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囊仙 (布依文:Waangz Naangzsianl,1777—1797),女,布依族,本名王阿崇(又作阿從),是清朝嘉慶年間一名傳奇的布依族女子。王囊仙自幼習武,能以布依族巫術為人治病。
以宗教形式組織布依族人民起義,且貌美不凡,布依族民間便稱其為囊仙(布依語,布依文:naangz sianl,意為仙姑);嘉慶二年正月初五(1797年)領導布依族人民於南籠府(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安龍縣)起義反清,號稱皇仙娘娘,其軍人數最多時達數十萬眾,義軍先後攻下普坪、貞豐、興仁、興義,直撲紫雲、長順、織金等地,以布依民族為主體,各地苗族、彝族人民紛紛揭竿而起,直指省城貴陽;清廷十分恐慌,派大軍鎮壓,使布依軍漸陷困境,逐步退守;攻陷布依軍根據地,生擒王囊仙等;用囚車押送北京,於農曆十一月初七(1797年12月24日)將王囊仙凌遲處死,時年僅二十歲。
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人物考證,武藝,容貌,人物結局,被俘經過,押送進京,凌遲處死,
人物生平
王囊仙(1777—1797),原名王阿從,生於南籠府(今貴州省興義市安龍縣)城南鄉洞灑寨,其平時擅用草藥治病,懂得用布依族宗教為老百進行姓消災祈福活動,又生得貌美不凡,深受布依百姓尊重,布依人稱為“囊仙(布依文Naangz sianl)”,意即“仙姑”。
清朝統治者在貴州推行“改土歸流”政策後,加劇了階級剝削和民族壓迫;清代官吏、地主、高利貸者紛紛進入布依族居住地區,與當地農村中的土目、亭目、把事勾結起來共同剝削、壓迫農民,霸占了大量土地的土司,不僅強迫農民種靠“印田”,而且平時要強迫農民為其服各種勞役,以供其婚喪、宴客、住、行及一切吃喝玩樂使用。封建地主、官吏、甚至差役兵士也利用一切機會敲榨勒索人民,連穿民族服裝也被指為“違制”而受罰。
乾隆六十年(1795),南籠鎮總兵花連布率鎮軍前往鎮壓石柳鄧在松桃發動的起義,南籠防守空虛,王囊仙、韋朝元便伺機策划起義;次年(1796)冬,以木刻為信號輾轉通知各地民眾到洞灑、當丈集中,布依族農民“翕然從之”,苗、漢、彝族貧苦農民也紛紛趕來回響,兩寨陸續聚集了數千人,公推王囊仙、韋朝元為首領,同時建立組織,按軍、政、巫三類給予封號和職銜,接著在洞灑、當丈兩寨修木柵、石城,又聚集糧草、器械,由府城合家投入義軍的漢人桑鴻升任主謀軍師並起草文告,部署起義。
布依族義軍聲威震驚了清廷,嘉慶皇帝恐貴州巡撫馮光熊“一人照料難周”,特命正在銅仁鎮壓農民起義的雲貴總督勒保“輕騎減從,馳赴南籠”,又命珠隆阿、張玉龍等將領帶兵“前赴南籠,星速剿捕”。各處義軍與勒保等帶領的官軍進行了長達數月的浴血奮戰,紛紛失利。嘉慶二年8月15日,勒保調齊各處鎮軍圍剿洞灑、當丈兩寨。義軍奮起抵抗,揮舞大刀、長矛與敵展開肉搏。兩寨皆被攻破,義軍點燃沖天烈火,紛紛投入火海。
王囊仙、韋朝元精疲力竭,在烈焰中被俘,後與王化明、韋抱堵共四名義軍首領被押解到京城凌遲處死,桑鴻升等大小首領及義軍被勒保就地“全行斬決”。義軍村寨成片成片變成廢墟,白骨隨處可見,百業凋蔽;此後,嘉慶清廷將南籠改名為興義府,把義軍的各式武器運往貴陽,鑄成一根大鐵柱,樹立於貴陽甲秀樓旁。
人物考證
武藝
王囊仙是否習武與臨陣作戰,有兩種不同說法;在勒保奏摺和王囊仙自己供詞中均未提到她習武及上陣殺敵,但民間傳說均說王囊仙武藝高強,殺敵無數。
在《興義府志》中記述見到她在女將環侍下指揮攻城;在《中國少數民族文化大辭典》中稱她自幼習武,近年國內研究文章也說她臨陣作戰,奮勇當先;以一個青年女子行走江湖,又能組織武裝起事,會武藝應是可能的。但她的主要作用應是用宗教發動民眾,鼓舞士氣與堅定信心,在此點上上法國青年女英雄貞德有相似之處。
容貌
王囊仙的容貌在布依族民間傳說中一致認為是年輕美貌,在布依人民間敘事長詩《王仙姑》中對她的容貌有生動的描寫:“阿從(王囊仙小名)長大像花樣……長得更比山茶花漂亮。 後園竹葉好看,沒有阿從眉毛彎。盤江河水清又清,抵不上阿從眼睛明。”可見王囊仙貌美不凡。
人物結局
被俘經過
在《興府縣誌》內則稱王囊仙是被郡人馬韜與張定邦,劉紫玉等共擒,近年周春元在《貴州古代史》中有關南籠布依族起義的的專著中則有不同說法:稱當勒保圍攻洞灑時,王囊仙奮勇當先,指揮義軍,包圍勒保軍。在王囊仙痛擊下,清軍大敗,勒保幾乎被擒,倉皇撤退。但義軍放鬆了警惕,以致當夜被勒保偷襲得手,“王,韋夢中驚醒,衣不及衣,赤身接戰”,結果王囊仙被土司龍躍之妹所擒(原文引自《興仁縣誌》。
民間傳說《南籠兵反歌》中說在洞灑大戰時,王囊仙披甲率軍迎戰,首戰告捷。以後清軍用火攻擊潰義軍,王囊仙改裝男子脫走,被地主武裝識破,乘其不防將她生擒活捉,捆送大營。
另一布依族民間長詩《王仙姑》則說是清軍逮捕了王囊仙父母,將她誘入城內,王囊仙殺傷多名清軍後負傷被擒(此說似不可信);總之,王囊仙應是在洞灑之戰中兵敗被擒的。
押送進京
王囊仙被擒後檻送北京,清廷將她鐐銬加身,緊鎖囚車中,用重兵押送,還下令她經過各州縣的知府,知縣連同當地武官必需“親身接替受解,以貼慎重”。她每進出一省,總督,布政使還必需專摺奏明她進出的日期及交接地點,可見對她的重視(見河南布政使吳璥十一月初四日《王囊仙過境日期專折》與直隸總督梁肯堂的《王囊仙入境日期專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