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蓬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煙臺市蓬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煙臺市蓬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煙臺市蓬萊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蓬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登州街道南關路12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人防工作方面法律、法規,配合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人防建設領域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人防建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人防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全區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組織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四)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負責全區建築工程施工、建築裝飾裝修、造價諮詢、建設監理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指導建築業企業對外市場開拓。負責全區建築業經濟運行情況綜合分析工作。牽頭負責建築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管理工作,擬訂建築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有關政策、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
(五)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組織擬訂全區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擬訂建築業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六)配合上級擬訂全區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工程抗震設防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配合上級編制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上級做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
(七)指導城市建設工作,擬訂全區城市建設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市區城市建設重點項目年度計畫,承擔區政府投資的城市建設、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紅線外基礎設施配套工程的組織實施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城市建設資金。
(八)負責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擬訂全區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制定全區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協同有關部門指導房屋登記和產權管理工作。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十)負責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擬訂全區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省、市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戶區改造和公租房籌集分配管理)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區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十一)擬訂物業服務行業發展規劃和標準,制定物業管理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物業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設施交付管理。
(十二)參與編制城市建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有關市政設施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
(十三)貫徹執行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綜合防護能力建設要求,負責編制人民防空建設專項規劃並監督執行。負責組織編制城市平戰綜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審核,監督檢查城市重要區位防護準備和城市基礎設施防護功能、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落實。
(十四)組織實施人防指揮工作,指導制定防空襲計畫方案,負責本區人口疏散體系建設,組織指揮理論研究、指揮手段建設和訓練演練,指導防空襲演習演練,指導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組織指導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訓練工作。
(十五)組織管理本區人防工程建設,執行國家人防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人防工程設計、監理、質量和單建人防工程安全監管有關工作。負責結建防空地下室建設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防要求的管理、監督檢查,負責地下防護建築建設管理,參與城市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計畫和項目報建聯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審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負責大型單建人防工程審報,中小型單建人防工程建設許可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全區單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產和已建成人防工程的管理使用及平戰結合有關安全的監管工作。負責人防工程維護、加固改造、平時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以及人防工程拆除、報廢的審批工作。負責對違反人防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管理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戰時防護工作。
(十六)組織人防信息化體系建設,負責全區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全區人防通信警報、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協調利用電信、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專用通信網保障人防通信警報工作,會同無線電管理部門實施人防無線電專用頻率管理。
(十七)組織人防平戰結合和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組織實施指揮、工程、通信警報、疏散體系以及民眾防空組織等人防戰備資源的平時開發利用,指導本區利用防空警報發布災情警報,配合有關部門編制救災規劃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參與政府應急管理和城市防災救災、搶險救援工作。
(十八)負責全區人防指揮所的勘察定點和人防指揮所的建設與管理。
(十九)負責組織開展人防科研、宣傳、教育工作,推進人防工程技術創新和科研成果推廣套用,管理人防行業標準化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國家、省及市撥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編制本區人防經費預決算,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征繳、管理,監督管理人防系統國有戰備資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防建設市場投融資優惠政策。
(二十)組織全區人防機關“準軍事化”建設,負責全區人防系統的戰備值勤和應急值班工作。戰時在區人防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根據有關命令、指示,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準備、人民防空轉入戰時體制工作,負責發布空襲警報、指揮人民防空疏散、防護重要經濟目標、實施城市人民防空管制等工作。負責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為全區人防指揮所提供後勤保障。
(二十一)組織落實和協調推進人防領域軍民融合發展工作。負責全區機關單位人民防空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全區人民防空工作軍政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完成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配合制定行政執法相關政策標準、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十三)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二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煙臺市委市政府和蓬萊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推進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政務服務信息平台和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二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批。區發展和改革局管前期,牽頭組織審查概算方案,參與初步設計工作。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概算方案審批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管後期,負責初步設計審批工作。
2.關於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組織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部門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相關工作。
3.關於城市生活噪聲、建築噪聲、建築施工揚塵、飲食業油煙等監管。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蓬萊分局負責大氣、噪聲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全市大氣、噪聲環境保護工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對道路挖掘、道路保潔作業揚塵污染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等污染的監督執法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防控工作。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蓬萊分局負責牽頭建立完善城市噪聲、大氣環境治理溝通協商機制,共同推進污染防治工作。
4.關於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工程。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區政府投資的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含市政道路、園林綠化、排水管網、橋樑等重點公用設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的組織實施工作,建成驗收合格後移交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區政府投資的城市重點基礎設施管理維護。

內設機構

區人防工程管理處(掛區民防局牌子)
物業管理科
房地產市場監管科
城市建設科
黨建辦公室
建築市場監管科
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科
村鎮建設科
財務審計科
行政許可科(掛招商科牌子)
政策法規科
人事科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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