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

無錫市住建部門出台新版《無錫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房屋安全管理條例
  • 發布單位:無錫市住建部門
內容解讀
《條例》明確,不得擅自在樓面結構層開鑿、擴大洞口或者拆改樓面次梁、樓梯等次要構件。
新版《條例》則對各類常見情形做了細緻規定。對於以往找不到合適處罰規定的裝修行為,也給出了明確的處罰辦法,值得關注的是,拆改主要承重構件,例如敲承重牆,除叫停裝修、恢復原狀,還將開出最高10萬元罰單。
《條例》規定房屋所有權人即為房屋安全責任人,並結合常見情形,細化了房屋安全責任人為使用者或管理者的特殊情況,比如,房屋所有權人權屬不清,那么房屋使用者就是安全責任人,需承擔所有安全責任。
新版《條例》也有明確規定。因房屋使用人不當使用,造成安全事故,如使用時根據經營所需,違規拆改、重新裝修等破壞結構,造成安全隱患,使用者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條例》還要求,房屋安全責任人需對房屋開展定期檢查,維護房屋及附屬結構等安全。
《條例》將房屋安全責任人在裝修開工前向物業或者村(居)委會登記申報作為明確制度,同時規定被申報單位要對裝修開展全程監督,對相關禁止行為提前告知,對違法行為勒令停工。
新版《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覆蓋面更廣、處罰力度更大、責任義務更清晰,為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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