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戶外廣告和牌匾設定管理辦法》在2003.07.02由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戶外廣告和牌匾設定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3年07月02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8月28日
- 頒布單位: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
《烏魯木齊市戶外廣告和牌匾設定管理辦法》在2003.07.02由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頒布。
《烏魯木齊市戶外廣告和牌匾設定管理辦法》在2003.07.02由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戶外廣告和牌匾的設定管理,規範戶外廣告和牌匾設定行為,根據《烏魯木齊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
第八條 利用公共場地及其空間設定戶外商業、公益廣告設施的,應當通過公開招標、拍賣的方式取得設定權。公開招標、拍賣的具體辦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後公布。利用非公共場地及其空間、建(構)築物以及...
(二)利用交通工具設定、繪製、張貼的廣告;(三)以其他形式在戶外、水上、空中設定、懸掛、張貼的廣告。第三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戶外廣告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適用本辦法。第四條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本市戶外廣告的主管機關,具體...
(二)組織開展城市管理髮展戰略研究,擬訂城市管理實施細則及相關管理標準和規範,提出城市管理改革措施和辦法,推進城市管理現代化進程。(三)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公共空間綜合整治工作;負責許可權內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核;負責許可權內城市公共照明...
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戶外廣告、牌匾設施的管理,建設市容整潔、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大連市城市市容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大連市城市區域內設定戶外廣告、牌匾設施...
《錦州市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管理辦法》於2021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活動,合理利用城市空間資源,改善城市景觀風貌,維護...
第一條 為加強本區戶外廣告的設定規劃和管理,規範牌匾標識設定行為,創造整潔、優美的市容環境,根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北京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北京市戶外廣告設定規範》和《北京市牌匾標識設定管理規範》有關規定,...
本辦法適用於自治縣行政區域內戶外廣告牌匾的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牌匾是指直接或間接地介紹商品或服務的下列商業或公益廣告。(一) 在建(構)築物外部、公路、鐵路兩側及空間設定的廣告,利用電子顯示屏、實物模型、燈箱、...
《拉薩市戶外廣告牌匾標識設定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2月9日市政府第一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發布 市長:多吉次珠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戶外廣告、牌匾標識設定的規劃和管理,創造整潔、優美的市容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八條 設定門頭牌匾、戶外廣告的,報區規劃管理部門批准,報區城建管理監察大隊備案。未經審批或未按照規定設定廣告牌匾的,由區城建管理監察大隊責令改正。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設定戶外廣告(一)城市道路、橋樑、廣場、河堤、綠地...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自流井區、貢井區、大安區、沿灘區和自貢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區域內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的設定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設定,是指利用下列載體,以文字、圖像、電子顯示裝置、實物實體造型等...
2021年5月《包頭市城市戶外廣告和牌匾設定管理辦法》經包頭市人民政府2021第8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廢止。公告 為了規範戶外廣告和牌匾設定,提升城市市容景觀水平,包頭市重新制定的《包頭市戶外廣告和牌匾設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戶外廣告設定申請表、臨時戶外廣告設定申請表標準文本;(三)其他應當公開的戶外廣告設定資料和信息。第十五條 利用公共載體設定戶外廣告的,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利用非公共載體設定戶外廣告的,設定人須...
戶外廣告設定規劃應當在合理位置規劃不低於總量百分之二十的公益廣告位。第九條 縣(區)城市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根據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設定規劃編制詳細規劃,經縣(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第十條 戶外廣告設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管理,維護旅遊城市良好形象與風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辦法》和《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
(四)利用車輛、船舶等移動交通工具或者飛艇、氣球等升空器具,以及空中移動設施發布廣告。本條例所稱招牌設定,是指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在其住所地或者經營場所範圍內,設定用於表示名稱、字號、商號、標識或者建築物名稱的匾額、燈箱...
市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全市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的管理工作。區(縣)城市管理部門依照職權劃分,負責本轄區內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的管理工作。市及相關區(縣)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負責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工作。自然資源和規劃、市場監管、城鄉交通運輸...
南平市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定管理辦法於2021年1月14日南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1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戶外廣告設...
本條例所稱招牌設定,是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在其辦公、生產經營場所建(構)築物外立面或者用地範圍內設定牌匾等設施,用以表明其名稱、字號、標識等內容的行為。本條例所稱的設定人,是指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的所有權人...
第八條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行業標準、戶外廣告設定規劃等,編制戶外廣告和招牌技術規範並公布。第九條 設定大型戶外廣告,應當徵得城鄉規劃、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在建築物、構築物上懸掛...
第十一條 設定戶外廣告應當依法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設定戶外廣告。第十二條 利用公共資源經營戶外廣告業務的,公共資源經營管理單位應當採取招標、拍賣等方式確定廣告經營單位。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三條 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