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牟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煙臺市牟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煙臺市牟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牟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煙臺市牟平區正陽路36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曲大衛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負責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提高城鎮化質量。組織開展新型城鎮化戰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鎮化工作的政策建議。且織擬訂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有關政策。
(三)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四)指導全區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組織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
(六)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組織擬訂全區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擬訂建築業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七)擬訂全區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工程抗震設防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編制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
(八)指導城市建設工作,擬訂全區城市建設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區城市建設重點項目年度計畫,承擔區政府投資的城市建設、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紅線外基礎設施配套工程的組織實施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城市建設資金。
(九)負責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區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制定全區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協同有關部門指導房屋登記和產權管理工作。按照許可權使用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十一)負責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擬訂全區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省、市、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區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物業服務行業發展規劃,貫徹執行相關標準,制定物業管理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物業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設施交付管理。
(十三)負責行政執法相關政策制定、案件查處的組織協調工作,貫徹執行相關標準,負責有關住房建設方面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人防工作法律、法規,擬訂人防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綜合防護能力建設要求,負責編制人民防空建設專項規劃並監督執行。負責組織編制城市平戰綜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審核,監督檢查城市重要區位防護準備和城市基礎設施防護功能、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落實。組織實施人防指揮工作,指導制定防空襲計畫方案,負責全區人口疏散體系建設,組織指揮理論研究、指揮手段建設和訓練演練,指導防空襲演習演練,指導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組織指導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訓練工作。組織管理全區人防工程建設,執行國家人防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單建人防工程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結建防空地下室建設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防要求的管理、監督檢查,負責地下防護建築建設管理,參與城市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計畫和項目報建聯審。按照職責分工,配合上級做好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審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負責單建人防工程審報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全區單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產和已建成人防工程的管理使用及平戰結合有關安全的監管工作。負責人防工程拆除、報廢的審批工作。負責對違反人防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管理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時防護工作。組織人防信息化體系建設,負責區級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全區人防通信警報、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協調利用電信、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專用通信網保障人防通信警報工作,會同無線電管理部門實施人防無線電專用頻率管理。組織人防平戰結合和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組織實施指揮、工程、通信警報、疏散體系以及民眾防空組織等人防戰備資源的平時開發利用,指導全區利用防空警報發布災情警報,配合有關部門編制救災規劃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參與政府應急管理和城市防災救災、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全區人防指揮所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開展人防科研、宣傳、教育工作,推進人防工程技術創新和科研成果推廣套用,管理人防行業標準化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國家、省、市及區撥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編制全區人防經費預決算,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征繳、管理,監督管理人防系統國有戰備資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防建設市場投融資優惠政策。組織全區人防機關“準軍事化”建設,負責全區人防系統的戰備值勤和應急值班工作。戰時在區人防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根據有關命令、指示,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準備、人民防空轉入戰時體制工作,負責發布空襲警報、指揮人民防空疏散、防護重要經濟目標、實施城市人民防空管制等工作。負責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為區人防指揮所提供後勤保障。組織落實和協調推進人防領域軍民融合發展工作。負責區級機關單位人民防空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區人民防空工作軍政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區人民武裝部和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推進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政務服務信息平台和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以及概算審批。區發展改革局管前期,牽頭組織審查概算方案,參與初步設計工作。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概算方案審批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管後期,負責初步設計審批工作。
2.關於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組織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部門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相關工作。
3.關於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工程。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區政府投資的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含重點公用設施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建成後移交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確定管理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其他公用事業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實施。
4.關於城市生活噪聲、建築噪聲、建築施工揚塵、飲食業油煙等監管。市生態環境局牟平分局負責制定大氣、噪聲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全區大氣、噪聲環境保護工作。區綜合行政抗法局負責對道路挖掘、道路保潔作業揚塵污染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桔桿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等污染的監督執法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防控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牟平分局負責牽頭建立完善城市噪聲、大氣環境治理溝通協商機制,共同推進污染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黨建辦公室(掛人事科、維護穩定辦公室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專業人才引進、培養、培訓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和有關企業離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招商引資、應急、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綜合調研,承擔新聞發布、史志、建議提案辦理、局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
財務審計科
組織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研究建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負責建設資金管理和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內部審計監督工作,配合外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城市建設利用外資項目的有關協調工作。編制全區人防經費預決算,管理國家、省、市及區撥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組織審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的預決算。
人民防空與綜合業務管理辦公室(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綜合編制人防建設規劃及計畫。督查全區人防戰備值班和戰備訓練工作。組織全區人防機關“準軍事化”建設。接受煙臺市人民防空工作軍政聯合考核。負責組織起草全區人防建設的政府規章草案、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人防宣傳。組織開展公眾防空防災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組織指導全區人防指揮、通信警報:人口疏散體系、信息化和民眾防空組織建設。指導制定防空襲計畫方案,組織指揮理論研究、指揮手段建設和訓練演練。參與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組織指導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負責區級人防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負責防空防災警報發放。協調軍地通信資源保障人防通信警報工作。承辦人防無線電專用頻率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協調全區人防應急指揮系統與政府應急指揮系統互聯互通。編制全區利用人防戰備資源參與防災救災和應急管理規劃以及預案。參與協調城市化學事故救援。參與政府應急管理和城市防災救災工作,負責研究擬訂人民防空參與軍民融合發展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人防工程建設專項規劃的編制、管理及監督檢查。負責地下防護建築建設管理。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審核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編制。按照職責分工,配合上級做好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審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管理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戰時防護工作。負責對違反人防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負責單建人防工程審報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全區單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產和已建成人防工程的管理使用及平戰結合有關安全的監管工作,制定全區人防工程安全生產及培訓計畫,開展專項安全治理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人防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負責人防行業標準化管理工作,推進人防工程技術創新和科研成果推廣套用。承辦全區人防國有戰備資產的系統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防建設市場投融資優惠政策。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征繳、管理。負責全區人防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
房地產市場監督科
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穩定住房價格的措施並監督執行,加快推進房地產市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指導全區住房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實施全區住房發展規劃。負責全區房地產綜合開發行業管理,擬訂房地產開發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房地產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編制區房地產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並監督實施。參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政策擬訂工作。承擔區房地產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參與擬訂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等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區棚戶區改造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商品房預售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牽頭擬訂我區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相關規範性檔案。指導和監督區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區政府為徵收主體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項目,並對委託的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的行為進行監督等工作。
住房保障與物業管理科
擬訂全區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屋中個管理的規章度並組織實施。協助指導房屋登記和產權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區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相關建設管理工作,按照許可權,承擔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關於房產信息抽查核實方面的工作。擬訂住房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多渠道解決住房問題的城市住房保障體系。組織編制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公租房籌集分配管理)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市、區住房保障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區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區保障性住房、區屬直管公房的統一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區物業服務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物業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物業服務標準規範。負責擬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房屋安全管理政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危險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鑑定和房屋蟲害防治管理工作。負責制定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和物業服務管理規劃以及年度計畫,指導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工作。負責牽頭擬訂全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意見,指導全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指導城鄉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城鄉建設管理科(掛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科牌子)
組織開展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研究,擬訂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標準體系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鎮化、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導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督促落實新型城鎮化政策措施。組織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示範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城鎮化統計監測。擬訂新型城鎮化工作考核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城市建設、市政工程行業管理的政策法規、發展規劃、改革措施。指導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和工程建設工作。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各類專業規劃的編制,指導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綜合管廊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建重點工程項目年度計畫,對區城建重點項目建設進行督導調度。負責區政府投資的城市建設、重點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的協調推進。參與擬訂小城鎮和村莊設計、建設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等特色村鎮保護和監督的有關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限額以下鄉村住房質量安全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省級示範鎮和美麗村居建設。指導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承擔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管責任: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條件、招標公告、招標檔案等相關材料的備案管理。監督管理開標、評標、定標活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立招標投標信用制度和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制度。
建築市場監督科(掛法規與安全生產科牌子)
參與擬訂全區建築業發展改革和建築市場監管有關政策、規劃、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參與擬訂房屋裝飾裝修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與造價工作。負責全區建築工程施工、建築裝飾裝修、造價諮詢、建設監理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指導建築業企業對外市場開拓。負責全區建築業經濟運行情況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防控工作。參與擬訂建築節能、綠色建材、建設科技以及智慧住區、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建築節能重大項目以及試點示範。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研發、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以及引進項目的創新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勘察設計市場與質量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全區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工作,參與概算方案的審批。指導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工作。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規範和抗震技術規範。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監督實施。牽頭擬訂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政策、發展規劃,貫徹執行相關標準。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普法、法律法規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全區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指標、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或者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受理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質量缺陷的投訴。
消防與科教設計科
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業務。同時,將建築市場監督科承擔的“參與擬訂房屋裝飾裝修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與造價工作。參與擬訂建築節能、綠色建材、建設科技以及智慧住區、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建築節能重大項目以及試點示範。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研發、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以及引進項目的創新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勘察設計市場與質量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全區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工作,參與概算方案的審批。指導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工作。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規範和抗震技術規範。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下屬單位

煙臺市牟平區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中心
(一)承擔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與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簽訂委託契約,並負責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的行為合法性。
(二)負責擬定徵收補償方案。
(三)負責組織對徵收範圍內的房屋情況進行調查登記。
(四)負責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房屋徵收範圍內的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相關手續。
(五)負責房屋徵收補償檔案管理工作。
(六)負責規劃區內舊村改造和進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審查,並建立房地產開發項目庫,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行為合法性,協調解決房地產開發建設中出現的有關問題等職責。
(七)完成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煙臺市牟平區建設工程事務服務中心
(一)承擔全區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以下統稱工程)的質量報監手續受理工作,制定質量監督工作計畫;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承擔對工程實體質量、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抽查監督的事務性工作,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二)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的規章制度。
(三)負責全區工程質量投訴舉報的受理和落實的事務性工作。
(四)承擔全區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的事務性工作,以及全區工程項目檢測業務委託契約的備案。
(五)負責全區預拌混凝土(砂漿、預製構件)企業質量管理的事務性工作。
(六)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優的事務性工作。
(七)負責對涉及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需要行政處罰的工程質量行為,提出處罰建議,報送有關部門。
(八)參與全區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工作。
(九)完成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煙臺市牟平區物業服務中心
(一)承擔監測全區商品房預(現)售,配合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做好房屋預售許可、預售契約備案、預售資金的歸集管理等具體事務性工作;承擔全區存量房交易、房屋租賃的有關服務性工作;承擔協調全區房屋中介機構工作。
(二)承擔參照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規定,擬定全區物業行業管理髮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物業管理活動和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服務性工作;承擔全區新建項目物業用房的歸集和管理。
(三)承擔全區危險房屋監測工作,承擔房屋安全鑑定和房屋蟲害防治的技術支撐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承擔城市房屋改造、綜合開發管理任務。
(四)承擔全區直管公房、託管公房以及公租房使用管理與修繕、租金收繳,承擔直管公房設施設備的修繕維護、售後公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工作。
(五)承擔全區房屋面積預測繪、實測繪成果核實的技術性、服務性工作。
(六)完成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煙臺市牟平區政府投資工程建設服務中心
(一)承擔區政府主導的棚戶區改造安置社區建設輔助工作;負責區政府確定的新建城市道路及橋樑建設工程組織實施。
(二)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施工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提供技術服務。
(三)為牟平區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施工、租賃等提供服務。
(四)為建築業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核查及人員培訓、註冊等提供技術服務;為開展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提供諮詢。
(五)承擔牟平區建築市場事中事後服務工作;為建築勞務工資保證金及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性資金繳存工作提供服務。
(六)完成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煙臺市牟平區住房保障和房產交易中心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社會住房保障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
(二)負責擬定全區住房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參與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負責組織編制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承擔編制住房保障資金的使用計畫、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批。
(六)承擔建立和完善多渠道解決住房問題的城市住房保障體系。承擔住房保障家庭的準入管理、房源分配、租賃服務、補貼發放、檔案管理和退出管理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住房置業擔保的相關政策規定。
(八)負責全區房屋管理和房屋登記工作。
(九)負責落實城市私房政策,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十)負責管理全區行政區域內永久和長期保存的城建檔案。
(十一)負責工程竣工檔案驗收,核發《山東省建設工程檔案合格證》。
(十二)負責對接收的檔案和有關資料,按規定進行分類、編目、統計、銷毀。
(十三)負責提供城建檔案利用服務。
(十四)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繳及使用審批。
(十五)完成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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