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烈士紀念設施規劃建設修繕管理維護總體工作方案
- 發布機關:中共中央辦公廳等
- 印發時間:2019年9月
- 實施時間:2019年9月
《烈士紀念設施規劃建設修繕管理維護總體工作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著力推進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而制定的法規,是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檔案。2019年9月,《烈士紀念設施規劃建設修繕管...
第六條 省級烈士紀念設施的規劃建設修繕管理維護工作應當納入同級紅色旅遊發展規劃、紅色革命遺址保護工作規劃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專項規劃,建成集紀念、教育、宣傳等多功能於一體的紅色文化精品。第七條 省級烈士紀念設施應當確定保護...
2015年12月27日,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吉安白霧山郊野公園暨革命烈士紀念園項目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吉州區人民政府、廬陵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就通知中的項目建設認真組織實施。 本通知共六項內容,分別對項目概況、實施原則...
(一)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烈士紀念設施的建設和保護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二)有專門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單位,工作力量充實,崗位設定合理、責任明確,日常保護管理有經費來源;(三)烈士紀念設施布局合理、莊嚴...
第三條 烈士紀念設施建設、保護、管理和運用等工作,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遵循保護為主、科學規劃、屬地管理、合理運用的原則。第四條 烈士紀念設施實行分級保護,根據其紀念意義、建設規模、保護狀況等可分別確定...
第十一條 烈士紀念設施應當設立保護標誌,由公布其保護級別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負責設立。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誌式樣,由國務院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統一制定。第三章 規劃建設 第十二條 烈士紀念設施應當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
二是為紀念在全省有重要影響的著名烈士而修建的烈士紀念設施;三是位於革命老區、民族地區的規模較大的烈士紀念設施;四是規模較大、基礎設施完備、規劃建設特色明顯,具有較強區域影響力的其它烈士紀念設施。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和管理,將英雄烈士紀念設施建設和保護管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將英雄烈士紀念設施日常保護管理和修繕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對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的英雄烈士...
第九條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確需新建境外烈士紀念設施的,以及因修繕保護需要或者因所在國建設規劃等原因確需遷建境外烈士紀念設施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經批准後實施。第十條境外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領導小組應當與所在國政府有關部門協商劃定...
保護標誌是全國各級烈士紀念設施的特定形象標識,是各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單位依法履行建設修繕管理維護烈士紀念設施職責的專用標識;烈士紀念設施標識牌銘刻保護標誌和烈士紀念設施名稱、保護級別、批准設立單位等內容,用於標示烈士紀念設施基本...
(七)科學制定烈士紀念設施建設和維修改造規劃,建立健全烈士紀念設施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和修繕,做到設施齊全、功能完備。(八)協助有關部門劃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範圍,設定保護標誌,及時制止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以及在烈士紀念設施...
第六條 民政部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財政部門聯合上報的申請材料以及全國零散烈士紀念設施普查數據,制定當年全國零散烈士紀念設施搶救保護規劃、項目實施方案。同時,根據零散烈士紀念設施普查數據、搶救保護總體規劃、各地工作進展等...
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烈士紀念設施類紅色文化遺址的保護管理工作。發展改革、財政、公安、教育、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交通、環保、旅遊、宗教事務、史志、消防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紅色文化遺址保護...
對屬於文物的烈士紀念設施,按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劃定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縣級以上烈士紀念設施應當設立保護標誌,明確保護範圍。第十條 自然資源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為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辦理土地使用權屬檔案,並按照有關規定...
其設計方案須徵得該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管理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城鄉規劃部門審批。第十四條 未經主管部門報同級政府批准和上級民政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遷移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必須遷移或拆除革命烈士紀念建築...
狠抓宣傳陣地建設,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區烈士紀念設施規劃建設修繕管理維護工作方案》,積極協調發展改革部門將我區10個烈士紀念設施納入全區“十四五”規劃提質改造項目。二是增強廳黨組對服務保障體系建設的領導力。深入貫徹落實“五有”“全...