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要求

質量要求

質量要求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是指對產品需要的表述或將需要轉化為一組針對實體特性的定量或定性的規定要求,以使其實現並進行考核。質量要求也是確定數據蒐集方法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調查員是經過考核選拔出來的,有較好的素質和責任心,並經過專門的培訓,這時面訪調查就能夠有效地減小被訪者的回答誤差。例如,對於調查中所使用的概念,調查員能夠給出清晰無誤的解釋;有經驗的調查員還可以對被訪者回答的真實性做出判斷,並使用調查詢問中的相關技術進行澄清,以保證高質量的數據。

定義,要求,作用,明示方式,條款制訂,管理承諾,管理體系,會計信息,

定義

質量要求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質量要求是指對產品需要的表述或將需要轉化為一組針對實體特性的定量或定性的規定要求,以使其實現並進行考核。 生產者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法。商承擔產品因質量問題引發的法律責任法。據烽.火獵頭公司相關資料商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嚴格執行 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偽造產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禁止在生產、銷售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法。

要求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生產者的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的使用性能存在的瑕庇作出說明的除外;
3、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的產品標準;
4、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法。

作用

(1)最重要的是質量要求應全面反映顧客明確的和隱含的需要。
(2)要求包括契約的和組織內部的要求,在不同的策劃階段可對它們進行開發、細化和更新。
(3)對特性規定定量化要求包括:公稱值、額定值、極限偏差和允差。
(4) 質量要求應使用功能性術語表述並形成檔案。質量要求應把用戶的要求、社會的環境保護等要求以及企業的內控指標,都以一組定量的要求來表達,作為產品設計的依據,在設計過程中,不同的設計階段又有不同的質量要求,如方案設計的質量要求,技術設計的質量要求,施工圖設計的質量要求,試驗的質量要求,驗證的質量要求等。同時,在製造過程中,不同的階段也有不同的質量要求。
因此,ISO8402定義的注(2)明確指出,這些要求應在不同計畫編制階段加以展開細化和修改。“要求”實際上是每項質量活動的“輸入”,該項活動的進行(過程),將該“輸入”轉變為“輸出”,並驗證"輸出”是否滿足了“輸入”的要求在規定質量要求時,有關該產品的強制性的法規要求(如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等)必須加以考慮,而不管用戶有否提出此項要求.這是國家出於保護社會大眾以及能源等而提出的社會要求,是產品設計輸入的組成部分。企業申請質量體系認證時也必須明確說明,質量體系認證所覆蓋的產品範圍中必須滿足哪些強制性法規要求。三方認證機構的審核員應仔細研究這些社會要求,以便根據該產品的行業特點確定審核活動的重點。應注意“社會要求”的含義。

明示方式

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是指生產者對產品的質量所作出的明確的質量承諾法。商這些有關的內容,生產者應當明確表現出來法。商一般而言,生產者明示的產品質量要求的方式有:
一、 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所採用的產品標準;
二、 在產品說明書中表明產品所具有的質量內容;
三、 以產品的實物樣品來表明產品所具有的質量內容;
四、 法律、行政法規所允許的其他表示方式法。

條款制訂

在標的確定的情況下,最重要的便是質量條款了。對於質量條款而言其最核心的是--------明確、可操作。
對於採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的,應在契約中直接引用完整的標準號。
國家標準及其他標準並非只得原本照用,對於特殊的使用要求可以提出特殊的更高的質量要求。但正如前所述,定要在契約中明確約定。對於國家的強制性標準,依據《國家標準化法》是不允許予以降低的,否則契約的有關質量條款將依法無效。
對於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其標準與單位使用要求有差異的。應明確約定質量要求,並提出特殊質量要求的理由。此目的在於表明對方當事人對此特殊要求的必要性是明知的。根本的原因在於中國審判中有種根深蒂固的過錯責任觀念。
有時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雙方當事人在契約中約定了一定的質量要求,對方在生產中執行的一定的質量標準或要求,在對方當事人提供的有關質量材料里也出現了一些質量標準或要求。這時就有可能出現三種質量要求或標準。有時,如果談判能力允許的話,完全可以將所有可能的質量要求全部作為其質量保證的內容。這樣無疑可以主動一些,甚至可以說對自己的工作要求也會降低些。
但對於質量要求非常簡單的產品,也不需要如此過於謹慎。明確具體,可以想到的質量問題予以預防即可

管理承諾

最高管理者應通過以下活動,對建立、實施質量管理體系並持續改進其有效性所作出的承諾提供證據:
a) 向組織傳達滿足顧客和法律法規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質量方針
c) 確保質量目標的制定;
d) 進行管理評審
e) 確保資源的獲得。

管理體系

組織應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形成檔案,加以實施和保持,並持續改進
組織應:
a) 識別質量管理體系所需的過程及其在組織中的套用;
b) 確定這些過程的順序和相互作用;
c) 確定為確保這些過程的有效運作和控制所需的準則和方法;
d) 確保可以獲得必要的資源和信息,以支持這些過程的運作和監視;
e) 測量、監視和分析這些過程;
f) 實施必要的措施,以實現對這些過程所策劃的結果和對這些過程的持續改進。
針對組織所外包的任何影響產品符合性的過程,組織應確保對其實施控制。對此類外包過程的控制應在質量管理體系中加以識別。

會計信息

會計信息質量有8項要求: 4個首要質量要求:可靠性、相關性、可理解性、可比性
4個次級質量要求: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及時性
可靠性:是對會計工作和會計信息質量最基本的要求;
可比性:同一企業不同時期應當要用一致的會計政策,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在附註中說明。不同企業發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項,應當採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重要性:凡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的會計事項要充分披露,對次要的會計事項可適當合併、簡化處理。
謹慎性:也稱穩健性或審慎性,是指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保持必要的謹慎,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費用從高,資產或收入從低:如收入每月掙5000-8000,說5000)
及時性:一是要求及時收集會計信息,即在經濟業務發生後,及時收集整理各種原始單據;二是及時處理會計信息,及時編制同財務報告;三是及時傳遞會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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