新率)等。
直接比較法具有適用性強、套用廣泛的特點。但該法對信息資料的數量和質量要求較高,而且要求評估人員要有較豐富的評估經驗、市場閱歷和評估技巧。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直接比較法中使用頻率較高的有以下技術方法:(1)市場售價類比法;(2)價值比率法;

間接比較法

間接比較法也是市場法中最基本的評估方法。該法是利用資產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市場標準(標準可以是綜合標準,也可以是分項標準)作為基準,分別將評估對象與參照物整體或分項與其對比打分從而得到評估對象和參照物各自的分值。再利用參照物的市場交易價格,以及評估對象的分值與參照物的分值的比值(係數)求得評估對象價值的一類評估方法。
由於間接比較法需要利用國家標準、行業或市場標準,套用起來有較多的局限,在資產評估實踐中套用並不廣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