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果-無報酬原則是海難救助法中確定救助報酬的基本原則,指的是救助人對遇險船舶和其他財產的救助,取得效果的,有權獲得救助報酬;未取得效果的,無權獲得任何款項。
“無效果-無報酬”原則是歷史上非常著名的救助普通法原則,它禁止在救助工作不成功的情況下支付任何救助報酬。它主要在海難救助領域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眾所周知,海運是一項相當複雜危險的事業,船舶經常在海上遭遇種種危險,需要其它船舶實施救助。儘管救助是一項善良的義舉,然而實施救助的船舶也常因救助行為而自身遭受損失。為了鼓勵這種救助行為,國際海事法規定了一旦救助成功,被救船舶應當向救助船舶支付一定數額的報酬。但報酬不應超過被救船舶的價值,並且,救助行為如沒有實際效果或救助失敗的,被救船則無需支付報酬。這就是“無效果、無報酬”的原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效果-無報酬原則
- 時間:1910
- 相關條約:《1910年救助公約》
- 意義:提升人員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