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新黨廳字〔2016〕32號)和《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員會、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市、區(縣)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烏黨發〔2016〕11號)精神,設立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在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掛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主管部門: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新黨廳字〔2016〕32號)和《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員會、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市、區(縣)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烏黨發〔2016〕11號)精神,設立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在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掛牌。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新黨廳字〔2016〕32號)和《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員會、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市、區(縣)政府機構改革...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正處級):(一)綜合處 協助辦領導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內部事務和對外聯繫、信息交流、政府法制宣傳以及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承辦重要...
第十一條 年度規章制定工作計畫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未列入年度計畫但確需制定的政府規章,相關部門應當向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寫出專題報告並說明理由,經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核同意後,報市人民政府統一調整安排。市政府...
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結果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並通報批評。 第三十九條 考核項目和評分標準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另行制定。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06年10月16日起施行。
自治區外事辦公室 自治區審計廳 - 發改委 機構職能: 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的綜合部門,是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縣級。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烏魯木齊市機構改革方案》(新黨廳字〔2019〕2號)和市委、市人民政府...
烏魯木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政府服務局、縣信訪局)行政編制16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將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縣司法局。將縣應急管理辦公室承擔的政務值班工作職責劃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直屬單位 撤銷縣應急管理辦公室...
三、列入廢止目錄的市人民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不再適用。 四、各區(縣)、各部門在貫徹執行中遇到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本決定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V...
八、烏魯木齊市垃圾傾倒管理暫行規定 (經市人民政府批准1984年9月1日市政府辦公室市政辦〔1984〕170號公布施行)修改內容:將本規定第四條修改為“進入場地的車輛,必須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拒絕、阻礙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
第一條 為加強烏魯木齊市城市管理,做好行政綜合執法試點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復函》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在烏魯木齊市開展相對集中...
(二)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按照清理標準,負責本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並將清理結果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三)自治州、自治縣人民政府按照清理標準,負責本州、縣單行條例和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並將清理...
(一)管理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自治區移民局。(二)管理自治區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附則 本規定由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現任領導...
1. 將原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承擔的組織制定有關企業綜合性經濟法規、政策措施工作,分別交給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市經濟委員會及其他部門。2. 將原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承擔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職能,交給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3. 將原...
(二)制定依法治市、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三)監督指導全市律師、公證工作;指導有關學會、協會工作。(四)指導區(縣)司法行政機關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及基層司法所、司法專乾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148”法律...
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米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人物履歷 1996—2001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北京路街道辦事處科員 2001—2005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財政局副局長 2005—2009年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政府辦公室 副主任、法制辦主任 2009—2012年...
局長。人物履歷 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局長。工作分工 負責主抓司法局行政工作、業務工作,分管辦公室、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普法依法治理)、法制辦(依法行政)。
2015年12月-2017年2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2017年2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2018年11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廳長。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黨組副書記、廳長...
規章、規範性檔案的原報送機關應在接到處理決定或者意見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處理結果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第八條 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應於每年一月底將上年制定的規章、規範性檔案的目錄一式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