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報酬,是指按“無效果無報酬”原則救助獲得效果後,被救助方根據事先的協定或事後協商或仲裁結果應付給救助方的報酬。獲得救助報酬的前提是救助方獲得效果或部分效果,但為了鼓勵帶有防止海洋環境污染性質的救助作業,只要救助方無過失,即使救助效果甚微乃至無效果,也可獲得適當的救助報酬。救助報酬應體現對救助作業的鼓勵並綜合考慮下列各項因素:①船舶和其他財產的獲救價值。②救助方在防止或減少環境污染損害方面的技術和努力。③救助方的救助成效。④危險的性質和程度。⑤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財產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