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

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服務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組織編制了《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
  • 外文名:The modern occupation educ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planning(2014-2020)
  • 發布單位:教育部等6部門
  • 發文字號:教發[2014]6號
  • 發布時間:2014年6月16日
檔案發布,規劃全文,規劃背景,總體要求,指導思想,建設目標,基本原則,體系基本架構,重點任務,機制創新,保障實施,

檔案發布

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印發《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的通知

教發[201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扶貧辦(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財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農業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服務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組織編制了《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實施。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部 國務院扶貧辦
2014年6月16日

規劃全文

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
2014年6月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和各產業、行業規劃,特制定本規劃。

規劃背景

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現代職業教育是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面向經濟社會發展和生產服務一線,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並促進全體勞動者可持續職業發展的教育類型。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是促進現代職業教育服務轉方式、調結構、促改革、保就業、惠民生和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制度性安排,對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創造更大人才紅利,促進就業和改善民生,加強社會建設和文化建設,滿足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多樣化的需求,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都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新型工業化的推進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越來越成為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支撐。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以來,美、歐、日、俄、印等國家和地區都將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作為增強國家競爭力特別是發展實體經濟的戰略選擇,力求在新一輪國際競爭中建立鞏固的、可持續的人才和技術競爭優勢。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中高等職業教育快速發展,職業院校基礎能力顯著提高,產教結合校企合作不斷深入,行業企業參與不斷加強,中高職銜接呈現良好勢頭。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職業教育仍然存在著社會吸引力不強、發展理念相對落後、行業企業參與不足、人才培養模式相對陳舊、基礎能力相對薄弱、層次結構不合理、基本制度不健全、國際化程度不高等諸多問題,並集中體現在職業教育體系不適應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要求上。抓住發展機遇,站在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全局的高度,以戰略眼光、現代理念和國際視野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是促進教育公平、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和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必然選擇。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五位一體”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總體布局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總體要求,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統籌發揮好政府和市場的作用,系統設計現代職業教育的體系框架、結構布局和運行機制,推動教育制度創新和結構調整,培養數以億計的工程師、高級技工和高素質職業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為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和創新型國家提供人才支撐。

建設目標

總體目標是:牢固確立職業教育在國家人才培養體系中的重要位置,到2020年,形成適應發展需求、產教深度融合、中職高職銜接、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溝通,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立人才培養立交橋,形成合理教育結構,推動現代教育體系基本建立、教育現代化基本實現。具體分兩步走:
——2015年,初步形成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框架。現代職業教育的理念得到廣泛宣傳,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重大政策更加完備,人才培養層次更加完善,專業結構更加符合市場需求,中高等職業教育全面銜接,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體制基本建立,現代職業院校制度基本形成,職業教育服務國家發展戰略的能力進一步提升,職業教育吸引力進一步增強。
——2020年,基本建成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現代職業教育理念深入人心,行業企業和職業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的統稱,下同)共同推進的技術技能積累創新機制基本形成,職業教育體系的層次、結構更加科學,院校布局和專業設定適應經濟社會需求,現代職業教育的基本制度、運行機制、重大政策更加完善,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建成一批高水平職業院校,各類職業人才培養水平大幅提升。
專欄1 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量化目標
目標
單位
2012
2015
2020
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數
萬人
2114
2250
2350
專科層次職業教育在校生數
萬人
964
1390
1480
繼續教育參與人次
萬人次
21000
29000
35000
職業院校職業教育集團參與率
%
75
85
90
高職院校招收有實際工作經驗學習者比例
%
5
10
20
職業院校培訓在校生(折合數)相當於學歷職業教育在校生的比例
%
14
20
30
實訓基地骨幹專業覆蓋率
%
35
50
80
有實踐經驗的專兼職教師占專業教師總數的比例
%
35
45
60
職業院校校園網覆蓋率
%
90
100
100
數位化資源專業覆蓋率
%
70
80
100

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統籌規劃。以提高質量、促進就業、服務發展為導向,發揮政府在職業教育體系建設中的引導、規範和督導作用,深化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中央政府加強職業教育體系的頂層設計,完善體系建設、管理、運行的法律法規和基本制度。擴大省級政府統籌權,鼓勵各地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探索體系建設模式,推動職業教育多樣化、多形式發展。
堅持市場需求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擴大職業院校辦學自主權,推動學校面向社會需求辦學,增強職業教育體系適應市場經濟的能力。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吸引更多資源向職業教育匯聚,促進政府辦學、企業辦學和社會辦學共同發展。進一步發揮行業、企業、學校和社會各方面的積極作用,激發職業教育辦學活力,最大限度釋放改革紅利。
堅持產教融合發展。走開放融合、改革創新的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道路,推動職業教育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全過程,推動專業設定與產業需求、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實現職業教育與技術進步和生產方式變革以及社會公共服務相適應,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堅持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統籌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繼續教育發展,建立學分積累和轉換制度,暢通人才成長通道。最佳化職業教育體系結構和空間布局,形成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相互溝通、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協調發展,學歷教育與非學歷培訓溝通銜接,公辦民辦共同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新格局。

體系基本架構

按照終身教育的理念,形成服務需求、開放融合、縱向流動、雙向溝通的現代職業教育的體系框架和總體布局。
專欄2 教育體系基本框架示意圖
(略)
(一)職業教育的層次結構。
初等職業教育。在有需要的地方繼續辦好初等職業教育學校。各類職業院校、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內部開展實用技術技能培訓,使學習者獲得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技能。
中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在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中具有基礎作用,為初高中畢業生開展基礎性的知識、技術和技能教育,培養技能人才。中等職業教育是職業教育發展的重點,今後一個時期總體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
高等職業教育。在辦好現有專科層次高等職業(專科)學校的基礎上,發展套用技術類型高校,培養本科層次職業人才。套用技術類型高等學校是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其他普通本科學校具有平等地位。高等職業教育規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本科層次職業教育達到一定規模。建立以提升職業能力為導向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根據高等學校設定制度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納入高等學校序列。
(二)職業教育的終身一體。
職業輔導教育。普通教育學校為在校生和未升學畢業生提供多種形式職業發展輔導。普通高中根據需要適當增加職業技術教育內容。職業院校和普通教育學校開展以職業道德、職業發展、就業準備、創業指導等為主要內容的就業教育和服務。
職業繼續教育。各類職業院校是繼續教育的重要主體,通過多種教育形式為所有勞動者提供終身學習機會。企事業單位舉辦職工教育,建立制度化的崗位培訓體系。社會培訓機構是職業繼續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自主開展職業培訓和承接政府組織的職業培訓。
勞動者終身學習。增強職業教育體系的開放性和多樣性,使勞動者能夠在職業發展的不同階段通過多次選擇、多種方式靈活接受職業教育和培訓,促進學習者為職業發展而學習,使職業教育成為促進全體勞動者可持續發展的教育。
(三)職業教育的辦學類型。
政府辦學、企業辦學和社會辦學。建立政府、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共同發揮辦學主體作用,公辦和民辦職業院校共同發展的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政府實行統一的準入制度,辦好骨幹職業院校,支持社會力量辦學。各類主體興辦的職業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公平、公開競爭。
全日制職業教育與非全日制職業教育。增加非全日制職業教育在職業教育中的比重,發展工學交替、雙元制、學徒制、半工半讀、遠程教育等各種靈活學習方式的職業教育。通過改革學制、學籍和學分管理制度,實現全日制職業教育和非全日制職業教育的統籌管理。
學歷職業教育與非學歷職業教育。職業院校同時開展學歷職業教育和非學歷職業教育,滿足行業、企業和社區的多樣化需求。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展的非學歷職業教育可以通過質量認證體系、學分積累和轉換制度、學分銀行和職業資格考試進行學歷認證。
(四)職業教育的開放溝通。
職業教育體系內部。系統構建從中職、專科、本科到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體系,滿足各層次技術技能人才的教育需求,服務一線勞動者的職業成長。拓寬高等職業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套用技術類型高等學校招收職業院校畢業生通道,打開職業院校學生的成長空間。在確有需要的職業領域,可以實行中職、專科、本科貫通培養。
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建立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雙向溝通的橋樑。普通學校和職業院校可以開展課程和學分互認。學習者可以通過考試在普通學校和職業院校之間轉學、升學。普通高等學校可以招收職業院校畢業生,並與職業院校聯合培養高層次套用型人才。
職業教育與人力資源市場。職業院校按照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確定人才培養的規格層次、專業體系、培養方式和質量標準。暢通一線勞動者繼續學習深造的路徑,增加有工作經驗的技術技能人才在職業院校學生中的比重,建立在職人員學習-就業-再學習的通道,實現優秀人才在職業領域與教育領域的順暢轉換。

重點任務

以現代教育理念為先導,加強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一)最佳化職業教育服務產業布局。
大力發展現代農業職業教育。以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為重點,建立公益性農民培養培訓制度。推進農民繼續教育工程,創新農學結合模式。以農業職業院校為主體,構建覆蓋全國、服務完善的現代職業農民教育網路。依託農業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組建農業教育集團,培養多層次農業技術人才,參與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鼓勵企業、行業協會、農業合作社舉辦或參與舉辦農業職業院校,參與涉農專業、課程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提高農村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繼續教育統籌水平,促進農科教結合。推動一批縣(區)在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發展方面發揮示範作用。
提升服務工業轉型升級能力。根據國家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戰略部署,按照現代生產方式和產業技術進步要求,重點培養掌握新技術、具備高技能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能源產業、海洋產業、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的發展需要,優先發展相關新興專業,提高中國製造和中國裝備的市場競爭力,加快完善人才支撐體系。
加快培養服務現代服務業人才。根據服務業加快發展的趨勢,逐步提高面向服務業的職業教育比重。重點加強服務金融、物流、商務、醫療、健康和高技術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的職業教育,培養具有較高文化素質和技術技能素質的新型服務人才。深化文化藝術類職業教育改革,重點培養文化創意人才、基層文化人才,傳承創新民族文化和民族工藝,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加緊滿足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人才需求。發揮職業教育植根社區、服務社區的重要作用,推動職業院校面向基層,積極開設城鎮管理、鄉村建設、社會保障、社區工作、文化體育、環境衛生、老齡服務等專業,培養下得去、留得住的有文化、懂技術、善溝通的高素質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者。
專欄3 經濟和社會重點領域與技術技能人才培養
現代農業
加強農業職業教育,培養適應農業產業化和科技進步的新型職業農民。加強適應現代農業生產方式的技術人才、流通人才、經營和管理人才培養,支持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
製造業
加快培養適應工業轉型升級需要的技術技能人才,使勞動者素質的提升與製造技術、生產工藝和流程的現代化保持同步,實現產業核心技術技能的傳承、積累和創新發展,促進制造業由大變強。
服務業
面向金融服務、現代物流、商務服務、社會工作服務和高技術服務領域,培養具備高尚職業道德、較高人文素養、通曉國際標準和高超技術技能的專門人才,通過人才專業化提升服務業的競爭力。適應老齡服務事業和產業發展需要,加快相關人才培養。
戰略性新興產業
堅持自主創新帶動與技術技能人才支撐並重的人才發展戰略,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建設,培養、儲備套用先進技術、使用先進裝備和具有工藝創新能力的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
能源產業
適應現代能源產業體系建設需要,加強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相關專業建設,加快節能環保、污染物防治與安全處置、資源回收與循環利用等相關產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
交通運輸
服務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改造提升交通運輸相關專業,最佳化人才培養結構,加快軌道交通、民航、公共運輸等急需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海洋產業
加強海洋類職業院校和專業建設,加快海洋油氣業、海洋漁業、海洋船舶業等海洋傳統產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旅遊業等海洋服務業,以及海洋裝備製造業等海洋新興產業急需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為發展壯大海洋經濟和增強海洋開發利用能力提供人才支撐。
社會建設與社會管理
支持職業院校圍繞城鄉發展、社會管理、社區服務、基層文化建設,培養基層管理和公共服務人才。
文化產業
適應文化產業的發展需要,加強文化創意、影視製作、出版發行等重點文化產業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依託職業教育體系保護、傳承和創新民族傳統工藝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培養各民族文藝人才。
(二)統籌職業教育區域發展布局。
最佳化職業教育區域布局。各地從本區域實際出發,規劃職業教育體系布局結構。東部地區和大中城市要根據經濟轉型升級的需要,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的核心競爭力和高等職業教育的現代化水平。中西部地區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增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以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提高服務當地特色優勢產業的高等職業教育質量。民族地區要從加快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促進各民族交流交融的要求出發,加快職業教育發展步伐,著力最佳化結構、提高質量,加強雙語、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當地特色優勢產業、民族文化和民族工藝、基本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和貧困家庭脫貧致富的能力。
最佳化職業教育城鄉布局。充分發揮職業教育就業導向作用,引導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城鎮和非農產業有序轉移。重點加強農民工、農民工子女和城市轉崗就業人員的職業教育和培訓。在城鎮化建設中科學規劃職業教育,院校布局更加貼近所服務的產業和社區。新增高等職業學校主要向中小城市布局。根據各主體功能區的定位,推動區域內職業院校科學定位,使每一所職業院校集中力量辦好當地經濟社會需要的特色優勢專業(集群)。推動縣區職業教育中心(中等職業學校)成為區域學歷教育、技術推廣、扶貧開發、勞動力轉移培訓和社會生活教育的開放平台,將服務網路延伸到社區、村莊、合作社、農場、企業。
(三)加快民辦職業教育發展步伐。
完善鼓勵社會力量辦學的政策環境。充分發揮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對加快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激發職業教育發展活力的重要作用。完善各類職業院校設定標準,建立公開透明規範的民辦職業教育準入、審批制度,穩步擴大優質民辦教育規模。鼓勵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院校,到2020年,大中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辦學的比例達到80%以上。各地要把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院校納入教育發展規劃,推動民辦職業院校分類管理試點,健全政府補貼、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職業教育辦學。對辦學規範、管理嚴格的民辦職業院校,逐步實行在核定辦學規模內自主確定招生範圍和年度招生計畫的制度。
創新民辦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支持發展一批品牌化、連鎖化和中高職銜接的民辦職業教育集團。積極支持各類辦學主體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舉辦民辦職業教育,探索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開展社會力量參與公辦職業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試點,允許社會力量通過購買、承租、委託管理等方式改造辦學活力不足的公辦職業院校。鼓勵民間資本與公辦優質教育資源嫁接合作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擴大優質職業教育資源。鼓勵企業和公辦職業院校合作舉辦混合所有制性質的二級學院。允許社會力量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探索在民辦職業院校實行職工持股。鼓勵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職業院校建設股份合作制的工作室。
(四)推動職業教育集團化發展。
科學規劃職業教育集團發展。職業教育集團化發展是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職業教育辦學體制的重要實現形式,對促進教育鏈和產業鏈有機融合有重要作用。完善現有職業教育集團的治理結構、發展機制,逐步擴大各類職業院校參與率,到2020年基本覆蓋所有職業院校,初步建成300個富有活力和引領作用的骨幹職業教育集團。開展多元投資主體依法共建職業教育集團的改革試點。
創新職業教育集團的發展機制。按照市場導向、利益共享、合作互贏的原則,吸引各類主體參與職業教育集團建設。通過中央企業和行業龍頭企業牽頭、骨幹職業院校牽頭、行業和職業院校聯合、地方政府整合職業教育資源、區域內職業院校資源共享等方式多樣化發展職業教育集團。鼓勵各地在重大產業建設工程中,同步規劃覆蓋全產業鏈的職業教育集團。
提升職業教育集團的發展活力。研究制定促進職業教育集團發展的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職業教育集團統籌中高職銜接、專業課程建設、實訓基地建設、教師隊伍建設。鼓勵通過領導幹部交叉任職、共建技術創新平台和生產性實訓基地、建立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等方式強化集團內部的利益紐帶。鼓勵行業特色明顯的普通高等學校參與職業教育集團。鼓勵職業教育集團與跨國企業、境外教育機構等開展合作。
(五)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基礎地位。
鞏固提高中等職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是公共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重點放在中等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辦好中等職業教育,按照系統培養、全面培養、終身教育的理念,加強思想道德和職業道德教育,強化基礎文化和體育、藝術課程,加強新技術教育和技能訓練,為學生全面成才、持續發展奠定紮實基礎。繼續探索舉辦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融通的綜合高中。
調整最佳化中等職業教育布局。各地要根據本地產業、人口、教育實際和城鎮化進程提出中等職業教育規劃布局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從實際出發逐步最佳化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布局和專業。鼓勵優質學校通過兼併、託管、合作辦學等形式,整合辦學資源;對定位不明確、辦學質量低、服務能力弱的學校實行調整改造或兼併重組。推動各項要素資源最佳化整合,逐步提高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水平。
(六)最佳化高等職業教育結構。
推進高等學校分類管理。建立高等學校分類體系,探索對研究類型高校、套用技術類型高校、高等職業學校等不同類型的高等學校實行分類設定、評價、指導、評估、撥款制度。鼓勵舉辦套用技術類型高校,將其建設成為直接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以舉辦本科職業教育為重點,融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於一體的新型大學。原則上現有專科高等職業學校不升格為或併入普通高等學校。各地科學規劃區域內高等教育布局結構,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設定專科階段高等學校。
引導一批本科高等學校轉型發展。支持定位於服務行業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本科高等學校實行綜合改革,向套用技術類型高校轉型發展。鼓勵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定的學校時定位為套用技術類型高校。鼓勵本科高等學校與示範性高等職業學校通過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方式培養高層次套用技術人才。套用技術類型高校同時招收在職優秀技術技能人才、職業院校優秀畢業生和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畢業生。各地採取計畫、財政、評估等綜合性調控政策引導地方本科高等學校轉型發展。
加快高等職業學校改革步伐。深化高等職業學校治理結構、專業體系、培養模式、招生入學制度等關鍵領域改革,提升辦學活力和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區域發展需要設立的高等職業學校,要強化服務社區導向,為社區提供職業教育、繼續教育和普通高等學校基礎課程。行業特色明顯的高等職業學校,要增強服務產業導向,發揮提升產業競爭力的作用。
探索舉辦特色學院。鼓勵大型企業、科研機構和行業協會舉辦或參與舉辦以服務產業鏈為目標,主要依託企業開展教學實訓,人才培養和職工培訓融為一體,產教、科教融合發展,專業特色明顯的特色學院,新增一批優質高等職業教育資源。
(七)完善職業人才銜接培養體系。
加強中高職銜接。推進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培養目標、專業設定、課程體系、教學過程等方面的銜接。探索對口合作、集團化發展等多形式的銜接方式。逐步擴大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權和學習者自主選擇權,形成多種方式、多次選擇的銜接機制和銜接路徑。充分發揮開放大學在中高職銜接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五年制高職。以國中為起點的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主要面向學前教育、護理、健康服務、社區服務等特殊專業領域,培養兼具較高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術技能的專門人才。國家發布五年制高職專業目錄。支持辦好重點培養產業發展和社會建設急需人才的五年制高等職業學校。
強化學歷、學位和職業資格銜接。研究探索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學位制度。完善學歷學位證書和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逐步實現職業教育學歷學位證書體系、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與職業資格證書體系的有機銜接,探索建立各級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銜接的制度。完善職業院校合格畢業生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辦法。
(八)建立職業教育質量保障體系。
完善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將工學結合貫穿職業教育教學全過程,學生從入學開始就接受相應的動手和實踐課程,並根據培養目標同步深化文化、技術和技能學習與訓練,逐步實現就業需求和人才培養的有機銜接。加強科學素養、技術思維和實踐能力教育,加強實驗、實訓、實習和研究性學習環節。加強工程實踐中心、實訓基地和企業實習基地的建設,保障學習者有質量的實習實訓需求。強化實習實訓環節的評價考核。在有條件的企業試行職業院校和企業聯合招生、聯合培養的學徒制,企業根據用工需求與職業院校實行聯合招生(招工)、聯合培養。完善支持政策,通過政府、企業、社會、家庭等多渠道籌集學生(學徒)培養培訓經費。
加強職業院校德育工作。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和現代工業文明,傳承民族工藝文化中以德為先、追求技藝、重視傳承的優良傳統。推進產業文化進教育、企業文化進校園、職業文化進課堂,將生態環保、綠色節能、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理念融入到教育過程,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建設融合產業文化的校園文化。切實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注重用優秀畢業生先進事跡教育引導在校學生,培養具有現代職業理念和良好職業操守的高素質人才。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開展多種形式的文化實踐活動。
健全職業教育質量評價制度。以學習者的職業道德、技術技能水平和就業質量為核心,建立職業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完善學校、行業、企業、研究機構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質量評價機制。各地要加強對職業教育的督導和評估,開展以人才培養質量和服務貢獻為主要內容的職業院校績效考核。職業院校要建立內部質量評價制度,強化質量保障體系建設。注重發揮行業作用,支持行業協會開展職業院校人才培養質量評估,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機構與行業需求的匹配度。鼓勵企業、用人單位開展畢業生就業質量、滿意度等評價。積極支持各類專業組織等第三方機構開展質量評估。
(九)改革職業教育專業課程體系。
建立產業結構調整驅動專業改革機制。辦好特色優勢專業,壓縮供過於求的專業,調整改造辦學層次、辦學質量與需求不對接的專業,建立面向市場、優勝劣汰的專業設定機制。職業院校可以在政府和行業的指導下對接職業和崗位需求自主設定專業。支持職業院校設定反映未來產業變革和技術進步趨勢的新專業。到2015年,基本完成新一輪專業設定改革,學校特色優勢專業集中度顯著提高。擴大學生選專業、轉專業的自主權。建立專業設定信息發布平台和動態調整預警機制。探索建立區域中高職專業設定管理的巨觀協調機制。
建立產業技術進步驅動課程改革機制。適應經濟發展、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需要,建立國家職業標準與專業教學標準聯動開發機制。按照科技發展水平和職業資格標準設計課程結構和內容。通過用人單位直接參與課程設計、評價和國際先進課程的引進,提高職業教育對技術進步的反應速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對接緊密、特色鮮明、動態調整的職業教育課程體系。
建立真實套用驅動教學改革機制。職業院校按照真實環境真學真做掌握真本領的要求開展教學活動。推動教學內容改革,按照企業真實的技術和裝備水平設計理論、技術和實訓課程;推動教學流程改革,依據生產服務的真實業務流程設計教學空間和課程模組;推動教學方法改革,通過真實案例、真實項目激發學習者的學習興趣、探究興趣和職業興趣。
(十)完善“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體系。
改革教師資格和編制制度。根據職業教育的特點完善教師資格標準、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探索在職業學校設定正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各地要比照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學校,根據職業教育特點核定公辦職業院校教職工編制。新增教師編制主要用於引進有實踐經驗的專業教師,到2020年,有實踐經驗的專兼職教師占專業教師總數的比例達到60%以上。
改革職業院校用人制度。落實職業院校用人自主權,鼓勵職業院校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聘請企業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能工巧匠擔任專兼職教師。建立符合職業院校特點的教師績效評價標準,績效工資內部分配向“雙師型”教師適當傾斜。探索建立行業企業舉辦的職業院校和民辦職業院校教師年金制度。
完善教師培養制度。加強職業技術師範院校建設。依託高水平學校和大中型企業建立“雙師型”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基地。探索職業教育師資定向培養制度和“學歷教育+企業實訓”的培養辦法。加強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師德建設,增強教師從事職業教育的榮譽感和責任感。
完善教師培訓制度。建立職業院校教師輪訓制度,促進職業院校教師專業化發展。建立一批職業教育教師實踐企業基地,實行新任教師先實踐、後上崗和教師定期實踐制度,專業教師每兩年專業實踐的時間累計不少於兩個月。鼓勵職業院校教師加入行業協會組織。
(十一)加速數位化、信息化進程。
推進信息化平台體系建設。將信息化作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基礎,實現“寬頻網路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路學習空間人人通”。加強職業院校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到2015年寬頻和校園網覆蓋所有職業院校。加強職業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到2015年基本建成職業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統,並與全國公共就業信息服務平台聯通,實現資源共享。加強職業教育數位化資源平台建設,到2020年,數位化資源覆蓋所有專業。建立全國職業教育數字資源共建共享聯盟,制定職業教育數字資源開發規範和審查認證標準,推動建設面向全社會的優質數位化教學資源庫。提高開放大學信息化建設水平,到2020年信息技術套用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加快數位化專業課程體系建設。加緊用信息技術改造職業教育專業課程,使每一個學生都具有與職業要求相適應的信息技術素養。與各行業、產業信息化進程緊密結合,將信息技術課程納入所有專業。在專業課程中廣泛使用計算機仿真教學、數位化實訓、遠程實時教育等技術。加快發展數字農業、智慧型製造、智慧服務等領域的相關專業。加強對教師信息技術套用能力的培訓,將其作為教師評聘考核的重要標準。辦好全國職業院校信息化教學大賽。
(十二)建設開放型職業教育體系。
擴大引進優質職業教育資源。有計畫地學習和引進國際先進、成熟適用的人才培養標準、專業課程、教材體系和數位化教育資源。大力引進國外智力,支持職業院校申辦聘請外國專家(文教類)許可。實施跟蹤和趕超戰略,鼓勵職業院校與國外高水平院校建立一對一合作關係。鼓勵職業院校舉辦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鼓勵職業院校以團隊方式派遣訪問學者系統學習國外先進辦學模式。加強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和職業教育先進國家開展職業教育領域的合作和交流。
鼓勵骨幹職業院校走出去。服務國家對外開放戰略,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職業院校。加快培養適應我國企業走出去要求的技術技能人才。積極擴大職業院校招收海外留學生的規模,探索和規範職業院校到國(境)外辦學。支持承攬海外大型工程的企業與職業院校聯合建立國際化人才培養基地。鼓勵沿邊地區的職業院校加強與周邊國家的合作,提高我國教育對周邊國家的輻射力、影響力。

機制創新

以產教融合為主線,建立各級政府、行業、企業、學校和社會各方面共同參與的制度創新平台,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一)完善職業教育法律體系和標準體系。
推動加快修訂《職業教育法》。依法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基本架構,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責,規範職業院校、行業、企業等主體的權利、義務,將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成果法制化。完善促進校企合作和職業教育集團化發展的法律法規。在修訂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高等教育法、教師法、學位條例以及勞動、社會保障、外國專家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時,按照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要求修訂完善相關條款。
建立健全職業教育標準體系。加快制定符合職業教育特點、適應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要求的各類職業院校辦學標準。完善各項標準的實施和檢驗制度。各地要制定規劃和實施方案,到2020年,使各類職業院校基本達到國家規定的辦學標準。
(二)推進職業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
轉變政府管理方式。完善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減少部門職責交叉和分散,減少對學校教育教學具體事務的干預。各級政府加強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定和實施,統籌區域職業教育發展,落實職業教育投入責任,創設有利於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和社會力量參與辦學的良好制度環境。賦予省級政府更大許可權,擴大省級政府在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中的統籌權。
加強行業指導、企業參與。構建職業教育行業指導體系,發揮行業在提供政策諮詢服務、發布行業人才需求、推進校企合作、參與指導教育教學、開展質量評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強行業指導能力建設,各地和有關部門將適宜行業組織承擔的職責通過授權委託、購買服務等方式交給行業組織,給予政策支持並強化服務監管。加強職業教育行業指導委員會和教學指導委員會建設。通過法制建設、政策引導、考核評價等多種途徑進一步落實企業參與校企合作、支持學生實習實訓、開展職工繼續教育的責任。用人單位要為職工的職業繼續教育和終身學習提供條件。將國有大中型企業支持職業教育列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考核內容。
擴大職業院校辦學自主權。實行“負面清單”制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政校分開,擴大職業院校在專業設定和調整、人事管理、教師評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權。完善職業院校治理結構、內外部約束和激勵機制,確保職業院校用好辦學自主權。堅持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校長負責制、公辦高等職業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完善體現職業院校辦學和管理特點的績效考核內部分配機制。
健全職業教育督導評估制度。完善中等職業教育督導評估辦法,制定高等職業教育督導評估辦法。建立職業教育定期督導評估和專項督導評估制度。完善督導報告制度、公報制度、約談制度、限期整改制度、獎懲制度等制度,將督導評估結果作為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職業院校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深化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制度改革。
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招生考試制度。根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制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改革方案,加快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招考,建立符合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的選拔機制。重點探索“知識+技能”、單獨招生、自主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等考試招生辦法,為學生接受不同層次高等職業教育提供多樣化入學形式。加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制度改革,擴大招收有一定工作經歷和實踐經驗的一線勞動者的比例。完善職業院校教學比賽制度,辦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提升國際影響力,將學生比賽成績作為升入高一級學校的重要依據。
擴大職業院校畢業生升學機會。擴大學校招生自主權,適度提高專科高等職業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學校招收職業院校畢業生的比例,逐步擴大高等職業學校招收有實踐經歷人員的比例。對不同類型的學生實行不同的選拔方式,為不同來源學生、不同學習方式制定不同培養方案。積極探索非戶籍生源在流入地參加考試升入高等職業學校的辦法。鼓勵農民工採取靈活多樣的學習方式接受職業教育與培訓。
(四)完善校企合作的現代職業院校治理結構。
完善校企合作各項制度。制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法規。建立健全校企合作規劃、合作治理、合作培養機制,使人才培養融入企業生產服務流程和價值創造過程。職業院校和合作企業要不斷完善知識共享、課程更新、訂單培養、頂崗實習、生產實訓、交流任職、員工培訓、協同創新等制度。推動學校把實訓實習基地建在企業,企業把人才培養和培訓基地建在學校。探索引校進廠、引廠進校、前店後校等校企一體化的合作形式。
推動行業、企業和社區參與職業院校治理。職業院校設立理(董)事會,50%以上的成員要來自企業、行業和社區。設立專業指導委員會,50%以上的成員要來自用人單位。完善體現職業教育特色的職業院校章程和制度,明確理(董)事會、校(院)長、專業指導委員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提高職業院校治理能力。制訂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校長(院長)任職資格標準,積極推進校長聘任制改革和公開選拔試點,鼓勵企業家、創業家擔任校長(院長),培養和造就一批職業教育家。
(五)創新校企協同的技術技能積累機制。
建立重點產業技術積累創新聯合體。制定多方參與的支持政策,推動政府、學校、行業、企業的聯動,促進技術技能的積累和創新。在關係國家競爭力的重要產業部門,規劃建立一批企業和職業院校緊密合作的技術技能積累創新平台,促進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備的套用,加快先進技術轉化和產業轉型升級步伐。推動企業將職業院校納入技術創新體系,強化協同創新,促進勞動者素質與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技術改造同步提高,實現新技術產業化與新技術套用人才儲備同步。推動職業院校和職業教育集團通過多層次人才培養體系和技術推廣體系,主動參與企業技術創新,積極推動技術成果擴散,為科技型小微企業創業提供人才、科技服務。
支持職業教育傳承民族工藝和文化。將民族特色產品、工藝、文化納入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將民族文化融入學校教育全過程,著力推動民間傳統手工藝傳承模式改革,逐步形成民族工藝職業院校傳承創新的現代機制。積極發展集民族工藝傳承創新、文化遺產保護、高技能人才培養、產業孵化於一體的職業教育。鼓勵民間藝人、技藝大師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參與職業教育辦學。
(六)構建適應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投入機制。
落實財政性職業教育經費投入。通過調整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強規劃、制定標準等措施,加大各級政府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地方政府加強職業教育布局結構、基本建設、專業建設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加大對體系建設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投入。2015年底前,各地依法出台職業院校生均經費標準或公用經費標準。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職業教育經費績效評價制度、審計監督公告制度、預決算公開制度。加強職業院校辦學條件、人才培養質量、培訓經費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加大中央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職業教育的轉移支付力度。
充分利用社會資本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完善民辦職業教育收費制度,在完善民辦職業教育信息公開和質量評價標準的基礎上,逐步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的收費價格形成機制。加強企業落實足額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政策的監督檢查。加大職業教育捐贈的優惠政策、典型案例、社會效益的輿論宣傳。鼓勵社會力量通過資金、土地、裝備、技術、人才等多種要素投資職業教育。完善財政貼息貸款等政策,健全民辦職業院校融資機制。鼓勵發展實習實訓設備融資租賃業務。支持營利性職業教育機構通過金融手段和資本市場融資。支持境內外企業積極參與職業教育中外合作辦學。
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建立政府、行業、企業、個人、社會共同參與的基礎能力建設多元投資機制。實施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畫,加大“十二五”期間規劃項目的推進和實施力度,啟動編制“十三五”職業院校基礎能力建設規劃並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重點加大對現代農業、裝備製造業、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民族工藝和基本公共服務等領域的急需專業(集群)的支持力度。積極推進以部分地方本科高等學校為重點的轉型發展試點,支持一批本科高等學校轉型發展為套用技術類型高等學校,形成一批支持產業轉型升級、加速先進技術轉化套用、對區域發展有重大支撐作用的高水平套用技術人才培養專業集群。地方政府、相關行業部門和大型企業要切實加強所辦職業院校基礎能力建設,支持一批職業院校爭創國際先進水平。
(七)健全促進職業教育公平的體制機制。
推動職業教育面向全社會、面向人人。廣泛開展面向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民、新生代農民工、退役軍人、失業人員等群體的職業教育和培訓。重視殘疾人職業教育,充分考慮各類殘疾人員的特點和社會需求,注重拓展專業教育範圍,為學習者提高生活質量和就業質量服務。
加快貧困地區職業教育發展。充分發揮職業教育在扶貧開發中的重要作用,圍繞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和基本公共服務需求,提高職業教育扶貧的精準度。中央和省級政府、發達地區加大對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職業教育的扶持、支援力度。改善民族地區職業院校辦學條件。有計畫地支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內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國中畢業生到省(區、市)內外經濟較發達地區接受職業教育。
完善職業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健全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規範高效的職業教育國家資助政策體系。逐步建立職業院校助學金覆蓋面和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大對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學生的助學力度。推行以直補個人為主的資助經費支付辦法,完善直補個人的政策設計、台帳管理和監督檢查機制,確保資助資金讓真正需要資助的受教育者受益。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和職業教育改革要求,適時調整職業院校收費標準。
(八)創新職業教育區域合作機制。
完善東中西部對口支援機制。將職業教育作為東部地區對口支援中西部地區的優先領域。鼓勵東部地區職業教育集團吸納中西部地區職業院校成員,東部地區職業院校(集團)對口支援中西部地區職業院校。推動建立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中等職業教育合作辦學工作機制。國家制定獎補政策,支持東部地區職業院校特別是示範性職業院校擴大面向中西部地區的招生規模。完善東中西部對口支援機制,擴大合作辦學招生規模,組建跨區域職業教育集團,總結推廣“9+3”免費職業教育模式。改進內地西藏班、新疆中職班的招生計畫安排、教學管理工作,統籌安排畢業生就業,加強民族團結教育。
深化區域內職業教育合作。鼓勵各地打破行政區劃限制,建立區域職業教育合作平台,協調職業教育發展政策。率先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推動職業院校跨省域合作培養人才、合作培訓教師、合作開發課程、共享數位化教學資源、共享教學科研成果。
(九)建立職業教育服務社區機制。
推動職業院校社區化辦學。各類職業院校要發揮社區文化中心、教育中心的作用,舉辦各種形式短期職業教育、繼續教育和文化生活類課程,向社會免費開放服務設施和數位化教育資源。到2015年,所有職業院校都要開設10門以上社區課程。
建立社區與職業院校聯動機制。建立社區和職業院校聯席會議制度,支持社區參與制訂職業院校發展規劃、校園建設規劃、專業建設規劃和社區服務計畫,協調社區企事業單位為職業院校提供實習實踐場所,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

保障實施

以完善工作機制和政策配套為重點,建立保障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政策體系和實施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落實政府責任。中央政府負責制定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法律法規、重大政策和總體發展規劃。充分發揮職業教育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加強省級政府統籌規劃,賦予省級政府在學校布局規劃、招生考試等方面更多的許可權。加強地市級政府對區域內職業教育的統籌規劃與管理。縣級政府根據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完善縣域職業教育與職業培訓網路。
明確部門職責。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有效運用總體規劃、政策引導等手段以及稅收金融、財政轉移支付等槓桿,加強對職業教育的統籌協調和分類指導。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財政部門以及行業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負責有關工作,共同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
設立專家諮詢委員會。專家諮詢委員會由行業、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領域的專家組成,對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完善支持政策。
將職業教育納入產業發展和城鄉建設規劃。科學預測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推動職業教育層次和專業結構調整與區域產業結構調整相適應,職業教育課程和實訓基地建設與產業技術進步相適應,適度超前儲備新興產業急需人才。完善人社部門與有關部門、行業組織聯合發布年度分行業、分崗位的人才就業狀況和需求預測制度。建立緊缺人才培養能力調查制度。新建城市、城市新區和各類產業集聚區建設要科學規劃職業教育布局,統籌教育和產業資源,推動產教融合發展。
提高一線勞動者地位待遇。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國有企業、科研院校和高等學校分配激勵機制。各地要創造各類人才平等就業環境,改革用人制度,取消用人和人才流動中的城鄉、行業、身份、性別等限制。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招收人員不得歧視職業院校畢業生。落實一線勞動者醫療、養老、就業等政策。鼓勵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職務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制度,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給予股份和期權等激勵措施。提高相關表彰獎勵中一線勞動者的比例。鼓勵企業和其他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一線勞動者表彰獎勵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訂國家高技能人才評選標準和辦法,選拔出各級各類一線能工巧匠和技術能手,鼓勵其在一線崗位建功立業和帶徒傳承技藝。
完善稅收金融支持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職業院校進行捐贈,其捐贈支出按照現行稅收法律規定在稅前扣除。企業因接受實習生所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對職業院校自辦的、以服務學生實習實訓為主要目的的企業或經營活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等優惠。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完善職業院校實習學生的實習、見習責任保險制度,完善職業院校學生實習安全管理和勞動保護制度。
完善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堅持“先培訓,後就業”、“先培訓,後上崗”原則,對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殊工種的勞動者,嚴格落實就業準入法規和政策。規範清理影響職業院校畢業生公平就業的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和職業院校要加強畢業生就業的政策指導和信息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要免費提供就業服務,並加大對技術技能人才的宣傳和推薦。加強職業院校就業指導機構的建設,加強就業、創業教育和服務。引導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鼓勵多渠道多形式就業,允許學生休學創業,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各地要改善創業環境,充分利用國家現有政策對職業院校畢業生創業加大支持力度。
(三)營造良好氛圍。
在全社會樹立重視職業教育的理念。加大現代職業教育宣傳力度,引導全社會樹立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技術、尊重創新的觀念,樹立勞動最光榮、勞動最崇高、勞動最偉大、勞動最美麗的觀念,樹立依靠辛勤勞動、誠實勞動、創造性勞動開創美好未來的觀念,促進形成“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社會氛圍,激發年輕人學習職業技能的積極性。大力宣傳新中國成立以來湧現的優秀工人群體和“愛崗敬業、爭創一流、艱苦奮鬥、勇於創新、淡薄名利、甘於奉獻”的勞模精神。研究設立職業教育活動周,每年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四)加強監測評估。
加強規劃宣傳。組織動員各類媒體廣泛宣傳本規劃的主要政策,及時總結和宣傳各地、各部門、各行業企業推進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輿論環境和良好氛圍。
建立規劃實施目標責任制。各級政府要積極推進落實本規劃,制定規劃各項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方案,明確實施單位和實施部門,落實責任分工。各有關部門要制訂工作方案,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行業企業制定實施辦法。各地要圍繞規劃確定的戰略目標、主要任務和制度安排,編制並組織實施本地區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和行動計畫,出台相關配套政策,明確時間表、路線圖。
加強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和督導評估。各地要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指導檢查,及時研究規劃實施過程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督導評估,積極支持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鼓勵社會各界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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