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機構確定辦法(暫行)》是玉屏侗族自治縣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玉屏侗族自治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機構確定辦法(暫行)
- 實施地點:玉屏侗族自治縣
《玉屏侗族自治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機構確定辦法(暫行)》是玉屏侗族自治縣發布的檔案。
玉屏侗族自治縣 玉屏侗族自治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機構確定辦法(暫行) 第一條為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行為,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結合本縣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四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在規定時間內協商選定;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徵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徵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採取搖號、抽籤等隨機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
法律 > 經濟法 內容簡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包括了:關於印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的通知、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內容。
第二條在市本級行政區範圍內開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房地產價格評估,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房屋徵收部門負責市本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選定,應尊重...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暫行)》、《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機構確定辦法(暫行)》、《重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辦法(暫行)》已經市人民政府第98...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及本辦法評估確定。第七條 被徵收房屋價值評估應當考慮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以及占地面積、土地使用權等影響被...
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
《景德鎮市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辦法》是景德鎮市施行的辦法。中文名 景德鎮市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辦法 實施地區 景德鎮市 景德鎮市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覆核評估。對覆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第二十...
第二條 在本市鶴城區行政區域內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實施監督管理,評估被徵收房屋和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測算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以及對相關評估結果進行覆核和鑑定,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房地產...
第一條為規範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機構的選定,保證房屋徵收評估結果客觀公正,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四川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相關規定,結合...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
(四)房屋徵收範圍、規模、期限;(五)被徵收房屋類型、用途、性質和建築面積的認定辦法;(六)房屋徵收補償方式;(七)徵收補助或者獎勵條件和標準;(八)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戶型和選房方法;(九)房屋徵收評估機構選定方式;(十)搬遷期限...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若干意見》等規定,制定《紹興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該《辦法》於2012年3月5日由...
(一)市人民政府確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為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管理部門(以下稱市房屋徵收管理部門);其所屬的寧波市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現為寧波市房屋拆遷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
二、起草房屋徵收工作流程 三、參與房屋徵收的宣傳 四、參與專項論證 五、與被徵收人進行談判 六、參加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附錄常用法律或司法解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9補償條例(2011.1.21)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2011.6.3...
已廢止由《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代替 簡介 關於印發《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的通知 建住房〔2003〕2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廳(建委),直轄市房地局、規劃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為了規範城市房屋拆遷估價行為,...
二、房屋徵收評估 281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 281 (2011年6月3日)房地產估價規範(GB/T 50291– 2015) 286 (2015年4月8日)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327 (2015年5月4日)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 338 (2016年9月13日)三、...
第四條 縣市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對被徵收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採取入戶調查等方式收集被徵收房屋基本情況,並造冊登記建檔;被徵收人應當配合併提供房屋權屬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戶籍證明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等...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示範園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六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已經2011年6月23日市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六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
房屋徵收補償方案應當包括房屋徵收範圍、實施時間、補償方式、補償金額、補助和獎勵、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房屋徵收補償方案中涉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應當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預評估。第十九條...
2.房屋被徵收人選擇市場評估補償方式安置的,則由評估機構按該區域相應的房屋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給予被徵收人房屋評估價格貨幣補償。3.被徵收住宅棟房的正房面積認定按照吉府發〔2017〕1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行為,保證房屋徵收評估結果客觀公正,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2號發布,2005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4號修正,2013年)、《註冊房地產估價師...
市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每年公布社會信譽好、綜合實力強、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名單。第二章 徵收決定 第十四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徵收房屋的,由市、區人民政府或懷化經開區管委會作出房屋徵收決定:(一...
第七條 市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建立房屋徵收人力資源庫和信用檔案,並組織對全市房屋徵收部門、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從事房屋徵收工作的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第二章 徵收決定 第八條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託所屬房屋徵收機構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並指導、監督被委託機構的活動,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第七條 從事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
(二)市、縣級房地產(建設)主管部門是本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部門。主要職責是: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並對委託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擬定徵收補償方案,並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對徵收範圍內房屋的...
第一條 為加強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估價活動,維護房屋徵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房屋徵收估價結果客觀公平,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