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價值類比法

功能價值類比法又做類比估價法,功能價值類比法是以參照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考慮參照物與評估對象之間的功能差異進行調整來估算評估對象價值的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功能價值類比法
  • 又名:類比估價法
  • 基礎:參照物的成交價格
  • 用於:估算評估對象價值
定義,分類,

定義

當資產的功能變化與其價格或重置成本的變化呈線性關係時,人們習慣把線性關係下的功能價值類比法稱之為生產能力比例法,而把非線性關係條件下的功能價值法稱之為規模經濟效益指數法。

分類

①生產能力比例法。生產能力比例法是尋找一個與被評估資產相同或相似的資產為參照物,根據參照資產的重置成本及參照物與被評估資產生產能力的比例,估算被評估資產的重置成本。
資產評估價值=參照物成交價格×評估對象生產能力/參照物生產能力
②規模經濟效益指數法。資產生產能力和成本之間只是同方向變化,而不是等比例變化,這是由於規模經濟效益作用的結果。注意差異體現在指數的大小上。
資產評估價值=參照物成交價格×(評估對象生產能力/參照物生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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