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18—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 2016—2020 年)的通知》(國辦發 〔 2016 〕 66 號)精神,推進《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的落實,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 2017—2020 年)的通知》(遼政辦發 〔 2017 〕 87 號 ),為積極預防和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提高全市人口素質,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口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18—2020年)
  • 頒布時間:2018年4月23日
  • 實施時間:2018年4月23日
  • 發布單位: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說明,

全文

一、基本情況
殘疾風險伴隨每個人,殘疾預防事關生命的尊嚴、個人的健康、家庭的幸福和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市有各類殘疾人 12.2 萬人,其中持證殘疾人有 4.4 萬人,各類殘疾人占殘疾人總數的比例依次為視力殘疾 12.85% 、聽力殘疾 3.52% 、言語殘疾 0.63% 、肢體殘疾 58.33% 、智力殘疾 12.85% 、精神殘疾 9.67% 、多重殘疾 6.99% 。致殘因素主要有出生缺陷、發育障礙、藥物、疾病、遺傳、意外傷害、交通及生產安全和人口老齡化等。 “ 十二五 ” 期間,我市有近 4 萬殘疾人得到了基本康復服務,據 2016 年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調查專項數據顯示,我市目前還有近 1.3 萬有康復需求的持證殘疾人、殘疾兒童未得到康復服務。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 “ 五位一體 ” 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 “ 四個全面 ” 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推進健康營口建設,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提高公眾殘疾預防意識和全社會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和減少殘疾發生,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政府在政策、規劃、投入等方面的責任,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同時有效開發利用社會資源,動員廣大人民民眾積極參與殘疾預防工作,形成政府、單位、個人各負其責、協調聯動的防控體系。
堅持立足基層,綜合干預。廣泛開展以社區和家庭為基礎,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綜合運用醫學、經濟、法律、社會等手段著力針對主要致殘因素、高危人群,採取科學的預防對策和措施,實施重點防控,有效和降低各類殘疾的發生。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我市實際,找準殘疾發生的主要原因,制定預防控制殘疾發生的有效措施,加強業務指導和技術培訓,發揮我市技術和人才優勢,有針對性地做好殘疾預防工作。
堅持依靠科技,強化套用。加強遺傳、疾病、藥物等致殘因素的科學研究和套用,充分發揮現代科技作用,開發、引進適宜技術和新技術,全面提高殘疾預防工作水平。
(三)工作目標
建立綜合性,社會化防控網路,形成系統全面、信息準確、方法科學、措施得力、管理完善、監控有效、效果良好的殘疾預防機制,開展以社區和家庭為基礎、專業機構、社會參與相結合的三級預防工作,普及殘疾預防知識,加強心理健康教育與保健,強化安全生產、出生缺陷干預、科學用藥、勞動保護、交通安全和科學救護等措施,有效控制精神疾病、交通和工傷事故、腦血管疾病等致殘增多趨勢,努力減少殘疾的發生。到 2020 年底,全市 6 個縣(市)區的所有城鎮、 80% 以上的農村地區要將 “ 殘疾預防行動計畫 ” 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三、主要行動
(一)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
1 .加強婚前、孕前健康檢查。積極推進婚前醫學檢查,加強對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檢查並提出醫學意見。實施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為計畫懷孕夫婦提供健康教育、醫學檢查、風險評估、諮詢指導等孕前優生服務,推進補服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完成率達 80% 以上。(牽頭單位:市衛計委,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婦聯、市殘聯)
2 .做好產前篩查、診斷。落實《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逐步實現懷孕婦女孕 28 周前在自願情況下至少接受 1 次出生缺陷產前篩查,逐步提高產前篩查率。(責任單住:市衛計委)
3 .加強新生兒及兒童篩查和干預。落實《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普遍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逐步擴大疾病篩查病種和範圍。做好兒童保健工作,廣泛開展新生兒訪視、營養與餵養指導、生長發育監測、健康諮詢與指導,建立新生兒及兒童致殘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篩查、診斷、干預一體化工作機制,提高篩查的覆蓋率及轉診率、隨訪率、干預率。新生兒遺傳代謝及聽力篩查率達 90% 以上。(牽頭單位:市衛計委,配合單位:市殘聯)
(二)著力防控疾病致殘
1 .有效控制傳染性疾病。加強傳染病監測,開展疫情報告、流行病學調查等預防控制措施,做好傳染病患者的醫療救治。全面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繼續將脊髓灰質炎流行性乙型腦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維持在較高水平。落實《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保證疫苗使用安全。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 90% 以上。(責任單位:市衛計委)
2 .有效控制地方性疾病。針對地方病流行狀況,實施補碘、改水,基本消除碘缺乏病。控制和清除重大地方病的縣(市)區達 95% 以上。 〔 牽頭單位:市衛計委,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
3 .加強慢性病防治。開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推動科學膳食、全民健身、控煙限酒。倡導居民定期健康體檢,引導鼓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建立健康體檢制度。開展腦卒中、心血管病等高危人群篩查,提供健康諮詢、干預指導,做好高血壓、糖尿病規範治療及管理。開展致聾、致盲性疾病早期診斷、干預。已管理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規範管理率達到 60% 以上,百萬人口白內障復明手術率達到 2000 以上。(牽頭單位:市衛計委,配合單位:市文體新廣局、市殘聯)
4 .加強精神疾病防治。積極開展心理健康促進工作,加強對精神分裂症、阿爾茨海默症、抑鬱症、孤獨症等主要致殘性精神疾病的篩查識別和治療康復,重點做好婦女、兒童、青少年、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的心理健康服務。將心理援助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遭遇突發公共事件群體提供心理援助服務。加強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落實監管責任。登記在冊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率達 80% 以上。(責任單位:市衛計委、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殘聯)
(三)努力減少傷害致殘
1 .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強化工作場所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開展職業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勞動者安全健康防護能力。重點做好待孕夫婦、孕期婦女勞動保護,避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減少職業危害。開展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風險防範、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預防工傷、塵肺病、職業中毒及其他職業病致殘。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單位和養老院、敬老院、福利院、醫院、救助管理站、中國小校、幼稚園等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起數、傷亡人數均下降 10% 以上。(牽頭單位: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公安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計委)
2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開展道路隱患排查治理,確保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始終處於良好技術狀況。最佳化機動車產品結構,提升車輛安全標準。加強駕駛人教育培訓,普及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推廣使用汽車兒童安全座椅。加強旅遊包車、班線客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嚴厲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施救水平。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下降 6%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衛計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旅遊委)
3 .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加強對農產品和食品中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檢測和監管力度。規範臨床用藥,加強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妥善應對食品安全事件。嚴肅查處制售假藥、劣藥行為。(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衛計委、市農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4 .加強飲用水和空氣污染治理干預。加強良好水體和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加強城鄉飲用水衛生監測,及時掌握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狀況,確保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指導涉水病區改水。開展空氣污染等環境污染對人群健康影響監測,及時治理干預。(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衛計委)
5 .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健全氣象、洪澇、海洋、地震、地質災害等監測和預警預報系統,發揮我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作用,提高突發自然災害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完善社區、學校、醫院、車站、工廠等人員密集場所災害防禦設施、措施。加強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防災減災宣傳培訓、應急演練及救治。(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衛計委、市地震局、市氣象局)
6 .減少兒童意外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開展兒童意外傷害社區、家庭綜合干預,創造兒童安全生活環境。積極開展兒童步行、乘車、騎車和防範溺水、跌落、誤食等風險的安全教育。完善產品風險和傷害監測體系,實施產品安全預警和風險通報等干預措施,減少兒童意外傷害發生。加強對玩具、電子產品的質量監督和分級管理,減少對兒童青少年視力、聽力、精神等方面的傷害。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險環境,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預防跌倒的意識和能力。(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婦聯)
(四)顯著改善康復服務
1 .加強康復服務。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普遍開展殘疾兒童早期康復。推廣疾病早期康復治療,減少殘疾發生,減輕殘疾程度。按國家規範將殘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區康復納入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依照標準為殘疾人提供登記管理、健康指導、康復指導、定期隨訪等服務。實施《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實施《營口市貧困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工作方案》。使有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率達 80% 以上。(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衛計委、市殘聯)
2 .推廣輔助器具服務。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個性化適配,重點普及助聽器、助視器、假肢等殘疾人急需的輔助器具。將貧困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補貼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清單,繼續實施對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制度。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輔助器具租賃和回收再利用等社區服務,就近就便滿足殘疾人短期及應急輔助器具需求。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率達 80% 以上。(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殘聯)
3 .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推進政府機關、公共服務、公共運輸、社區等場所、設施的無障礙改造,新(改、擴)建道路、建築物和居住區嚴格執行國家無障礙設計規範。對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給予補貼。加強信息無障礙建設,電視台開設手語欄目,市級政府網站無障礙服務能力建設達到基本水平。(責任單位:市政府信息中心、市工信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局、市文體新廣局、市殘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
將殘疾預防工作納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相關部門負責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因素致殘的預防工作。市、縣(市)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開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統籌實施本行動計畫。 〔 責任單位:市、縣(市)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
(二)執行法規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執行國家、省關於母嬰保健、疾病防控、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殘疾康復、殘疾預防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完善殘疾預防相關技術規範、標準。不斷完善工傷保險輔助器具管理制度。落實好將康復綜合評定等 20 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政策。加強對重大致殘性疾病患者群體的救治救助,將符合條件的貧困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實施重點康復項目,為城鄉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在安排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時適當向殘疾預防領域傾斜。 〔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計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市殘聯 〕
(三)完善服務體系,強化人才隊伍
以各縣(市)區為重點加強公共衛生、衛生應急、醫療服務、安全保障和監管、應急救援、環境污染防治、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康復服務等體系建設,改善基礎設施條件,提高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專業服務機構的重要作用,指導社區、家庭做好殘疾預防,形成綜合性、社會化的殘疾預防服務網路。加強醫務人員殘疾預防知識技能教育培訓,加大殘疾預防相關人才培養力度,做好相關專業人員的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加快殘疾預防領域學科帶頭人、創新型人才及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支持高等學校和職業學校開設康復相關專業。加強專業社會工作者、助殘志願者培訓,打造適應殘疾預防工作需要的人才隊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計委、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殘聯)
(四)最佳化支持政策,引導社會參與
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殘疾預防項目投資、運營管理,提高殘疾預防服務供給能力和效率。推進民辦公助,通過補助投資、貸款貼息、運營補貼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醫療、康復、輔助器具等相關服務機構,並鼓勵其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享受與公立機構同等政策待遇。鼓勵各類創業投資機構和融資擔保機構對殘疾預防領域創新型新業態、小微企業開展業務。鼓勵老年人、殘疾人、高風險職業從業者等群體投保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保險產品,鼓勵和引導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相關業務。倡導各類企業、社會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慈善活動,通過捐款捐贈、志願服務、設立基金會等方式,支持和參與殘疾預防工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計委、市殘聯)
(五)加強科學研究,實施重點監測
支持企業開展殘疾預防相關技術創新,推薦符合要求的項目申報各類科技計畫。鼓勵高校、科研機構等積極開展致殘原因、機理、預防策略與干預技術等方面研究,促進先進、適宜技術及產品在殘疾預防領域的套用推廣。加強對殘疾預防基礎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究,建立統一的殘疾報告制度,利用網際網路、物聯網等信息技術,提升殘疾預防大數據利用能力,及時掌握殘疾發生的特點特徵和變化趨勢,有針對性地採取應對措施。對出生缺陷、慢性病、意外傷害、環境污染、食品藥品安全等重點領域實施動態監測,及時發布預警信息。(責任單位: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計委、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殘聯)
(六)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預防意識
利用 “ 全國殘疾預防日 ” ,加強殘疾預防法治宣傳教育,提高政府部門、醫療衛生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家庭和個人的殘疾預防法治觀念、責任意識。利用全國愛耳日全國愛眼日國際減災日、全國防災減災日、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全國消防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宣傳節點,發布殘疾預防信息,宣講殘疾預防知識,廣泛開展殘疾預防 “ 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 ” 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自我防護的意識和能力。採取針對性措施,做好殘疾高發地區、領域及圍孕圍產期婦女、兒童、青少年、老年人、高風險職業從業者等重點群體的宣傳教育工作。(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環保局、市衛計委、市文體新廣局、市安全生產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

印發的通知

營政辦發〔2018〕16號: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營口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18—2020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營口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 2018 — 2020 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 年 4 月 23 日

解讀說明

一、 營口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18—2020年)出台的背景和依據
殘疾風險伴隨每個人,殘疾預防事關生命的尊嚴、個人的健康、家庭的幸福和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市有各類殘疾人12.2萬人,其中持證殘疾人有4.4萬人,各類殘疾人占殘疾人總數的比例依次為視力殘疾12.85%、聽力殘疾3.52%、言語殘疾0.63%、肢體殘疾58.33%、智力殘疾12.85%、精神殘疾9.67%、多重殘疾6.99%。致殘因素主要有出生缺陷、發育障礙、藥物、疾病、遺傳、意外傷害、交通和生產安全和人口老齡化等。“十二五”期間,我市有近4萬殘疾人得到了基本康復服務,據2016年殘疾人基服務狀況和需求調查專項數據顯示我市目前還有近1.3萬有康復需求的持證殘疾人、殘疾兒童未得到康復服務。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16—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6〕66號)精神,推進 《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的落實,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17—2020年)的通知》,為積極預防和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提高全市人口素質,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二、《營口市殘疾預防行動計畫(2018—2020年)》的主要內容
《行動計畫》主要包括四部分內容,涉及29家相關單位。第一部分是基本情況,包括我市目前殘疾人的分類、致殘原因及康復服務情況;第二部分是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 和工作目標 ;第三部分是主要行動,包括 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著力防控疾病致殘。努力減少傷害致殘。顯著改善康復服務。第四部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執行法規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服務體系,強化人才隊伍。最佳化支持政策,引導社會參與。加強科學研究,實施重點監測。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預防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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